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 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
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11月27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17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继续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等三项要求。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2017年财政工作目标和改革重点,研究措施,积极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和资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创新45条”,完善创新驱动财税政策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机场、铁路、公路、轨道交通和水利等项目建设,稳定投资增长。二是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完成增值税税率简并调档,清理取消3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调整14项市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方式。加强政策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创新财政财务服务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优化财政扶持经济发展方式。发挥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用,通过股权投资培育引进重大项目和创新型企业,推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改进财政补助方式,通过事后奖补、贷款贴息等手段,促进创业创新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四是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加强对营改增后的税收跟踪分析,掌握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抓好改革后续工作,让改革红利真正惠及实体经济。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努力实现全年收入预期。推进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积极跟进中央健全地方税体系工作。五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一般性项目支出零增长,新增支出主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予以平衡,新增财力重点用于精准扶贫、民生支出以及重大改革性支出。
二、深化财税监管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
一是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拟定市与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指导意见,有序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二是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推动完成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各项改革目标,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量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将市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量压减30%以上,将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区县的比例提高到80%以上,加大财力下沉和转移支付结构优化力度,增强区县财力统筹能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全面实施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评审,将2018年市级预算重点项目全部纳入公开评审范围,由市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合评审组逐一进行专项评审,厘清项目管理机制,压减非紧迫项目,以保障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和民政优抚提标等刚性增支的资金需求。四是实施部门零结转制度。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到2017年年底,对未执行完的市级财力安排的部门预算支出将按规定由市财政全部收回,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确需跨年执行的项目,将在次年按新项目重新申报,“钱等项目”“支出进度偏慢”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五是健全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的申报、审核和批复嵌入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形成财政预审、专家初审、人大会审的绩效目标审核流程,综合评价结果向市人大报告,并向市级部门和区县通报,完善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六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单独编制市对区县转移支付预算草案,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债务举借、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等情况在公开信息中予以说明,推动财政制度和财税政策公开常态化,提升财政管理透明度。
三、加强政府债务监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严格限额管理,健全应急机制。按照财政部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编制新增政府债务调整预算。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综合考虑市和区县财力状况、债务风险、建设投资需求等情况,制定年度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下达区县执行。坚持全市政府债务限额及分配情况随同财政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出台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组织政府债券发行,高效筹集资金。积极应对今年以来货币政策中性偏紧形势,认真做好承销团组建、信用评级等各项准备工作,高效筹措政府债券资金。2017年累计发行5批地方政府债券1310亿元,其中置换债券781亿元、新增债券529亿元,保障了政府债务按期偿还,有力支持了铁路、轨道交通、机场、市政设施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强化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实行审批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合规高效。三是加强工作督导,规范融资举债行为。落实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清理整改不规范融资担保和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等行为。加强融资平台监管,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抽调精干力量组成5个工作组,对区县融资平台清理整合、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整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行为整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编制等工作进行现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