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
审查结果报告
(2017年11月27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11月17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查。此议案是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第二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上级补助收入、非税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国资股权转让收入、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收入等变动,因此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财政预算调整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收入预算从871亿元调整为835亿元,调减36亿元;转移性收入预算从1724亿元调整为2631亿元,调增907亿元。二者加总后,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从2595亿元调整为3466亿元,调增871亿元。
市本级支出预算从1172亿元调整为1365亿元,调增193亿元;转移性支出预算从1423亿元调整为2101亿元,调增678亿元。二者加总后,市级支出预算总计从2595亿元调整为3466亿元,调增87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收入预算从696亿元调整为1474亿元,调增778亿元;转移性收入预算从561亿元调整为908亿元,调增347亿元。二者加总后,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从1257亿元调整为2382亿元,调增1125亿元。
市本级支出预算从748亿元调整为962亿元,调增214亿元;转移性支出预算从509亿元调整为1420亿元,调增911亿元。二者加总后,市级支出预算总计从1257亿元调整为2382亿元,调增112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收入预算从35亿元调整为85亿元,调增50亿元;转移性收入预算3亿元,保持不变。二者加总后,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从38亿元调整为88亿元,调增50亿元。
市本级支出预算从29亿元调整为79亿元,调增50亿元;转移性支出预算9亿元,保持不变。二者加总后,市级支出预算总计从38亿元调整为88亿元,调增50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实际,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一是建立健全科学准确的收入分析预测机制。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财税改革政策的预研预判,科学评估和准确预测国家重大政策可能对我市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合理确定预算收入预期和支出规模,避免年初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过大。二是进一步完善年初预算编制。切实推进项目预算公开评审、零结转和预算信息公开等“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强项目库建设,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减少代编预算和待分配预算规模,增强预算约束。三是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推进预算安排与预算绩效目标相结合,以审计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为抓手,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认真贯彻执行今年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出台的50号文件和财政部出台的87号文件,加强对区县政府利用投融资平台违规举借债务的监管,严禁违规担保、承诺等行为,以及利用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切实有效防控我市政府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