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结余491亿!重庆市公开医保账本传递出六大信息

日期:2019年11月28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今(28)日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记者梳理发现,报告详细介绍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介绍。  

信息一:  

3260万人参保基金累计结余491亿  

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60.64万人,参保率持续巩固在95%以上。  

基金总收入444.16亿元,支出373.46亿元,累计结余491.72亿元。  

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政策报销比例分别为90%、87%和85%,退休人员为95%;城乡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政策报销比例分别为80%、60%和40%,二档在此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信息二:  

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处于全国中上水平农村贫困户报销起付线降低50%  

我市构建起多层次保障体系。2000年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保制度试点。2009年将“新农合”整合入“城乡居民”医保,建立城乡制度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3年全面施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2017年7月起按国家试点要求完成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截至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处于全国中上水平。  

实施“两升两降一取消一拓展”倾斜性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在本区县内区县级医院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报销起付线降低50%;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范围自付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报销限额;健康扶贫保障对象扩大到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已纳入医疗救助中的城乡1—2级重度残疾人。  

信息三:  

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6亿处罚6074家  

医保、卫生健康、公安、药监等部门持续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各区县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基本实现全覆盖;相关部门分片区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复查,各区县之间交叉检查;对重点违法线索或案件采取多部门、多专业的定点飞行检查。开通举报热线,建立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欺诈骗保行为。  

截至2019年10月底,共组织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1723家次,暂停医保服务877家,解除定点协议312家,行政及协议处罚6074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6亿元,处罚金2.6亿元;奖励举报欺诈骗保案件113人,发放奖励金11.9万元。  

信息四:  

292种药品平均降幅20.48%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近年来,我市积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完善以总额控制付费为主,单病种结算、按人头付费和精神病按床日付费、择期手术术前门诊检查费用报销等相结合的复合型医保付费方式。对100个单病种实施“包干付费”定额结算,精神病住院按床日付费。在15家医院对30个病种开展择期手术术前门诊检查费用医保报销试点。  

医疗价格改革也是重点工作之一。今年底前将全面推行取消耗材加成,重点调整更能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1842项手术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推进药品谈判和带量采购落地。分两批次将53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市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国家14种谈判抗癌药调税降价政策落地。推进我市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292个品规药品实现降价,平均降幅20.48%,最高降幅69.39%,预计每年可减少药品费用1.25亿元。自2019年3月20日启动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以来,25个中选药品累计采购量占约定采购量比例平均达到296%,预计可节省医保基金4.9亿元。  

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按照国家要求,2017年2月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全国跨省异地联网直接结算,2017年9月覆盖范围从城镇职工医保拓展到城乡居民医保。取消异地就医需要就医地盖章等手续。  

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出台《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及补充政策文件,在大渡口、巴南、垫江、石柱开展试点。截至目前,试点区县共有47.7万人参保,923人申请失能评定,通过重度失能评定788人,评定通过人员从次月起享受最高1550元/月的护理补助。  

信息五:  

医保基金收支压力大使用绩效有待提高  

近年来,我市医保制度逐步发展完善,基本形成城乡统筹、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体系,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但也存在基金增收压力大、政策因素叠加加剧基金支出压力、基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等问题。  

其中,在基金使用绩效问题上,主要是医保基金监管仍以事后监管为主,缺乏事前、事中监管手段,导致绩效管理难以深入到末端,跑冒滴漏现象时有发生。  

信息六:  

以法治思维和问题导向方法强化监督检查  

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制定《重庆市医疗保障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完善医疗保障领域立法及地方性法规,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针对医保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推动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针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扎实抓好医保扶贫、药品及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工作,减轻参保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针对医保基金使用绩效欠佳等问题,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保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行动,持续巩固震慑高压态势。联合市纪委监委围绕“以案改监管”,从专项治理、总额指标分配、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5个方面在南岸区开展“以案四改”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并在全市推广。发挥举报奖励制度威力,健全完善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和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异地就医监管,堵塞监管漏洞。用好协议管理制度,定期公布医保黑名单,及时惩戒违规行为,涉及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记者 赵紫东)


来源:http://cq.cqnews.net/html/2019-11/28/content_50731801.html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