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要点

日期:2021年04月12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1月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接力之年,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新冠疫情,市人大城环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统筹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强化使命担当,服务全市大局,聚力法治建设,增强工作实效,圆满完成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相关的各项任务。

2020年工作总结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年来,委员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通过党员干部讲认识、谈体会,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干事环境风清气正。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倍感自豪、倍受鼓舞、倍增动力,坚持监督和支持高度融合,在监督中支持政府“战疫情、战脱贫、战复工、战洪水”,展现了共产党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全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领导带头讲党课4次。 

二、认真做好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品质发展

一年来,委员会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为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助力,协助常委会完成2件立法项目的联系审议,扎实推进4件立法预备项目,积极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立法调研。

(一)全力做好立法审议项目的相关工作

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委员会对标“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标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清理的要求,开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联系审议工作。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条例的修改论证,把握立法思路和框架结构,指导部门按照我市地方立法技术规范完善法条表述。召开专家论证会和部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重点就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勘查许可期限设置、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等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法规的集中审议和修改完善有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他要求,加强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紧盯各类重点隐患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严防各类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为落实总书记的要求,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委员会认真做好《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联系审议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论证,针对适用范围、部门职责以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出审议意见,切实落实了“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法规清理的双重要求。

两部法规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二)扎实推进立法预备项目的相关工作

推动制定《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实现高品质生活,为百姓创造整洁、卫生、健康的生活空间,委员会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制定工作。

认真组织起草《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两江四岸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是城市发展主轴,两江四岸治理提升是市委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为加快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委员会自主起草了该法规性决定。

积极开展《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调研。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委员会推动条例修订,多次听取立法情况汇报,参加立法论证会,赴省外交流学习,为条例修订打下坚实基础。

(三)积极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立法调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落实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根据常委会党组安排,委员会积极开展了协同立法工作。

开展成渝地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调研。为全面掌握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委员会先后3次召开了市级相关部门和嘉陵江流域相关区座谈会,并与市生态环境局就协同立法重要问题深入交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9月中旬,委员会应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邀请赴四川省广安市、南充市、阆中市联合调研,就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沟通交流、继续开展协同立法调研、探索合作机制达成共识。12月上旬,委员会邀请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来渝联合开展我市中心城区嘉陵江及长江干流部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调研,并座谈交流,就协同形式、协同内容、协同进程达成共识。

开展成渝地区铁路安全协同立法调研。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决策部署,市委要求“加快发展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提升‘经济圈’交通互联互通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将铁路安全协同立法纳入成渝地区协同立法项目。委员会积极参加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的专题调研,主动与市交通局对接,积极推动铁路安全协同立法;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做好听取《市政府关于重庆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成渝中线高铁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的衔接工作,助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更上新台阶;积极组织开展超限车辆执法调研,推动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认真开展法规清理和法律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为切实保障民法典等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组织力量对民法典涉及委员会对口联系单位的46部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此外,还先后对涉疫情和交通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

认真做好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等法律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及时报告我市的立法建议。

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重庆市地方立法宣传工作规范(草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草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准(草案)》提出修改建议。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人大监督提质增效

一年来,委员会坚持有效监督,以点带面,强调综合运用多种法定监督手段,持续改进监督工作方式,全年承办了1次常委会工作评议、2项执法检查、1项常委会集中视察和1部法规主任会议听取实施情况报告等工作,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一)承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水污染防治评议工作是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头戏”,也是唯一一个采取“上下联动”开展的监督工作。为将监督工作做深做实,从2019年四季度开始,围绕评议和调研的重点、评议工作方案的制定,委员会开展了广泛的调研论证,面对疫情防控的形势,6月上旬,承办常委会评议工作动员会和调研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和12个市级相关部门关于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代表、专家的意见建议;6月中旬至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各位副主任分别率队,赴38个区县开展了全覆盖的调研,并围绕城乡生活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专题调研,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专业评估;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2021年3月还将听取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本次评议调研有4个突出特点:一是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本次评议调研,市人大各专工委积极参与,近一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实地调研,38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对本级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评议,积极营造全市上下协同护水治水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将“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保护水生态空间、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污水偷排偷放整治”等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作为评议的重点。专题询问从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城乡生活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十问治水”。三是借用“外脑”,引入第三方评估。委托重庆大学和重庆资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围绕我市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情况、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开展专业评估,评估成果对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立法与监督结合,注重成果转化。坚持把评议工作与《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有机结合,将调研发现问题的解决思路和对策措施,通过法规审议意见的方式,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度,做到精准立法。草案表决稿充分吸纳了调研中反映的船舶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执法检查

开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举措。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委员会承办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12个相关部门关于《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赴渝中区、重庆邮政海关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等地开展实地检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普及,推动全社会形成“敬畏自然、尊重生命”的观念,树立科学健康、绿色环保的文明风尚。

(三)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渝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助力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实际行动。9月1日至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执法检查组来渝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共召开包括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汇报会、四级人大代表及专家学者座谈会、一线执法人员及企业代表座谈会和执法检查意见反馈会在内的5个会议,就法律实施中的短板和难题,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出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了实地抽查。9月11日,市委主要领导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渝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关情况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按检查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抓好相关工作。委员会正按照批示和执法检查组的反馈意见抓好落实。

(四)协助常委会开展《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实施情况的集中视察和听取实施情况汇报工作

广阳岛是长江上游面积最大的江心岛。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把广阳岛建设成为“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2019年8月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简称决定)。为全面了解和监督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2020年9月28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广阳岛开展了集中视察,听取市政府关于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增强规划刚性、维护决定权威性提出了意见建议,有力助推广阳岛绿色发展。

(五)开展《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调研

为协助主任会议听取《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委员会听取了市级有关部门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赴渝中区和黔江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在黔江区召开座谈会,听取黔江、武隆、秀山、酉阳以及彭水等区县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向主任会议进行了汇报。

(六)积极做好备案审查和调研工作

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配合备案审查工委开展了交通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的清理工作。全年完成备案审查文件36件次。

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了《长江保护立法有关问题研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专题调研、我市土地储备和整治情况调研、我市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情况调研,丰都县三建乡地质灾害防治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调研等调研活动,形成的调研成果有的为国家法律所吸纳,有的为中央有关重要规划所采用。

四、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为代表更好履职提供条件

一年来,委员会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全年审议代表议案4件、办理代表建议6件、协助市领导督办1件重点建议、督办委员会重点建议1件。

(一)认真办理代表议案

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是代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重要途径。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4件,涉及4项立法项目,包括修改《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和《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制定《重庆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委员会高度重视,专题部署,克服疫情影响,推动代表议案工作。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多次与代表沟通,在此基础上提出审议意见。为进一步深化代表议案办理成效,委员会组织力量对《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重庆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开展专题研究,积极推动议案办理取得实效。

(二)扎实办好代表建议

今年,委员会办理的代表建议共6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1件。委员会安排专人,确保建议办理中“面对面”、办理后“回头看”,加强建议的督办力度,所有建议均按时回复,代表对建议办理态度和结果均表示满意。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契机,深化相关问题研究,先后组织开展了绿色建筑、轨道交通等立法调研,为相关立法打下坚实基础。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督办由九龙坡区代表团尹雪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陶家隧道建设的建议”,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督促协调下,陶家隧道已经开工。尹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委员会重点督办北碚区代表团杨梅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公租房社区智能化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通过组织实地查看智能化系统建设情况和座谈交流,代表对督办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五、加强联系交流,展现新形象展示新作为

加强交流和合作是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解放思想、借鉴提升、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委员会加强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兄弟省市人大城环委的交流合作,加强对区县人大相关专工委的工作指导,共促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重视与全国人大环资委的工作联系

认真参加全国人大环资委座谈会。按照全国人大的统一安排,参加了2020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座谈会。受疫情影响,会议采用“现场+视频”的方式,委员会主要领导参加视频会议并就我市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情况作交流发言。

及时向全国人大提交相关报告。按照全国人大的要求,委员会先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送了关于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建议的报告;向全国人大环资委报送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实施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

(二)加强与区县人大的工作联系

积极回应各区县对委员会提出的加强工作联系的意见建议,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形势,采取指导区县上下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组织召开片区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区县人大的工作联系。工作评议中坚持全覆盖指导、全过程联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回应区县关切,推广经验做法。在开展专项工作的同时,还专题听取区县人大的工作意见。大家普遍认为,尽管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没有开展集中培训,但市人大城环委与区县交流联系并没有减少,业务指导更加务实高效。

此外,认真做好兄弟省市来渝调研接待工作,先后接待了江苏省人大环资委、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等,介绍我市经验做法,帮助客人完成考察任务,给客人留下良好印象。

六、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仅需要用心学进去,用力做起来,还要用情讲出来。我们高度重视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努力在履职尽责中更好地发出人大声音,讲好人大故事,展现人大风采。

(一)高度重视信息报送

向全国人大报送各类信息5篇,其中《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重庆市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的情况报告》被全国人大办公厅转发,全国人大环资委对我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把完善法律制度作为重要保障,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全社会参与,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做法在专项工作简报中给予了充分肯定。向市委报送各类信息4篇,其中开展《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实施情况的集中视察和听取实施情况汇报、张轩主任在专题询问市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时提出的工作建议被“每日要情”刊发。

(二)着力推动法规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法与普法并重,既重视在法规出台前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又重视法规出台后的宣传普及、答疑释惑。我们利用法规通过、实施等时机,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媒体发布、专家解读、有奖问答等形式,开展法规宣传。为做好《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前的宣传工作,委员会主要领导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应邀出席华龙网在线访谈节目,与网民互动,解答法规如何操作。

(三)切实加强专项宣传

一是抓好工作评议宣传。上下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积极协调公民报刊社,在公民报、公民导刊、重庆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宣传专栏,系统报道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情况;配合中央驻渝媒体和市属主要媒体刊发系列新闻报道84篇;指导区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反映评议动态,交流推广经验做法,编印水污染防治评议工作动态15篇。二是抓好执法检查宣传。执法检查是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是展示人大履职尽责的有效途径。我们结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宣传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成果,推动了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增强。三是抓好集中视察宣传。常委会会议期间组织集中视察、听取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在我市还是第一次。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要求,推动建设“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赴广阳岛开展了集中视察。重庆日报、华龙网、公民导刊等主要媒体累计刊发新闻报道10篇。在协助组织开展宣传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优势,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多次主动配合接受采访,积极为记者撰稿提供服务。一年来,先后修改各类媒体新闻稿件50余件次。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委员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职,高质量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一、抓好立法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委员会承担6件立法项目,包括2件审议项目,3件预备项目和1件协同立法项目。审议项目包括《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制定)》《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预备项目包括《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修订)》《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修订)》《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修订)》,协同立法项目是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相关问题的决定。

(一)强力推动2项法规审议准备工作

推动《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立法,既是从立法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实际行动。我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于一体,特殊的市情决定了我市生活垃圾管理情况复杂,立法规范难度大,特别是对法规的操作性带来很大挑战。我们将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抓紧审查论证,适时召开专家、市人大代表等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向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汇报立法进展情况,按时提出审议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提供高质量服务。

推动《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交通运输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道路运输是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一环。但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互联网+道路运输”等新业态不断显现,《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已经无法适应道路运输发展的新形势,修订条例迫在眉睫。委员会将督促相关部门高质量起草法规文本,加强对重要问题的调研论证,做到重大争议在一审前解决,为常委会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打下坚实基础。

(二)积极推动3件法规调研起草

《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于1999年5月2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历经2002年、2004年、2010年和2012年四次修正。当前,我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对城市供节水提出了更高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修订法规的需求强烈,委员会将督促市城市管理局扎实开展起草调研,不断完善修订文本。

《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于2011年3月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城市轨道交通是现代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9年底,我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329公里。随着智慧交通推进,轨道交通中出现了“霸座”、推销营销等新问题,且2018年、2019年均有人大代表提出修改条例的议案。委员会将督促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交通局,认真开展调研论证,抓紧形成修订文本。

《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于2000年5月25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历经2005年修订,2004年、2010年两次修正。2017年测绘法进行了修订。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与上位法相适应,委员会将督促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抓紧调研,认真组织起草,不断修改完善文本。

(三)扎实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立法

根据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纪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调研的安排,认真组织立法调研,结合我市市情和法规体系起草相关文本,条件成熟后,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做实监督工作

2021年,委员会有6项监督工作计划,即承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汇报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跟踪督办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承办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情况的相关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承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专项工作报告;协同推动渝西高铁建设。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水污染防治评议工作,在完成前期调研、动员部署、专题调研、上下联动、集中评议的基础上,拟在2021年3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汇报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委员会将继续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为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对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批示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渝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反馈意见,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委员会将加强跟踪督办。同时,将反馈意见印发了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要求认真学习领会,确保贯彻好土壤污染防治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将于2021年5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委员会将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委员会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承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2020年4月30日,市委印发了《关于建立重庆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做好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的意见》(渝委发〔2020〕12号),提出要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科学谋划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编制全市和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该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国务院审批”。为做好该项工作,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专项工作报告,委员会将做好相关工作。

渝西高铁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包(银)海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长江经济带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铁路大通道。目前该项目前期可研审批工作接近尾声,预计在2021年全国两会前实现节点工程开工。为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打通成渝城市群对外高铁大通道和加密成渝城市群城际铁路通道,委员会将协助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听取我市渝西高铁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协同四川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调研,积极推动成渝经济圈发展和成渝城市群建设迈上更高水平。

三、积极开展培训

2021年,委员会将围绕宣传贯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培训。2020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了修订,自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固废法,确立了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规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和法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于2021年对该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配合我市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委员会打算对区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和城环委的同志适时开展固废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推动代表工作

一是继续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二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跟踪问效,高度重视由常委会领导督办的重点建议和委员会督办的重点建议的落实情况。三是更加重视发挥专业组代表作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立法、监督等工作,认真吸纳代表意见建议,注重代表建议的成果转化。

五、完善自身建设

一是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团队的凝聚力。二是深入推进宣传工作,提高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三是继续加强对外联系,加强与全国人大的联动和对区县有关专工委的业务指导。四是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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