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要点

日期:2021年04月12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1月8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我市经济社会带来的前所未有冲击,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以下简称“两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担当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注重质量效率,扎实有序抓好财经立法基础工作

按照立法要适应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财经立法工作。

(一)扎实推动《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审议通过。立足当前大型化、高参数、高风险特种设备普及,特种设备安全面临新形势、新挑战的现实,会同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力抓好条例的起草论证等基础工作。特别是条例采纳了财经委提出的压力管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按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建议,从制度设计上消除潜藏的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扎实开展《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调研。社会信用立法关乎社会主体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在无上位法支撑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会同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有关代表、专家对立法进行全面评估、深入论证,派专人全程参与条例起草,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立法中存在的争议问题,并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赴上海、河南、贵州调研,立足建设诚信社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构建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考察学习报告及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起草思路的建议,为常委会开展一审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三)扎实抓好《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的起草出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的有关要求,在充分吸纳借鉴相关省市人大审计整改监督有益经验和总结分析我市审计整改监督实践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经过5次集中论证修改,完成决定起草,并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审计整改责任主体分工、审计整改报告重点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结果运用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完善提升我市人大对审计整改监督的法律依据和权威。

(四)扎实做好企业破产法修改建议稿起草论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改已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按全国人大财经委工作安排,我市直辖以来首次作为被委托方起草破产法修改建议稿。按照常委会领导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起草工作方案,搭建起草专班,与市高法院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解决起草思路、组织方式、工作步骤、经费保障等问题,并在市高法院起草的修改建议稿(初稿)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研,对初稿逐条进行论证修改,确保按要求完成起草任务。

(五)扎实落实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决定工作。根据资源税法授权规定,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按照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对市政府提出的资源税适用税率草案,特别是对其中存在争议的减征免征、地热税率、部分提高税率的矿目等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论证,提出决定草案报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抓住核心关键,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恢复提振

针对疫情对经济社会运行带来的冲击,在按法定程序抓好人代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计划草案及其执行情况、预算草案及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审计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及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预决算备案审查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围绕落实“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在纵向上以推进宏观经济政策实施落地见效为经线,在横向上以理顺经济监督、预算监督、国资监督衔接路径为纬线,抓核心、促关键,助力经济社会复苏增长。

(一)围绕对冲疫情影响,发挥财经监督支持作用

1.以财经政策实施落地见效为着力点,努力发挥财经监督集成效益。牢牢抓住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这个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恢复的“牛鼻子”,立足经济监督、预算监督、国资监督各自特点,发挥监督集成效益。在经济监督方面发挥导向性作用:通过采取助力开展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活动、实地走访中小微企业、广泛开展问卷调查、按季监督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和及时跟踪计划执行情况等一套组合拳,全方位、多层次了解惠企利民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反馈政府有关部门,为完善升级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经济社会复苏贡献人大力量,全国人大财经委以《人大财经工作》印发予以肯定。在预算监督方面发挥针对性作用: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工作要求,在降低税费负担方面,聚焦困难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事关民生的领域,按季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调研,持续跟踪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等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并通过《重庆人大财经工作信息》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常委会领导报告、向区县人大通报、向财税部门反馈,努力降低企业负担。在增加纾困力度方面,积极主动监督市财政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扶持方向、扶持标准加快落实好财政补助资金,及时纾解企业困难,并着力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通过将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预算报告、联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行实时监督等方式,确保直达资金及时发挥使用效益。在国资监督方面发挥稳定性作用:积极配合市国资委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发挥在生产储备、防疫物资采购、基本物资保障等事关经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支撑作用,通过深入调研,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困难,提出“一企一策”化解经营风险、“强本固基”压实社会公共服务、“因势利导”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开源引流”促进经营恢复等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此外,立足促进经济社会复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财经类规范性文件33件。

2.以政府性重大项目投资实施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形成全链条监督。紧紧扭住政府有效投资、关键投资这条主线,以项目为抓手,从提升项目计划编制实施的科学性、项目财力安排保障的可行性、项目竣工资产转固的及时性、项目专项审查的支撑性为切入点,推进形成人大对经济、预算、国资、审计监督的完整监督链条和闭环。建立完善市发改委按季报送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制度,及时分析掌握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454个市级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并围绕“两新一重”建设,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资项目深入开展调研,通过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方式,督促抓好政府性重大项目投资规划实施,发挥其在稳定增长、优化经济布局中的关键作用。    

3.以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为落脚点,不断增强财经监督针对性时效性。在市场供应方面:针对疫情、非洲猪瘟和自然灾害对市场主要农产品供应及价格的影响,按照常委会领导要求,及时开展市场主要农产品保供情况调研,与相关部门就我市主要农产品价格变化及保供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涨价主要因素、研判后期走势,着力反映好、维护好、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在财政保障方面:加强对区县“三保”资金保障情况的监督,支持财政部门及时开展压力评估,将18个区县纳入“重点关注区县”,在补助力度、资金调度、政策标准等方面予以持续关注,并采取设立“三保”专户等办法,牢牢兜住“三保”底线。

(二)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升财经监督参谋水平

 1.扎实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监督。在广泛征求市人大各专工委和全市800多名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城乡区域发展、产业体系打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事业保障存在的薄弱环节扎实开展调研,起草形成《关于重庆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听取“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情况报告和人代会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纲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2.扎实开展成渝地区协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题调研。按照市委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调研的统一部署,全力会同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完成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成渝地区协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题调研。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的核心支撑,加强与四川省相关部门、科技创新园区的对接,采取实地调研、线上调研、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建议、查找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市委。   

3.扎实开展“十四五”税制改革专题调研。按照全国人大预工委安排,与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组成调研组,在总结分析我市“十三五”税制改革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基础上,立足建立健全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调节有序的政策体系、高效便捷的征管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形成《重庆市“十四五”税制改革专题调研报告》报全国人大预工委,为深化税制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三)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深化财经监督拓展改革

1.立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扎实开展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按照中央和市委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的改革要求,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为发挥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出针对性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2.立足落实“过紧日子十条”措施,推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方面。经过四年的持续探索,逐步形成了人大参与监督预算公开评审的全过程、全覆盖机制,努力促进有限的财政资金使用在刀刃上。从预算编制源头筑牢藩篱。在横向上:评审范围从市级部门重点专项评审,逐步向一般性项目、财政代编专项延伸,现已基本涵盖所有市级项目支出和财政政策。在2021年市级项目预算公开评审中,对37个部门重点专项(一级项目91个,二级项目807个)进行专项评审,审减9.5亿元,审减率2.6%;对市级8个部门的一般性项目(一级项目41个,二级项目278个)进行评审,审减0.2亿元、审减率1.5%。在纵向上:积极指导推进全市38个区县和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等三个开发区开展预算公开评审,现已实现全覆盖。从预算执行过程堵塞漏洞。通过认真总结年度项目预算公开评审监督经验,支持市财政局出台《重庆市市级年度中预算安排公开评审暂行办法》。从2020年起,对执行中的追加项目预算进行公开评审,共对65个部门、287个项目、37.3亿元资金进行评审,审减资金4.62亿元,审减率达12.38%。在加强绩效管理监督方面。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坚持“五个结合”,将绩效目标设置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绩效管理与审计整改监督、绩效目标审查与实地检查、绩效管理与法治建设、绩效管理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结合,支持政府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20年,推动财政部门持续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对重点专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实事等29个项目实施重点评价,资金规模超240亿元,较上年增长60%以上,共35个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提交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巩固夯实基础,不断提升人大财经监督质效

从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规范和体制机制着手,为提高人大财经监督质效提供坚实保障。

(一)建立完善监督手段

1.围绕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探索建立人大国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该项工作兼具开创性、专业性、实践性,各级人大尚无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本着积极探索、勇于开拓的工作精神,在深入调研、全面梳理中央及我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和国有资产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性和重点性、法定性与灵活性、定量与定性、绩效性与过程性、静态性与动态性相结合的思路,开展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起草完成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2.围绕推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向精准化智能化拓展,扎实推进联网监督建设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和我市推进市和区县国有资产管理信息联网工作要求,在深入调研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借鉴全国人大、部分省市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总体谋划、统一规划、分步分级实施、迭代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了我市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方案,初步实现与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联网查询功能。

(二)持续规范监督制度

1.建立预算联网分析季报制度。采取综合报告方式,按季将重点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向市政府通报。并在半年和年末召集预算额度大、执行进度滞后、涉及纾困惠企和民生保障的部分预算单位及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召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督促财政和各预算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及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应。

2.做好“三本预算”执行情况月报制度。按照全国人大预工委按月报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要点、规范格式,确保每月按时按质报送相关数据。

3.完善重大项目投资季报制度。以专门报表方式,督促市发改委按季对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投资进度、项目滞后原因等内容逐项报告,并结合实地调研,综合分析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建议。

4.坚持政府债务半年报告制度。督促政府及财政部门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特别是在当前债务化解压力持续增大的背景下,坚守“七个严禁”红线,严格履行人大监督职责,督促市财政局严格执行风险隐患“台账式”管理机制,重点关注债务率超过300%的14个区县,坚决防止债务违约风险暴露蔓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深入优化监督机制

围绕强化预算联网监督结果运用,探索建立“5+1”线上线下结合监督机制。一是将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下年度部门重点项目预算审查相结合。全年向40个执行慢的部门单位进行函询,涉及财政资金1310.5亿元,对累计三次被函询的预算单位,明确要求其调整项目或由财政部门调减、收回预算。二是将预算执行情况与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效果相结合。有选择性地对企业复工复产扶持、广阳岛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跟踪调研,督促部门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三是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与项目库建设及资金管理方式相结合。对部分政府部门项目库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促预算单位加强专项资金整合、加强项目库建设。四是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追加相结合。凡是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被函询单位申请的追加事项一律从严审查,在2020年进行的5次预算追加评审中,有9个项目因被函询而被否决或审减预算。五是将预算执行情况与审计结果相结合。根据审计报告反映的部门情况,“线上”进行对比分析,将分析结果作为项目预算评审、安排的参考。此外,及时将预算执行分析中的重要情况向市委报告,提升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对此以《简报》的形式刊发予以肯定;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晨、市委书记陈敏尔在视察我市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时,对我市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在深化人大预算监督拓展改革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均给予充分肯定。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机关”履职保障水平

 立足人大专工委职能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服务能力。

(一)认真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一是对人代会交付办理的2件代表议案和1件代表建议均按时按质办理完毕,代表表示肯定。二是对人代会交付“两委”对口联系部门办理的主办建议324件、协办建议1029件,通过采取办理情况收集、信息反馈等方式,督促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保障,做到既注重“办结率”“满意率”,更注重“办成率”“落实率”。三是畅通人大代表参与全市经济治理的渠道,全年共邀请代表300余人次参与人大各项财经活动。

(二)扎实做好常委会领导重点建议督办服务。协助张轩主任、刘学普副主任重点督办大渡口区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伏牛溪片区危化仓储基地搬迁的建议”和渝中区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将重庆解放碑中央商务区加快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核心集聚区的建议”,持续开展跟踪监督,代表对建议办理表示满意。

(三)持续做好对口联系工作服务。“两委”与对口联系部门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全年刊发2期对口联系工作情况通报,专门对对口联系工作五项基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坚持以自身建设的新成效为做好人大财经工作提供保障,不断推进党务、业务、队伍统筹融合发展。

(一)抓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坚持以党建为统领,疫情发生以来,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网络或现场等方式召开42次支委会、党员大会及主题党日活动,做到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把抓好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抓深抓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牢牢把握其中蕴含的重大思想内涵、重大战略安排,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全面压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凡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制度建设、经费管理等均通过集体研究决定、按程序报批,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醒。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完善支部制度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始终紧绷廉洁从政的高压线。

(三)抓干部能力提升不放松。始终注重干部能力培训,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市委有关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及要求,积极组织全市人大财经干部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四期财经专业知识视频培训;扎实开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鼓励支持年轻干部参与机关人大讲堂、写作比赛等活动,积极撰写人大财经信息,共编发《重庆人大财经工作信息》35期,在机关写作比赛中,“两委”三名干部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起草的《紧盯复工复产政策落实,助力经济复苏增长》《“线上”“现下”结合,跟踪监督项目预算执行》等两篇文章被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全文采用,展现了优良的业务素质能力。

2021年工作要点

“两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

一、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按照立法工作要适应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扎实抓好年度财经立法基础工作。一是推进立法计划审议项目落实。立足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全力做好常委会审议《重庆市标准化条例》《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的前期调研、论证等基础工作。二是推进立法预备项目调研。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回应群众呼声,认真做好制定《重庆市绩效管理监督条例》《重庆市食盐管理条例》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及时跟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的出台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依法做好财经监督。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人大财经监督链条,充分发挥经济监督、预算监督、国资监督集成效益。经济监督方面:一是扎实做好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基础工作。二是扎实做好市人代会审查批准2020年计划执行和2021年计划报告草案有关基础工作。三是开展“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监督。重点督促抓好专项规划与规划纲要的衔接和落地,加大年度计划与五年规划的任务指标衔接和政府性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监督力度。四是抓好计划执行监督。围绕重大经济政策落实,特别是政府性重大项目投资,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综合分析重大政策实施和政府性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调整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性重大项目投资季报制度,切实做好常委会听取审议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五是切实做好常委会听取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情况报告的相关基础工作。预算监督方面:一是扎实做好市人代会审查批准2020年预算执行和2021年预算报告草案有关基础工作,加强对预算调整、执行及决算的监督。二是扎实做好常委会审议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有关基础工作,探索开展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三是立足“过紧日子”要求,围绕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从预算编制源头的项目预算公开评审监督和预算执行过程的拓展监督,支持财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腾出财力空间,保障重点支出。四是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衔接,选择有代表性的重点项目,联合开展绩效专项监督,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五是严格履行人大债务监督职责,坚持政府债务半年报告制度,督促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六是深化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运用,进一步完善预算联网监督“5+1”线上线下结合监督机制,实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二期建设。七是贯彻落实税收法定要求,完成常委会依法做好契税法授权事项决定有关工作。八是扎实做好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预决算备案审查工作。国资监督方面:一是扎实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有关基础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工作。二是立足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改革推进过程中,贯彻落实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有关要求。三是围绕政府性重大项目投资这条主线,持续跟踪监督工程完工后的资产形成、投入使用及管理情况。四是跟踪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五是实施市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一期建设,推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向精准化智能化拓展。六是立足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可量化性,加大构建完善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力度,确立完善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指标体系。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方面:开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实施情况调研。

三、扎实抓好自身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做好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干部能力提升。一是以党建为统领,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定党员干部牢守初心、不忘使命、敢于担当、勤勉尽责的底色。二是围绕中央和市委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的要求,优化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督导,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补齐能力短板。三是持续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大对区县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的工作指导力度,及时总结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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