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问题补短板!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畜牧法开展执法检查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祖相参加部分现场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围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稳定和发展畜牧业生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法律责任落实、畜牧法配套法规规章制定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首先召开市级部门汇报会,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关于实施畜牧法的情况汇报,并于6月8日-10日先后赴大足区、涪陵区、黔江区开展实地检查。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全市贯彻实施畜牧法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存在薄弱环节。如在畜牧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方面,有部门提出,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现有技术人员年龄偏大、技术水平有限,难以满足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还有部门表示,因土地资源紧缺,畜牧业发展存在用地矛盾。
有部门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的规范管理,尤其是要保障基层畜牧兽医队伍的稳定。此外,规模化养殖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相关部门在土地调规时,也要扩大预留规模化畜牧养殖用地空间,为现代畜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同时,也有基层部门表示,畜禽粪污经处理后其重金属、抗生素浓度具有不确定性,循环利用时存在对土地产生复合污染的风险,建议在修改法律法规时对土地的承载力作出相应规定。
“畜禽养殖产业,效益在规模,成败在防疫。”夏祖相强调,要切实搞好遗传资源品种保护,坚持保护与选育、开发与利用并重,加大力度推进品种改良、品质提升与品牌打造。要着力加强监管力度,坚持严管重治,坚决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确保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持续推进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好“三区”划分,搞好循环利用,实现绿色发展。要毫不放松抓好畜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推动畜牧产业健康发展。
记者|黄振胜
编辑|朱苗 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