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5月24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日期:2021年07月0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9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唐良智市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并多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王赋常务副市长和郑向东副市长多次提出工作要求,并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将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分解为6项工作任务、细化为40项具体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8项具体问题,逐项进行办理落实。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各项问题和工作建议,能立即办理的均已及时办理,需长期坚持完善的正抓紧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议意见提出的“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的问题。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仍处于欠发达阶段、属于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安全生产条件较差。同时,重庆作为全国重工业基地和危险化学品工业基地,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低、生产设施设备陈旧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各类安全生产风险仍然较高,给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挑战。市政府始终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作为推动全市安全发展的重中之重,“十三五”时期,关闭煤矿398个、非煤矿山862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关闭退出,危化生产企业全部搬迁入园,安装道路交通“生命护栏”1万公里,全市安全生产基本面持续改善。但是,“9·27”松藻煤矿和“12·4”永川吊水洞煤矿两起重大事故的接连发生,充分暴露出全市安全生产存在“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等突出问题。为此,市政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综合利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倒逼落后煤炭产能淘汰出清,截至目前,全市现有的38个煤矿已全部完成永久性封闭,其中36个煤矿已完善验收手续。同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1+3+11”工作方案,细化分解863项任务清单,专班化运作、项目化推进,聚焦各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检查整改隐患19.9万余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万余起。全面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聚焦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工贸、消防等10大领域,抓实责任上榜公示、新闻媒体曝光、动员群众举报、建立“黑名单”等10项举措,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关于“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尚未牢固树立”的问题和“进一步深化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的建议。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市政府高频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周播放安全生产明察暗访视频,提出整改要求,推动实现安全生产重点问题“面对面交办、一对一整改、点对点督查”闭环管理;组织制定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集中开展两轮全覆盖安全生产检查。二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整理近年来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案件,编发警示录,制作酒驾醉驾宣传警示片、农村地区典型案例警示片、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等30余部,企业员工和社会群众受众近千万余人次,极大提升了社会各界安全意识。

(三)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亟待进一步理顺”的问题和“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上下协同监管格局。压实各区县党委、政府“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属地责任,夯实行业部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属事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市安委会统筹职能。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履行统筹协调职责的基础上,明确11个行业领域专项办公室的功能定位,健全完善“定期议事、示范执法、警示约谈、规范行业、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合力。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风险研判、隐患整治等主体责任,推动增强企业员工个体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做到人人知责、人人尽责。四是进一步强化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制定《重庆市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健全规范乡镇(街道)应急机构设置,强化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纵向形成“三级体系、五级网络”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基层安全共建、共治、共享。

(四)关于“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尚需提升”的问题和“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的建议。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将提升监管能力作为重点纳入全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明确优化应急队伍结构、强化人员能力提升、加快学科专业建设等具体任务。二是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市应急局在全市应急系统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今年4月初,市应急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各区县以及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使广大应急干部真正做到“懂应急、会应急、能应急”。三是加强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卫星通信和应急指挥无线通信网络等信息化建设。推广“互联网+安全技术服务”,鼓励行业领域加快安全监督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今年已落实信息化建设资金4249万元。

(五)关于“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和“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保障基础”的建议。一是加强基层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立足“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干事的要求,今年拟完成500个乡镇(街道)和园区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二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成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41个、乡镇综合救援队947个、社区应急救援站2988个,从“建管养训用”等方面探索专业化、规范化、准军事化管理。建强消防救援作战力量体系,启动消防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一期建设,将154个消防站、267支专职消防队、1.3万个微型消防站全部纳入调度指挥体系。三是强化执法力量建设。明确全市乡镇(街道)应急办、综合执法队伍监督执法权限,落实委托执法人员4550名,打通监督执法“最后一公里”。四是抓好安全条件审查及行业禁控。加强高危行业和重点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准入评估论证制度,禁止在长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建立重点行业禁限控目录,推动装备陈旧、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下、不符合布局规划的企业改造、搬迁、关闭及转产。五是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在重点行业领域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施机械化改造、信息化运用、智能化提升等系列措施,推进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六是筑牢城市发展安全屏障。加快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开展城市安全提升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六)关于“相关法规制度需要完善”的问题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范体系”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法规。根据机构改革实际,责成市应急局加快修订《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研究制定《重庆市应急管理条例》《重庆市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二是深化政策制度研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责成市应急局研究起草《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制定《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12350”举报接处警规则;制定《关于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百部地标”建设,全市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宣传不够深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待加强”的问题。始终把“一法一条例”作为普法计划的重要内容,开展“线上+线下”全方位普法宣传。在线上充分开拓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提升点赞率、转发率和关注度,举办知识大赛,吸引18万余名网友参与;线下组织开展咨询日、安全月、防灾日、青安岗等安全教育活动,“大篷车”巡演、“渝州行”专列、“安全在我心中”美术摄影大赛和“最美应急人”评选等安全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关于“运动式整治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监管责任待层层落实”的问题。推动建立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职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强化责任落实、任务落地。坚持走预防治理之路,强化企业风险预防、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坚持施综合治理之策,制定16个重点行业负面清单,明确禁止或限制事项,引导市场主体遵守安全红线。创新建立常态化暗访督查机制,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督查,有效传导责任和压力,推进安全生产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转变。

(三)关于“应急管理智能化建设水平还比较低,系统集成困难,对大数据的深度应用还不够”的问题。全面实施科技兴安,为市应急局增加88台视频终端设备,开展音视频融合系统建设,提升视频指挥调度能力;市应急局接入市水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重庆煤监局等单位20余个信息系统和17万余组视频监控,满足会商实战需求,接入44个物资仓储数据,推广应用“应急指挥一张图”“天眼”卫星监测系统;推动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改造升级36个产业园区,计划3年内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率达到100%,107家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纳入监测预警平台,152家3A级及以上景区完成视频监测系统建设。

(四)关于“经费保障、人员保障不够,不利于队伍稳定”的问题。优化资金管理制度,将原灾害救助、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三项资金整合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将原安全生产专项、煤炭发展专项、应急救援专项等资金整合为“安全生产与应急专项资金”;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共计2.15亿元,较上年增长约20%。推动市、区县应急部门党组改设党委,加强集中领导;积极统筹编制资源,采取选调、遴选、选聘、转任调任、军转安置等形式,强化人员力量建设。采取购买人身保险等多种措施,加强对应急系统干部职工的关心,进一步提升队伍荣誉感、认同感。

(五)关于“有些消防通道形同虚设,特别是晚上,车辆无法通行”的问题。对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进行全面清理,针对违规停车、占道经营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共抽查高层小区1242个,清理障碍物2350处,现场拖车3874辆,查处违停车5467辆。累计打通消防通道1.3万个,落实标识化管理小区6624个,增设消防车道监控3425处,清理障碍物3.1万处。

(六)关于“总工程师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决策权和指挥权需要定义”的问题。总工程师制度是我市汲取典型事故教训的创新措施,其核心是督促企业按“一岗双责”原则明确技术负责人对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技术方案的论证、编制、审批、决策实施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在具体实践中,我市将总工程师制度作为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推进,以进一步明确细化总工程师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将企业是否保障总工程师权力的行使以及总工程师是否按规定履职,作为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和追究的重要内容,倒逼制度落实。

(七)关于“部门与部门之间有职能交叉、监管缺失,推诿扯皮现象待改进”的问题。责成市应急局联合重庆社科院赴8个市级部门、8个工业园区开展调研,对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民宿监管、物业高空作业监管等31项重难点问题,开展16次专题调研,形成了《应高度重视共享电单车快速发展中存在的四个安全问题》《着力纠正五大错误观念,筑牢我市安全发展基础》《增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合力的几点建议》《加强三大基础建设,提升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履职能力》《网约房安全经营管理建议》等5篇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市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待审定后印发实施。

(八)关于“安全生产规律性待研究,尤其是矿山事故季节性等方面”的问题。责成市应急局牵头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定期研判制度,按照“年度、季度、月度”的频次,定期开展趋势分析,形成阶段性报告,针对事故区域分布、行业特点等情况提出对策建议。梳理重点行业事故类型、区域、季节等规律性分布特点,形成了“十三五”期间煤矿、非煤矿山的事故规律分析、年度发展报告和阶段性突出趋势分析报告,提出强化监管力量、强化执法检查、强化技术管理、强化安全投入等措施建议,为强化矿山安全监管明确了具体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防大事故、控大灾害”核心目标,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改进和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力推进“百日行动”保建党百年大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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