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5月24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日期:2021年07月0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出5个方面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唐良智市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并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有关市领导分工负责、持续推动,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对照审议意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落细国资国企改革工作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严格对标中央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等,由市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以深入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抓手,结合中央巡视组巡视重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国企改革攻坚,突出抓好一批标志性、突破性改革重点项目。

(一)严格对标落实中央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制定《重庆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抓紧编制《重庆市国资系统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国企战略性重组整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市场化经营机制转换等重点改革任务,力争今年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完成70%以上。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完成重庆能源集团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工作,市场化法治化清理处置“僵尸企业”333户,近30万市属国企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50.3万户“三供”、40.02万户“一业”剥离移交已基本完成。持续推动国有资本优化调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关于新时代推进全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聚焦引领战新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公共服务等功能,推动全市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集中、向重大基础设施领域集中、向公共服务领域集中。

(三)优化制造业等实体经济资源配置。一是推动市属国有工业企业聚焦自身优势和主责主业,持续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加快装备制造、消费品等产业高端化、绿色化升级,推动实体企业建强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庆铃集团国六产品销售占比超过60%,新能源汽车全系列实现高水平电动化,氢燃料电池发动机项目签约落地;重庆机电集团“重庆造”国产化计算机批量上市、第六代重卡成功上市;重庆轻纺集团萨固密公司自行研发的3D打印挤出模用于产品量产测试成功。二是推动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集中,进一步优化金融产品,加大对制造业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重庆银行制造业贷款增量、民营企业贷款增量等8个服务实体经济指标项目在主要地方法人银行中位列第一,重庆农商行普惠型小微企业客户占全市的1/4,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余额占全市的52%,创业担保贷款余额占全市的77%。

(四)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企业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股权结构,严格履行资产评估和挂牌程序,规范推进企业混改工作;加强混改全过程监督,确保混改程序依法合规,混改后企业规范运行,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目前,在集团层面,重庆商社集团引入物美、步步高作为战略投资者完成增资混改,2020年实现盈利约12亿元;重庆渝康公司引入华润金控成为控股股东;在子企业层面,2020年公开转让股权和增资扩股交易37宗、引入社会资本56亿元,近年累计完成200余户子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开展混改。加大企业上市力度,重庆银行、三峰环境集团成功在A股上市,西南证券定向增发募资49亿元。2020年末,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5户、发行股票17支,资产证券化率达到55.9%。

(五)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启动重庆机电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渝富控股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打造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平台。重庆机电集团聚焦创业、创效、创优“三创”,构建形成“集团总部—二级产业集团—三级生产经营企业”三级管控模式,围绕智能装备、电子信息、轨道交通、装备零部件以及产业金融“4+1”核心产业布局,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新增订单“3个10%”增长目标。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深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有投资不追求控股、有股权不追求并表、有资产不过度举债”的资本运营管控方式,通过战新基金、中新基金投资液晶显示面板、新能源汽车等21个战略新兴制造业和服务业项目。重庆渝富控股集团《“三个重构”深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经验,被国务院国资委《改革样本—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案例集》收录。

二、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等,由市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深化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以管资本为主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企,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修订出台《重庆市国资委出资人权责清单(2020版)》,明确市国资委依法享有9大类37项权责,将清单以外事项归位于企业依法自主决策,依法保障企业自主经营决策权,释放企业生产经营活力。研究制定《重庆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对5大类32项事项向企业授权放权,更多依靠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开展工作,全面激发企业主体活力。

(二)持续深化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坚持统筹推进、积极稳妥、分类处置、参改企业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原则,制定《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2020年底基本完成832户企业改革工作,资产总额700亿元,其中:关闭注销237户“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及低效无效企业,公开转让43户市场充分竞争企业,将320户具备发展前景企业整合为50户一级企业后划转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实施集中统一监管,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高资本运营效率;232户科技成果转化等企业整合为22户一级企业,管理体制不变。目前,市级划转工作已全面完成,接收企业正加强对划转企业管理,优化划转企业经营业务、改善经营结构;区县统一集中监管正在稳步推进中。

(三)健全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突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一企一策”完善“两利四率”(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国有企业适应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对商业类国有企业,突出投资回报、强化效益导向。对公益类国有企业,突出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完成市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控制和质量保障等考评导向,引导国有企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将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对外开放指标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开放发展。

(四)提升国有资产财务信息质量。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报表格式、报表口径、会计核算、报送程序等,基本建立覆盖全面、级次完整、口径统一、核算规范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为提升全市企业国有企业财务信息质量、综合分析全市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和效益贡献情况奠定了基础。

(五)加快企业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加大精准监管力度。重庆国资大数据监管平台(一期)上线运行,加快企业“三重一大”、投资和项目管理、财务、资产、产权、物资采购、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等管控系统集成应用,实现内控体系实时监测、自动预警、监督评价等在线监管功能,促进内控体系与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有机融合。

(六)推动形成多方监管合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充分发挥业务监督、综合监督和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效能,推动出资人监督和人大、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有机贯通、相互协同,加强境外等重点领域国有资产监管,切实增强监督合力。推动市国资委和区县国资监管机构的制度、机制、规划、业务、改革、项目“六个对接”,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全市国资监管大格局正在形成。

三、着力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水平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人才激励等,由市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效能。

(一)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对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督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完成章程修订,修订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指引示范文本》,细化6类40项前置讨论具体情形,指导国企党组织结合实际细化明确前置研究事项,全面推行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

(二)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国有企业“三会一层”建设,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加强董事会建设,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完善专兼职结合的外部董事制度,加快形成“外大于内”的董事会结构,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探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加强监事会事前事中监督的有效性。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工资总额与效益联动机制,推行全员业绩考核,建立“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薪酬分配机制,实现一岗一薪、易岗易薪。重庆渝富控股集团、重庆农商行、重庆旅游集团、重庆交运集团、重庆投资咨询集团等5户一级企业和市属国企239户二级商业类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重庆燃气集团实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三峰环境集团完成经理层整体转变为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大力实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制度,2020年除并购企业成建制转入员工外,公开招聘占新进员工比例超过95%。

(四)以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创新能力。加大对创新项目的资金、人才、政策支持力度,启动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数字经济三年行动,首批实施数字化重点项目100个、培育数字化标杆企业10户。累计给予131个重大创新项目创新后补助7.65亿元。市属国有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19.6亿元,研发投入强度提高到2.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加大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累计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25个、市级创新平台187个,建立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408个,拥有创新骨干人员1.9万人。推进实施创新重点项目410个、计划总投资694亿元,2020年完成投资约130亿元。

(五)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制定加快推进市属国企人才强企建设14条措施,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打造国企领军企业家、优秀青年经营管理人才、创新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四个一批”人才队伍。市属国企36人和2个团队入选重庆英才,2人获评首届重庆市杰出英才奖。签约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1000余名,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2人,累计与20名院士建立了合作关系。合理运用股权、期权、分红权、超额利润分享、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工具,充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在2户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3户科技型企业实行分红激励、26户二级企业实行超额利润分享,10余户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

(六)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印发《重庆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督促纳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市级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目前已基本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覆盖。在支出方面,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支出重点放在服务国家宏观政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发展任务等,不断提高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占比。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1亿元,预算总支出41亿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占比56%,主要用于支持微型企业发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民生保障支出、政府购买污水服务及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等。

四、防范化解国有企业经营风险

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强化企业负债规模和负债率双重管控,妥善处置政府隐性债务,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严肃追究问责违规行为等,由市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重大风险隐患“精准拆弹”,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及时防范、有效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一)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坚定不移把降杠杆减负债作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一是实行企业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动态监测资产负债率超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企业。二是推动深化改革作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治本之策,督促指导企业通过引资引战、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强化内部经营管理等措施,优化债务结构,实现结构性降杠杆。三是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重点防范债券违约风险,维护全市金融生态。截至2020年末,市属非金融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59%,低于全国地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3.2个百分点(全国地方国有企业2020年12月末资产负债率为62.2%),提前完成中央关于国企资产负债率的任务。

(二)持续推动区县平台公司改革。市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区县国企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制定深化区县国企改革行动方案、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等16条具体任务。加强对区县投融资平台公司隐性债务风险管控的指导监督,并将区县企业承担的政府隐性债务纳入监测范围,按季度评估偿债风险,统一研究降债方案,逐步消化存量,严控增量。

(三)持续强化投资监管力度。修订《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动态调整投资负面清单,督促指导企业聚焦主业投资,严控财务承受红线。指导市属国企加强投资可行性研究,着力规范企业项目论证,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优化投资事中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投资风险预警和监控。加大投资后评价,推广经验做法,纠正问题和不足,为国有企业投资监管提供决策基础。

(四)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区县国资监管机构基本实现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组织机构两个“全覆盖”。2020年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事项核实核查165项、处理责任人276人次;办结责任追究案件8件,对22名相关责任人和3个领导集体进行处理,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件。

(五)完善境外投资决策及管理。修订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实行计划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强化境外投资管理,提升境外投资合规管理水平。研究制定《市属国企境外股权投资管理操作指引》,明确境外股权投资基本原则和操作流程,促进国有企业境外股权投资及投后管理依法合规。

五、进一步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进一步规范报告工作、积极稳妥拓展报告范围、做好自然资源报告相关准备、实现报告情况全口径、全覆盖等,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夯实报告基础,充实报告内容,加大分析力度,抓紧抓早开展2021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编制准备等工作。

(一)持续推动健全报告制度。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范的国有资产报告内容和报表体系。既有文字报告,也有分类别、分维度的数据报表;既有实的数据,也有动态的管理情况;既报告取得的成绩,也反映深层次的问题;既立足当前,也着眼长远,形成文字报告与数据报表、定性分析与定量反映相辅相成、互相支撑的报告体系。同时,加强国资报告与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有机衔接,构建多角度多层次的报告机制。

(二)积极稳妥拓展报告范围。依托资产管理年度报告系统,新增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面反映市政、交通、水利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逐步将全市社保基金滚存结余、住房公积金缴存结余、政府投资基金等纳入报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督促区县强化村小校舍、福利卫生设施等属地管理责任,细化报告范围,推动报告上下联动、走深走实。

(三)夯实自然资源报告基础。印发《关于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通知》,指导区县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工作,建立市与区县报告联系机制。加快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制度,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加强历史调查数据标准化整合。启动全市森林、湿地等专项调查,高质量推进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进一步掌握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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