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年07月07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5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恒扬

市人大常委会:

我代表市检察院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民事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践行“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并重”理念,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为维护司法公正权威、保障民生民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至2020年,全市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8201件,提出抗诉529件、再审检察建议371件、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建议2373件、执行监督建议2409件、支持起诉6668件,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77.7%、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66.3%、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建议采纳率98%、执行监督建议采纳率93.9%、支持起诉胜诉率94.5%。

(一)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监督履职。一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在疫情初期制定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12条意见的基础上,启动“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对涉企案件一律做特殊标识、一律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一律由院领导把关审批,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办理的重庆市武陵制革有限公司系列案,助推酉阳县涉及近7800余名职工的企业改制顺利实施,节省县财政上亿资金。二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将支持起诉作为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重点对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保护。在全市开展的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中,共支持农民工提起诉讼1448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200余万元。三是助推政府依法行政。2018年至2020年,共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等发出检察建议150件,采纳137件,采纳率91.3%。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土地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市检察院向市规自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规自局立即整改、效果明显。

(二)聚焦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强化监督履职。一是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凡拟提出监督意见的案件,均须检察官联席会讨论、院领导审批;所有提请最高检抗诉的案件均须检察官联席会、专家论证会、检察委员会“三会”通过。发挥“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委员会”作用,重点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咨询论证,提升监督精准度。2018年至2020年,全市民行抗诉再审改变率77.7%、其中直接改判率达到52%,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66.3%。办理的重庆丰源房地产公司系列案,促进124件案件再审改判或调解结案。二是维护司法权威。制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案件防控、化解、调处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对不支持监督类案件做好矛盾化解、服判息诉工作,三年共对3985件法院正确的裁判及执行案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并释法说理,维护法院裁判既判力和稳定性。三是强化专业素能建设。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素质建设年”活动,打造“学习型”队伍。与西政合建民行检察研究基地;组建全市民行专业团队,发布典型案例;采取以案代训、上挂轮训等方式,提升基层干警专业水平。组织600余人次参与系统内外业务培训,举办文书写作与案件汇报技能比赛、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三)聚焦依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监督履职。一是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领导接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监督纠正及服判息诉工作。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中,共化解案件168件、位居全国前列,3个案件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市检察院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办理的某防火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最高检张军检察长亲自接访、释法说理,检察机关对安监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最终申请人息诉罢访。二是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均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强化指导培训,开设专题培训课程,邀请最高检、市高法院及专家学者授课;走访林业、环保等部门,摸排案件线索,重点对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宣传活动。在为期一年的专项活动中,共发出检察建议281件,法院和行政机关采纳244件。

(四)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履职。一是做好执行及审违“两项监督”。制定《关于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工作的规定》,强化执行监督规范化水平。三年来,针对违法查封、冻结、划拨等突出问题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96件并获法院采纳。针对适用审判程序错误、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等突出问题提出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970件并获法院采纳。二是深化虚假诉讼及其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坚持“一案多查”,加强与刑检、刑执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重点对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离婚财产纠纷等领域虚假诉讼加大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市公检法联合制定的《关于在查处虚假诉讼中加强配合与协作的指导意见》,积极移送案件线索、共同防范查处虚假诉讼。组织专题培训班,提升发现与查办虚假诉讼的监督能力。三年来,共办理虚假诉讼抗诉案件148件,法院改判13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5件,法院采纳156件。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虚假诉讼线索进行筛查甄别,筛查线索2492件,分两批交12家基层单位分别办理。针对个别律师参与虚假诉讼、代理不尽责等违法违规行为,与市律协召开座谈会,通报相关情况并建议律协加强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民行检察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重刑轻民”观念一定程度存在,民行检察仍是短板弱项。内设机构改革后,相当一部分有经验的民行骨干转岗公益诉讼,民行力量有所削弱。领军型、专家型人才匮乏,与民行检察监督需求不相适应。

二是民行检察工作发展不均衡。行政检察是“短板中的短板、弱项中的弱项”。民行检察这几年虽有一定进步,但不平衡问题突出,特别是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及执行监督仍处在浅层次发展阶段。

三是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如何将检察机关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及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工作做到刚性、做成刚性,有待法检两家继续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四是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2018年至2020年,共对法院正确生效裁判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3870件,占生效裁判监督类案件的76.2%,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付出巨大努力。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案件,让当事人息诉罢访、防范化解风险对我们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仍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三、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的工作措施

一是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的紧迫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努力把民行检察做成民生检察、民心检察。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民行检察工作,争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

二是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加强机构建设、细化内部分工,配齐配强办案力量,保持民行检察队伍相对稳定。坚持抓好业务培训及业务竞赛,着力培养高层次、专家型人才。积极探索从法官和律师队伍中引进专业人才,以队伍的专业化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三是建立健全新时期民行检察工作格局。积极促进同级监督与提请上级检察机关监督优势互补,形成市院、分院以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为主,基层院强化检察建议为主的三级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的工作布局。

四是建立健全对外宣传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民法典》的宣传、讲好民行检察故事,让更多群众了解民行检察职能,形成遵守《民法典》及参与、支持、配合检察监督的良好环境。加强与审判、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沟通协调,着力弥合实践中存在的认识分歧、凝聚法治合力。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切实做强做实民行检察工作,以民行工作的高质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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