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
本报讯 8月25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率市人大城环委一行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南岸区,围绕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有关情况、《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和《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立法推进情况;听取了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区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有关情况。
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和施行,为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扎实做好长江保护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9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此次调研坚持问题导向,调研重点包括: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配套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我市长江流域管控情况,水污染防治情况,生态环境修复情况,长江流域绿色发展情况,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深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要全面准确理解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立法特色,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工作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履职,切实推动长江保护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陈元春要求,加强规划编制、管控工作,注重规划在长江流域各项保护和利用中的关键性作用,确保规划措施得到落实;将实施长江保护法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川渝合作;加强长江流域文化遗产保护,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要配套相应政策,贯彻落实到位;有序推进相关立法工作,提高我市硬件水平,增强人才吸引力。
据介绍,调研组还将赴云阳县、万州区开展调研,听取相关区县有关情况的汇报,收集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召开情况汇报会,集中听取市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有关情况的汇报。
记者|陈越 黄振胜
编辑|朱苗 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