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推动公证法律制度不断完善
本报讯 9月1日至3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开展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旬率执法检查组,分别前往市公证处、铜梁公证处开展实地检查,与公证申请人进行面对面交流,同6个区县司法局展开面谈,听取了市级相关部门、部分公证处、市公证协会关于实施公证法情况的汇报以及专家学者、律师的意见建议。
据悉,本次执法检查,旨在全面了解我市公证法的实施情况,紧紧围绕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市级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更好地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
为此,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公证机构设立、公证队伍建设、公证职能作用发挥、对公证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等情况。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了解法律实施和公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各方对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和与时俱进修改完善公证法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自公证法于2017年修改以来,我市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公证法及配套制度,发挥公证工作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在服务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方普遍反映的公证的法律地位、公证机构的核实权保障、公证制度与其他法律制度的衔接、不动产公证管辖、公证机构体制等问题,也引起了执法检查组的重视。
“公证制度是重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周旬表示,要进一步认识公证制度的重要性,要与时俱进、深刻认识公证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要坚持创新发展公证事业,促进公证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还要加强部门配合、社会支持,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推动服务质量提高、服务领域拓展、公证公信力提升。
周旬强调,公证服务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益属性,要多办证、办好证;要进一步加强公证法的学习宣传,共同贯彻落实好公证法;要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
记者|宋婷婷
编辑|朱苗 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