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大:以精准监督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和科技创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紧扣吉林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任务,4月12日至16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6个检查视察组,对全省贯彻实施《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工作开展视察。
“这是条例出台后,连续第二年开展执法检查。目的是持续发力,发现深层次问题,提出系统性建议,不断改善全省营商环境。”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全胜说。
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树伟表示,近年来,全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取得显著成效。但检查视察发现,创新意识、科技投入、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和服务保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不够明显,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压实营商环境责任,科技创新走在前
自“五级书记抓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吉林省分别成立了营商环境建设、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持之以恒抓营商环境、抓科技创新。目前,全省营商环境总体得到改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支撑平台蓬勃发展,一批高新科技项目孵化落地。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科技创新,长春市密集出台一批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专班抓项目、万人助万企”行动,以“五化”(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工作法推进落实。
同时,全市将环境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振兴发展的突破口,打造经济新动能,形成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科技创新区域。充分发挥后发优势,组建国家半导体激光技术创新中心、阿里云双创平台、净月高新区数字科技孵化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创新主体,发展壮大一汽启明、长光辰芯、永利激光等科技创新企业;破解“卡脖子”难题,在芯、光、星、车、网等领域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刘晓茹表示,要以这次省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将贯彻好、落实好条例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学习宣传,夯实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基础,促进全市上下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法治全面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张永超介绍,全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国家试点示范任务,组织科技创新“双十工程”,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搭建人才培养新平台
检查视察组发现,聚焦营商环境和科技创新,各地密集出台了一批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深化简政放权、加强放管结合、提升服务质效,实现综合施策、精准发力。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贺飞介绍,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已升级为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围绕18个营商环境评价一级指标,成立了以副市级领导为组长的23个工作专班,推动营商环境机制建设。今年出台的全市营商环境“进升年”实施方案,围绕条例,细化100项具体措施;推出“1+6”政务服务模式;将低风险类工业项目审批压缩至15个工作日......
全市实行了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工作推进机制,依法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三年行动方案,运用以评促改、考核专班、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优化涉企服务,强化要素保障。
与此同时,各地都深刻认识到人才是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积极采取措施为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发挥优秀企业家和高端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千方百计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
对症把脉精准施策,实际问题快解决
充分肯定全省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工作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检查视察组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检查视察组指出,要强化政策落实,借鉴发达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政策法规制定的前瞻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解决企业面临的难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流程再造,压缩时间、减少环节、增强配套性,让企业办事更高效、更便捷。建立完善保障体系,增强服务意识,构建更为务实的“亲”“清”政商关系,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在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方面,要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有效落实惠企政策,加强和改进科技经费管理,确保财政专项经费及时划拨到位。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产业,形成集聚效应,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围绕优势产业、重点领域,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推进核心技术攻关。采取灵活务实方式引才引智,推进“吉人回乡”工程,加大对“候鸟型”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力度,营造良好育才留才环境。
(记者 孟伟 摘自《吉林人大网》2021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