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调研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9月22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座谈会,市级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等汇报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进行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参加会议。
此前,陈元春率调研组前往大渡口区九宫庙街道物业服务中心、大渡口区元尚园小区,江北区金科十年城小区等地,实地调研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据悉,今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听取市政府关于《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调研发现,该条例实施一年多来,物业管理法治环境日益规范,物业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激发街镇、社区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的动能,推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走向纵深;进一步保障业主参与小区共同事务管理,规范了物业服务的内容和程序,完善了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得到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管理等相关职责,相关部门持续推动执法、管理和服务进小区,有效创新“街镇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基层治理服务模式,得到社区、小区居民的肯定。
截至目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3514家,从业人员30余万人,物业管理项目1万余个,物业服务类型从住宅延伸到商场、办公楼宇、工业园区、学校等,物业服务管理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陈元春表示,各物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提升自身素质,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思维方式,强化宣传教育,提升业主认知力;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精准把脉,分类施策,严格发挥自身职能,根据各小区自身条件,制定符合相关业主的管理措施;消防部门要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深入最基层,全面掌握当前存在的问题与短板,推动物业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陈元春指出,要坚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要立足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着力从主管部门监管、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业委会履职三个层面,配合主管部门做强做实物业管理工作;要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将物业管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要围绕科技赋能推进基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开展智慧物业平台试点,用足科技力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智能化,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记者|陈越
编辑|朱苗 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