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李生龙等二十四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高法函〔2021〕86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21年7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李生龙等24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李生龙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波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桂华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邢江孟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黄成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赵志强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庭长;
刘兴旺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徐华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谭颖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陈聪、刘光英、严荣源、乔小勇、樊雯龑、杨青青、吴克坤、张振华、雷元亮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贺付琴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鹏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二、提请免去
杨光明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波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生龙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志强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谭颖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兴旺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蓝晓蓉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川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刘桂华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华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聪、刘光英、严荣源、徐晓瑮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乔小勇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樊雯龑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青青、吴克坤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院长:李永利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