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3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日期:2021年06月11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司法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涉及市政府工作职责相关建议的研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建议的办理情况

市政府要求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教育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思想认识落差。一是科学谋划部署。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纳入公安、司法行政改革规划,与学习贯彻《刑事诉讼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一体部署,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实行定期报告、研判、考核机制,营造共谋改革、齐抓落实的氛围。二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坚持公安民警执法业务培训、律师业务培训、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常态化、实战化,增强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侦查破案、法律适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强化证据意识,坚守程序正义。三是健全相关制度。市公安局制定《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对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部门职责、适用范围、办案程序、执法标准、工作要求”的“五统一五明确”。市司法局认真贯彻新出台的《社区矫正法》《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牵头制定《关于做好过渡期社区矫正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为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制度依据。

二、关于“积极发挥值班律师作用”建议的办理情况

市政府有关部门以“提高有效法律帮助”为导向,完善制度机制,积极发挥值班律师作用。一是完善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协同市高法院、市检察院依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总结值班律师工作经验,制定《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细则》,对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履职保障、实施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细化规定。二是加强值班律师培训和监管。明确值班律师遴选条件,择优组建值班律师库,建立初次上岗4小时培训和季度2小时培训机制,确立驻工作站值班律师由法律援助机构业务指导和驻在单位日常管理的分工机制,由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和办案单位对值班律师工作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履职考核评价、奖励处罚机制。三是强化值班律师履职保障。明确赋予值班律师阅卷权、会见权、案件处理提出建议权,公安机关(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安排、认真听取。市司法局会同市财政局于2020年10月出台《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从2021年1月1日起,按每件不低于100元或者每半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对值班律师给予工作补贴。四是优化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流程。严格公检法办案机关对当事人的权利告知义务、对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帮助的通知义务,明确现场值班为主、电话值班和网络值班为辅的值班方式,现场值班采取定期值班和预约值班相结合进行。值班律师做到按时到岗、挂牌上岗、尽责帮助,完善记录台账,主动接受监督。

三、关于“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建议的办理情况

市政府要求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加强与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对接联系,强化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有效实施。一是认真履行法律权利告知义务。侦查讯问环节,依法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关诉讼权利,教育其主动认罪认罚;监所管理环节,将认罪认罚从宽法律规定作为入所告知、谈话教育、家属接待的重要内容,建立专人专策帮教机制,实现宣传、教育、转化无缝衔接,促使在押人员主动认罪悔罪。二是统一规范格式文书。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意见书》《社会危险性说明书》等法律文书中增加认罪认罚从宽法律规定告知和情况记录,统一规范文书模板,确保权利告知、内容记载、附卷移送等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严格依法收集证据。贯彻执行《重庆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工作规定》《重庆市公安局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机制》《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等制度规定,全面收集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免除等量刑证据。按照《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办法(试行)》《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重大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202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时,将我市公安机关的经验做法以独立附件形式汇入主报告。新华社、检察日报刊发专题文章对我市公安机关经验做法进行报道。四是强化刑事法律援助。坚持市和区县政法单位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或书面通报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市法律援助机构驻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工作站有效覆盖,实现委托辩护、援助辩护、法律帮助的有机衔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五是强化社会调查评估。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联合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修订出台《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对认罪认罚案件社会调查评估的程序、标准、方式等作专条规定,要求在开展调查评估时加强与委托机关的衔接沟通,明确调查评估重点,制定合理的措施,全面深入获取相关情况,认真分析评估,切实做到调查评估走访实、调查细、时限严、评估准,有效提高认罪认罚案件社会调查评估质量,为委托机关裁判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司法领域各项改革协调推进,同向发力,最大限度执行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惩罚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特此报告。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