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3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日期:2021年06月11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责成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认真对照梳理,逐条整改落实。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农进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将《民法典》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开展普法宣传,让《民法典》走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走进田间地头和农民群众心里。

(二)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论述与学习宣传法律结合起来,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各地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市级部门带头学,指导基层学,通过培训、调研带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共同学。2020年,市级部门举办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200人次,区县培训96期4700人次,都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纳入培训内容。2021年,市级部门和区县将继续举办各类培训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普法培训。

(三)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谋划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普及。在华龙网制作移动网页向社会公众专题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累计点击量达4万余人次。以开展“百场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百场农业法律宣讲活动”“百场典型案例宣讲活动”为载体,印制1500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发放到区县和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注重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六讲”志愿服务、脱贫攻坚志智双扶等线下工作结合起来。如江津区结合“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通过开展现场咨询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举措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知识,2020年,开展现场咨询答疑12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二、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机制

(一)处理好宣传贯彻法律与推进农村改革的关系。一是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作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民成员多以家庭经营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其提供统一服务,如统一销售农产品80%以上的合作社有10517家,统一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80%以上的合作社有86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流转土地面积约占流转总数的21%,通过流转土地开展合作经营,实现了家庭经营、合作经营的有机结合,并依法保护家庭承包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双方权益。二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载体作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或载体积极参与农村“三变”改革、“三社”融合发展,在改革中依法保护各方利益。全市“三变”改革村有187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87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入股2.1亿元参与“三变”改革。2021年“三变”改革试点拟扩大到全市20%左右的行政村,将鼓励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基层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融合1253家、生产融合1402家、产销融合597家。三是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利益联结,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关联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小农户,利益分配以成员贡献为主,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户将获得更多收益。2020年,全市入社成员达341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农户6.7万户,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共计9.8亿元。

(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一是促进融合发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休闲观光、康养度假、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全市开展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78家,开展电子商务的972家,从事运销服务为主的1273家,从事加工服务为主的716家。二是促进联合发展。积极培育区域联合社,发展同业联合社,推动多主体联合。全市现有联合社270家,经营收入达1.2亿元。如江津区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产业化联合体,现有成员单位30家,经营土地面积达10万亩。三是促进合作发展。积极推动与重庆邮政、宋庆龄基金会合作。2020年,重庆邮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递包裹4760万件,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2.3亿元农产品,提供金融贷款11.39亿元。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宋庆龄基金会无息贷款扶持。四是促进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施肥用药,发展循环农业。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品质、创品牌,全市拥有注册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383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达1266家。五是促进提升发展。江津区、永川区、云阳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国家试点,在发展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以及提升县域指导服务能力方面积极探索,成效显著。铜梁区、巴南区等8个区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市级试点,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重规范,外强实力。

(三)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指导服务机制。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加强统计监测。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从合作社类型、经营服务、收益分配等7个方面,开展77个指标的统计,注重建立统计部门与业务部门双审机制,注重与市级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注重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定期开展示范社监测工作,2020年对2009—2018年的市级示范社开展了监测工作。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依托合作社素质提升工程、职业农民培训、青年农场主计划等,共培训区县级辅导员50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或骨干2500余人。区县重点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三会”成员、乡镇辅导员培训。鼓励乡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民主管理、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等给予指导服务。四是引进各类人才。深入实施在乡、返乡、入乡“三乡人才”工程,吸引大学生、返乡青年、转业军人等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6486家,占比18%。五是注重示范带动。开展国家、市、县级示范社三级联创。2020年新推荐国家示范社67家,新评定市级示范社104家;有5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获得“全国劳模”称号,21名理事长获得市级“百名新型职业农民”表彰;涪陵区睦和龙果等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六是规范提升服务。全市已有36个区县供销社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从业人员200余人,为48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政务代办、财务代理、金融信贷等专业化服务,年均提供政务代办服务超过2万次,金融服务额超过8亿元。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扶持。2018—2020年,安排市级以上资金逾2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2020年,全市 168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财政扶持资金,扶持金额3.93亿元。2021年,已安排市级以上资金9000万元,支持示范社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开展“三品一标”和品牌建设等。同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财政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指导区县因地制宜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标准比例,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直接补助比例最高可达70%。

(二)加大金融支持。综合运用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贴息、基金等财政支农政策,引导金融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银行机构发放普惠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7.8亿元,较年初增长13%;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支持14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涉及融资金额12.02亿元。推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加快开展信用评级工作,信用体系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和开展论证,2021年计划在部分区县开展信用建设试点。出台区县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50个,承保金额467亿元,承保主体138万户(次)。

(三)加大政策保障。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脱贫攻坚战、乡村产业振兴和粮食安全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压实区县党委、政府责任。目前,全市1918个脱贫村已全部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2020年,中央加大对冷链仓储建设力度,已组织12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冷链项目,预计补助资金6980万元;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支持366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开展多环节托管、全程托管,推动服务规模经营。

四、关于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社水平

(一)加强制度建设。2020年,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此外,永川区、江津区等多个区县出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健全。

(二)规范注册登记。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前辅导制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源头上依法规范注册登记,对成员变更及时进行登记。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退出机制,依法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或长期停止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引导其依法注销;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等违法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吊销并纳入信用惩戒机制。2020年以来,已依法注册登记2512家、依法自愿注销1129家。

(三)落实民主管理。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和联合社章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完善章程,确保实现“一人一票”。健全“三会”决策机制,明确成员(代表)大会“议大事、定规划”、理事会“重管理、抓经营”、监事会“提意见、抓监督”的“三会”职能,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生产服务部、财务管理部、销售服务部等机构,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助组织性质、富裕农民作用,做到合作共赢。2020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产值155.7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48.8亿元。今年,将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础条件好、意愿强的区县,推广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数字化治理平台、惠农合作应用程序等,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信息化水平。

(四)强化监督管理。通过宣传发动、培训拉动、整合联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尽报、数质并举”。市场监管部门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畴,采取实地核查、网络监测、书面审查等手段,重点对已报送的年报信息、即时信息等公示内容,以及登记事项开展检查,抽查结果实行100%公示和100%处置。2020年共对30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抽查,发现问题并依法处置16家。依法将未在规定期限报送年报、公示信息弄虚作假、在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7003家,2962家已申请信用修复,2944家在评先评强、银行贷款等方面受限。同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制度,形成良好信用监管氛围。

五、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法修订工作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2020年6—11月,市农业农村委牵头组成《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修订)立法修订调研组,先后赴万州区、江津区、秀山县等10余个区县和上海市、贵州省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目前,已形成调研报告。立法相关工作正抓紧推进中,力争2022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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