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3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日期:2021年06月11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唐良智市长第一时间作出指示,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有关市领导分工负责、持续推动,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对照审议意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同时加强跟踪督办,通过现场督查、书面督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动态掌握工作情况,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排名靠后的3个区县、2家市级医院开展约谈,进一步推动审议意见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医疗资源布局不够合理”的问题

(一)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发展。一是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加强“委市共建”、川渝合作,市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订《关于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川渝卫生健康部门签订《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争创一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目前,已完成9个专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市级评估,重医附属儿童医院牵头联合四川大学华西二院获批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推进实施重庆英才计划、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选拔培养计划,2020年培养国家级人才3人、重庆英才73人、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46人。二是优化重点医院布局。2021年2月,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等纳入重要内容。健全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规划三级医院达到90所,实现每个区县至少有1所三级医院。加快三甲医院评审,2020年12月新增三甲医院3所,全市三甲医院达39所。三是大力支持“两群”地区建设。出台《关于推进“一区两群”卫生健康事业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两群”地区政策、资金、项目倾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区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将主城区以外的18个区县医院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县级医院支持范围。推进“两群”地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两群”地区实施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等5个专项16个项目建设,在渝东北(万州区)、渝东南(黔江区)分别布局建设1所公共卫生应急医院(全市共4所),将公共卫生医院建设情况纳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关注事项每月督办。滚动实施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扶持项目,提升“两群”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二)推进医疗资源区域合作。以“医通、财通、人通”为重点,扎实推进医共体“三通”建设,确保2021年实现区县全覆盖。一是加强“医共体”标准化建设。完善慢性病用药衔接机制,实施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间用药管理、用药清单、药品配备、药品配送、药学服务、信息管理“六统一”。2020年10月,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试点范围由4个区县扩大至25个区县,试点慢病病种由6种增加至10种。二是畅通“医共体”运行机制。落实牵头医院责任,督促制定“医共体”内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双向转诊标准和规范,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加强转诊情况监测。发挥医保引导作用,在已实现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基础上,对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诊疗职责、转诊情况等进行绩效考核,并与绩效工资、医保支付等挂钩。2020年,上级医院向下转诊人次同比增长15.8%。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加大对符合规定转诊患者连续计算报销起付线、统一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部分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等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医疗机构和群众误解。三是优化分级诊疗平台。持续推动医联体内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医联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全市建成远程医疗协作网85个,实现区县全覆盖。实行“基层检查、医院诊断”服务模式,2020年开展远程医疗服务200万人次。

(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一是加大基层人才培育力度。进一步放宽基层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学历、年龄条件,开展属地化医学专科生考核招聘,给予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9250元学习生活补贴,连续补助3年。畅通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通道,打破学历、资历和岗位限制,突出工作实绩。新培育区县医疗卫生学术技术带头人200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近1000名,全市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3.15名(国家要求2—3名)。二是加快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评定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9家,创建社区医院23家、基层“美丽医院”30家,规划建设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示范机构200个,启动建设基层标准化儿科医生培训项目300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74元。三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重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第一版)》,优先覆盖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组建家庭医生团队8455个,签约居民812万人,提高签约服务内涵和质量,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四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2020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随后召开全市中医药大会,全面部署中医药工作。加快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重庆市中医药条例》已完成阶段调研和意见建议征集。持续推进重庆中医药学院建设,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技术人才支持。启动能力提升“强基、内涵、启智”三大工程,99.81%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2.47%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面夯实中医药基层基础。

二、强化多层次财政支持,着力解决“投入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全市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比重,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市、区县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责任,保障公立医院平稳运行。2020年新争取中央财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1.12亿元,全市财政投入6.9亿元用于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改善公立医院办医条件,支持中医药研究、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医馆服务能力以及中医宣传等。安排近100亿元,全力保障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在全面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后,同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配套完善医保政策措施,确保公立医院合理收入维持总量平衡,促进公立医院良性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区县支持。完善多层次财政分担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卫生领域中央、市级和区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为区县有效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等惠民政策提供有力支持。加强政策倾斜,综合考虑区县财政情况,2020年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近5亿元、市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近1亿元,支持“两群”地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惠民政策落实,健康扶贫任务全面完成,大病救治病种扩大到33种,“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全面落实,大病集中救治进度、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率均为100%,健康扶贫优惠政策惠及190万人次;医保扶贫行动圆满收官,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2020年累计报销居民医保、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近19亿元。

三、落实医保领域重点改革任务,着力解决“医保改革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完善制度体系。2020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并落实总额预算、多元复合式支付、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等政策措施。2021年2月,市医改专项小组印发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二是抓实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DRG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完成国家试点重庆项目基本建设,形成758个细分组,建成付费支付系统,制定付费结算办法、经办规程、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2020年底一次性通过国家评估,成为全国第一批启动模拟运行的城市。加快推进日间手术试点,制定《重庆市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方案》,将国家公布的日间病种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2月起在全市三级医院全面开展。三是优化门诊报销政策。健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取消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并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2020年10月起在11个区县开展“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试点,探索推进“两病”门诊按人头、项目付费,2021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四是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落实国家异地支付政策,实现住院费用全国范围内直接结算,2020年我市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医疗机构1887家,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和乡镇(街道)。推进西南五省市跨省普通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开通结算医疗机构数量达16019家,其中我市接入5109家。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探索建立医保支付方式协同、医保缴费年限转移互认等机制,推动部分特病病种门诊直接结算。

(二)维持医保基金平稳运行。一是做实收入开源。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加大稽核力度,强化随用人单位参保的刚性约束,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2020年,全市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医保基金收入同比增长3.83%。二是控制末端节流。严格医保目录管理,加快推进医疗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设,科学设定调价窗口、触发条件、调价幅度和项目范围等因素,及时开展调价评估。加快新增项目审批,出台《重庆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公布116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出台“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并于2020年11月公布第一批9个“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基金支出管理,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将贯彻落实医保政策和诚信履行协议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引导作用。三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持续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加大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力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开展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和血液透析、器官移植项目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整治,完善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第三方核查等医保基金监管方式。2020年,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3万家,现场检查覆盖率达100%;追回医保基金本金3.05亿元,处违约金3.53亿元,行政罚款106.81万元。市政府与国家医保局共建国家智慧医保实验室,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探索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息披露制度。

(三)加强医保政策统筹。梳理现有医保协议中与三级中医院评审细则要求不一致的内容,统一工作要求,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明确参保人在我市三级、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医保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提高使用医保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院自制中药制剂费用报销比例,其中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提高2%。

四、完善药品交易采购机制,着力解决“药品供应保障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治理药品耗材价格虚高。一是抓好国家集采药品落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在精准定量基础上,做到保证质量、保证使用、保证供应、保证回款,全面完成国家集采任务。首批国家集采药品成功续标,中选药品价格在已平均下降52%的基础上,再下降17%;第二批、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平稳落地,价格平均降幅达53%;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前期工作,价格平均降幅达93%。2020年,全市通过国家集采节约药品费用超过20亿元。二是探索建立省际联盟采购新机制。2020年8月以来,我市牵头开展重庆、贵州、云南、河南四省市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价格平均降幅达64%;牵头开展重庆、贵州、云南、湖南、广西五省市常用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价格平均降幅达54%;积极参加其他省市牵头开展的冠脉球囊联合带量采购,价格平均降幅达85%。2020年,全市通过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节约药品费用近8亿元。三是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专项治理。出台《重庆市落实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的实施方案》,制定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等措施,着力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严控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四是完善药品交易价格发现功能。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强化市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全市药品交易采购工作的领导。加强重庆药品交易所管理,加快推进市药品交易采购平台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平台科学管理、统计分析与决策支持、监测监管、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公共服务五大功能作用。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通过竞价、议价、联动全国最低价等多种方式,形成合理的药品市场价格。目前,公立医院全部执行国家集采的112种药品中选价格,采购和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平均降幅达54%。严格落实药品配送“两票制”、平台全过程追溯等措施,防止因药品配送不到位间接推高药品价格。

(二)防止医保药品价格“倒挂”。一是调整支付标准。制定《临床急抢救类短缺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工作方案》,调整39个急抢救类短缺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疏导短缺药品价格“倒挂”矛盾。二是完善制度机制。2020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药品交易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推进医保支付与药品采购协同,科学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和规则,明确医保支付标准根据药品采购价格适时动态调整,逐步实现挂网价、交易价、支付价“三价合一”,从制度层面解决药品价格“倒挂”问题。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学习借鉴外省市改革经验、开展药品供应保障等专题调研基础上,组织市级有关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药专家等开展调研座谈20余次,听取意见建议,提高政策制定科学性。

(三)做好药品保价稳供。一是开展预警分析。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制定短缺药品清单,持续做好短缺药品常态二级储备。构建短缺药品三级监测预警及应对体系,应对处置率达95%以上。二是强化药品供给。除集中带量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以外的短缺药品,由企业自主报价,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自主采购。实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小品种药物生产基地,项目计划品种27个,已实现正常生产19个。三是严格交收配送。加大药品流通企业物流现代化建设力度,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督促指导流通企业提高配送效率,对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的依法依约予以处理。加强医药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建立量化评分、动态调整、公开透明的信用评价制度,根据失信行为评定等次采取暂停挂网和配送资格等措施。2020年,通过市药品交易采购平台采购的药品和医用器械,平均到货率达92.26%。

五、激发医疗机构活力,着力解决“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不够完善”的问题。

(一)稳步推进人员总量备案管理试点扩面。在选择5家公立医院开展人员总量备案管理试点,为5家医院增加6000多名人员总量,有效解决制约医院发展的瓶颈问题基础上,对试点成效进行评估,针对公立医院发展实际需要和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暴露出的短板、弱项,对全市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146家公立医院的规模、床位、门诊量、学科建设水平等进行逐一分析,研究提出试点扩面的建议意见,拟按程序提请市委编委决策。

(二)拓展薪酬制度改革空间。针对部分医院薪酬可调控空间不大的问题,一方面,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医院服务性收入占比、降低药品耗材检查检验等物化类收入占比,为薪酬制度改革争取更多空间;另一方面,加强调查研究,合理确定试点医院事业基金提取比例和超额绩效增长水平,合理确定薪酬总量空间。

(三)推进医院内部绩效分配制度改革。针对部分医院内部绩效分配不够合理的问题,按照我市公立医院、院长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有关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导医院完善内部绩效分配方案,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机制,更多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严禁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四)持续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行业正面典型宣传,积极宣传广大医务人员在抗击新冠肺炎和日常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加强监察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作风专项整治,推动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营造行业风清气正氛围。

2020年,在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指导和跟踪问效下,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其中,重庆“给待遇转身份”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等改革举措获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肯定性批示2次;“重庆:药学服务改革让药师回归临床”改革做法入选2020年度全国“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重庆医改经验入选《中国医改发展报告2020》蓝皮书(全国仅6个地区入选),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的综合医改典型经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医共体“三通”建设、“县管乡用、乡聘村用”、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市级医改监测信息系统等典型做法被《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刊载报道29篇、国务院信息刊发1期、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简报刊发3期。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力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改革统筹性。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责任和“一把手”抓改革要求,认真履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职责,汇集各方资源、用好各项政策,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纵深推进。加强统筹规划,立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结合“一区两群”协调发展重要布局,科学编制我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医改专项规划,不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加强工作结合,抓好医疗卫生领域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验推广和医德医风建设。

二是突出改革精准性。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着力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充分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持续推进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市—区域—区县”三级疾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医共体”医防协同等机制,切实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能力。

三是突出改革延续性。持续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医共体“三通”建设区县全覆盖,构建成渝地区医疗卫生联动协作体系;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优化药品交易采购机制,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人员总量备案管理等工作。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融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发挥公立医院在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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