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1年06月14日 来源:重庆人大

“十三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生态环境部大力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凝心聚力、挂图作战,“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9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成效显著。现将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重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持续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特别是市委陈敏尔书记全年对生态环保工作作出批示43件,市政府唐良智市长全年对生态环保工作作出批示77件,高位研究安排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提高站位,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认真办理落实市委陈敏尔书记关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工作做得更好”“继续做好疫情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以及市政府唐良智市长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要逐项抓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完善治污制度,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批示精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20年底,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4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优于国家考核目标4.8个百分点;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3天,同比增加17天;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评价空气质量六项指标首次全面达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成为全市的共识和行动。

(二)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最好水平。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建立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长制和项目责任制,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我市在国家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评价中获“优秀”。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实施“双总河长制”为抓手,深入推进“三水共治”,创新“驻点帮扶”“一竿子插到底”现场督战,深化工业、城乡生活、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全市8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一级A达标排放、95个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长江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长江干流重庆出境断面总磷污染物浓度实现连续5年下降,连续4年在国家“水十条”考核评价中排名全国前列。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建立空气质量、年度任务、督导问题、资金项目“四个清单”,实施网格化精细管控和空气质量精准预报,淘汰整治柴油车2.4万余辆,完成126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深度治理、52台燃煤锅炉淘汰、97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建设扬尘控制示范工地476个、示范道路465条,完成餐饮油烟治理3100余家,全年空气质量优的天数达135天,同比增加16天,“重庆蓝”已成为常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高质量完成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到国家A级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0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完成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400个,创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示范镇村340个,排查农村水体15.7万余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中西部领先。加强建筑施工、工业等噪声管控,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7.3%,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全市在用2576枚放射源均安全可控。

(三)扎实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进一步牢固。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04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4.82%。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绿盾”行动发现涉自然保护地需整改的198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09个。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市在库生态环境领域风险点248个已化解出库241个,响应易引发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47件,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在水、大气、固废、应急等方面签订合作协议40余项,在全国率先实施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签订全国首个跨省联动督察协议,签订落实川渝跨界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案,长江上游生态大保护成效初显。

(四)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示范作用更加明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全国率先完成“三线一单”成果编制并发布实施。高效完成年度减排约束性指标和降碳目标,其中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0.73吨/万元,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以上,为经济发展腾出更多空间和容量。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率先建立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好用活地方碳市场,碳排放权累计成交1171万吨。坚决禁止在长江、嘉陵江、乌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纸浆制造、印染等存在污染风险的项目及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全年审查规划环评51个、审批项目环评3502个,全力推动高铁、公路、水利枢纽等重大项目落地。黔江区、武隆区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武隆区和广阳岛片区成功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加强新闻宣传,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十进”、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活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空间格局、绿色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初步构建。

(五)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化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累计发现并整治问题6000余个,污水偷排、乱排行为基本杜绝。率先在全国试点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个试点区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江”沿线23个区县排查疑似入河排污口4240个。制定我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各级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有序整改、取得实效,其中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涉及152项任务已完成150项,第二轮62项任务已完成26项,两轮次交办投诉举报案件办结达97%以上;2018、2019年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181个涉自然保护区“两不愁三保障”扶贫项目得到解决。缙云山、水磨溪自然保护区和餐饮船舶等一系列“老大难”“硬骨头”问题有效治理,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并作为示范典型。

(六)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现代环境治理能力有效提升。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分年度制定改革推进方案,累计出台150余个改革成果文件,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印发我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涉26项任务、40项重点举措有序推进。制定(修订)《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辐射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印发我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圆满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普查办验收。坚决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到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及设施环境监管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覆盖。

(七)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建设,成立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修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党组议事规则等,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余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党课教育等160余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接受市委巡视作为履行政治责任的试金石,对照巡视任务清单自查自纠、边巡边改,配合工作得到市委巡视组认可。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三基”建设,制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两个清单,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内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制度,固管中心党支部被评为全国抗疫工作先进集体。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基本形成干部选管用制度体系,以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营造生态环境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十四五”时期和2021年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在巩固“十三五”成效基础上,科学谋划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力争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达到320天以上,PM2.5年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努力实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2021年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落实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协同推进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一是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实施总量减排、生态产业化工程,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建立碳履约、碳中和、碳惠普三大类“碳汇+”产品价值实现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二是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智慧环保”、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常态化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整治,协同控制细颗粒物、臭氧等重点污染因子,深化“无废城市”建设,统筹抓好各级各类问题整改,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0天以上,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考核年度目标,土壤、声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三是更加注重从整体性、系统性出发,实施生态空间格局优化、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实施应用“三线一单”,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确保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四是强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协同推动跨界水体环境治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土壤污染及固危废协同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政策协同,大幅提高生态宜居水平。五是统筹落实我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重点推进绿色金融、排污许可等改革任务,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六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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