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1年06月14日 来源:重庆人大

2020年,面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罕见特大洪灾“三场大考”,市应急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控大事故、防大灾害”核心目标,审慎研判、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沉着应对各方面考验。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亡人事故712起、死亡799人,同比分别下降10.9%、5.6%;成功应对百年一遇的洪水灾害,最大限度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理清体制机制。纵深推进应急管理行政管理、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制度保障“四大体系”建设,进一步理清市安委会、减灾委和11个安全生产专项办公室、4个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完善运行规则。二是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召开全市现场会推动乡镇(街道)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建成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41个、乡镇(街道)综合救援队947个、社区应急救援站2988个。

(二)扎实推进三年行动。一是强化措施持续推动。牵头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1+3+11”工作方案,细化分解828项任务清单,实施挂图作战,实行项目化、事项化推进。二是围绕重点专项整治。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13.8万余条,整改隐患12.9万余条。三是严格执法促进落实。深化标准化建设与政府监管执法“一体化”改革,严格“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全年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2万余起。四是吸取教训强力整改。深刻吸取松藻煤矿“9·27”、吊水洞煤矿“12·4”重大事故教训,围绕敏尔书记指出的“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部署启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改进作风积极作为”专题教育。切实加强煤矿安全,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关停期间煤矿安全管理,严格“十条措施”,会同重庆煤监局对每个关停煤矿建立领导专班、驻矿专班、督导专班“三专班”,确保煤矿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截至日前,全市38处在籍煤矿均已完成井筒封闭。

(三)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全年妥善处置渝北“1·1”加州火灾、松藻煤矿“9·27”事故、吊水洞煤矿“12·4”事故等重大事故灾害50余起,未发生应急处置次生灾害。一是积极作为战役情。严格按照防疫“五必须”、安全“五到位”要求,实行“一企一策、一企一组”服务指导,点对点驻地指导1966家医疗和民生急需企业平稳运行;高效规范调运物资3.27万件,有效保障全市5300个疫情防控卡点救灾物资。二是有力有序抗洪水。成功经受住历史罕见特大洪水的考验,有力有效应对,得到李克强总理肯定。在汛前,组织对1981年7月特大洪水进行模拟推演,细化应对方案,全覆盖落实政府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和工程管护“三个责任人”。在汛期,加密会商预警,市、区县发布预警93次,启动响应73次;面对长江第5号、嘉陵江第2号洪水,我市首次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灾害发生后,全市上下迅速反应,各级党政领导靠前指挥,特别是长江5号、嘉陵江2号超历史最大洪水过境,组织紧急转移避险和安置50.7万人,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争取支持搞重建。争取近6亿元中央救灾资金。推进2020年7276间倒房重建;完成冬春救助受灾困难群众累计43.9万人。

(四)切实提升救援能力。一是推进预案修编及演练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领域突发事件预案修订,开展重点演练10余次。二是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出台《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市、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办并组织西南地区应对地震灾害实训活动。三是健全指挥协调机制。全面推开全市应急系统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与四川省应急厅签订《应急联动工作备忘录》,出台《加强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工作办法》,汛期协调军队、武警参与救援重建2.4万人次。四是加强监测预警。明确15个敏感行业部门预警发布及响应规范,提升基层灾害预警能力。发送预警或事件信息1900余条,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258期。五是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跨省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调拨帐篷、棉衣被等救灾物资60余万件。

(五)持续改善安全基本面。一是持续改善安全基础。淘汰不安全的落后产能,关闭不安全非煤矿山28座。推进道路交通生命工程、消防“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纳入监测预警平台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有序推进“八项工程”。治理堤防210公里,推进16项水毁修复工程、11座病险水库整治。推进4个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个航空护林站项目建设。完成深度贫困乡镇地灾隐患点综合治理24处、影响学校安全地灾点治理工程15个,推进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102处。推进长江航道重要水域25套气象观测站建设。三是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重点防范期村(社区)日巡查、乡镇(街道)周抽查、区县部门月检查,更新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一图一表一库”。

(六)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一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放管服”改革。印发《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应急发〔2020〕21号),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二是推进法治建设。积极争取市人大支持,将《重庆市应急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和1部地方政府规章申报纳入2021年立法计划。推进“百部”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建设,已完成编制47部。三是提升执法质量。依法开展复议诉讼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40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基础薄弱。我市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低,近6年全市发生的4起重特大事故都在煤矿行业。全市道路交通公路总里程17.43万公里、二级以上等级公路仅占7.4%,现有高层建筑达3.48万栋,地下建筑约5000栋,风险隐患多。二是防灾减灾救灾存在短板。水旱灾害防治基础薄弱,森林防火专业队员少;风险预判能力不足,预警信息针对性不够、时效性不强。三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现有各类市场主体220余万个,高危高风险点6.1万处,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还有不小差距。四是工作不严不实问题仍在存在。部分监管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执法“查不出问题,下不了狠手”;乡镇(街道)监管力量较弱,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监管乏力。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市应急局将按照“163”工作思路,团结带领全市应急战线干部职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稳定向好,确保我市“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紧盯“一个核心目标”。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较大事故控制在15起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控制因灾死亡人数,严格防范已监测地质灾害点发生亡人事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

(二)推动“六项重点工作”。一是聚焦根本性问题和根本性措施“两个根本”,狠抓“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治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二是强化基层基础,推动基层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探索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提高应急科技化智能化水平。三是加强预防治理,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大力统筹城乡安全发展,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四是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属事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五是推动综合执法改革,推进应急管理依法治理。六是强化应急准备,加强风险研判和落实管控,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响应,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

(三)“强化三个保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切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二是严格“一票否决”。坚持考核奖励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将应急管理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建立年度重点工作季度通报、半年评估、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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