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重庆市数据条例》施行
3月30日,《重庆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通过后,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藜围绕条例出台的意义、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等对条例作了解读。
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发言,认真审议法规。记者廖灿勇摄
条例出台的意义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作了规范。《重庆市数据条例》作为我市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规,既是对上位法和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也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黎藜说,《重庆市数据条例》有利于落实中央对数据领域的工作要求,有利于总结和固化我市数据领域的改革成果,有利于激活数据资源、促进数据要素流动。
条例制定过程
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对草案初次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就草案文本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研究,根据各方面意见,将草案名称修改为《重庆市数据条例》。
同时,还就数据分类、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交易、数字经济等核心问题,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深入调研论证。
条例这些内容可能涉及到你
条例分为总则、数据处理和安全、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应用、区域协同、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60条。
●关于数据处理和安全
数据安全是数据管理的底线。条例在《数据安全法》等上位法的框架下,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数据处理规则和数据安全体系。
一是完善数据处理规则,比如:明确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六项禁止性行为和八项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再如:明确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收集数据的四项要求,规范其数据收集行为等。
二是衔接和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明确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按国家要求编制本地区重要数据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明确处理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和其他相关规则,建立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个人信息保护渠道等。
●关于数据资源
目前,数据发展管理中主要难题仍然是数据的汇聚、共享、开放,“数据孤岛”“数据烟囱”现象仍然存在,条例着眼于公共数据资源规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数据资源有效流通。
条例明确了公共数据的范围,条例第三条规定,公共数据是政务数据和公共服务数据的统称。条例提出:政务数据是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收集、制作的数据;公共服务数据是医疗、教育、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文旅、体育、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制作的涉及公共利益的数据。
●关于数据要素市场
条例在落实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基础上,从以下几方面聚焦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等。
一是明确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如:规定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市场运营体系,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二是规范数据使用行为,明确市场主体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事操纵市场、设置排他性合作条款等活动,强调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依法收集数据;对合法取得的数据,可以依法使用、加工;对依法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法获取收益。
三是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如:明确开展数据交易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履行的义务以及不得进行交易的三种情形。
●关于发展应用和区域协同
条例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有效破除数据壁垒为抓手,在数据资源开发应用、推动数据技术创新、数据区域协作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推动数据赋能数字化转型,明确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服务业、政府管理深度融合,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
明确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法加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人才、资金等方面保障。
加强区域数据交流合作,明确支持开展数据跨境流动,推动国际数据港建设;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与四川共同建立数据标准体系和共享利用机制,协同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等。
记者|陈敏
编辑|朱苗 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