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伍星等三十五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高法函〔2021〕125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21年11月1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伍星等35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伍星、陈宏宇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小林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程晓东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蒋友波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苏福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肖淘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柯涛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侯军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廖建斌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汤伟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梁婷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二、提请免去
罗伟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贺少锋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彦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虹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赵翎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廖建斌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法强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陶旭东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宋勇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陈又新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孔繁树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赵一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万祥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张瑞武、冯平刚、何洪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雪梅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中林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何玉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邓莉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洪涛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梁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玉妹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航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沈成云的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院长:李永利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