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标准化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11月25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4月26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张晓涛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标准化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次审议稿)的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9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二次审议稿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表决。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逐条梳理研究,并对二次审议稿进行了修改。经2021年9月28日市五届人大法制委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形成了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的《重庆市标准化条例(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

  表决稿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文字意见已作修改和调整。

  表决稿如获本次会议通过,建议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表决稿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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