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1年11月25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4月26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张晓涛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2021年11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为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嘉陵江流域污染跨界协同治理,制定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很有必要。决定草案文本基本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条文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会后,市人大法制委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对决定草案的个别文字进行了修改和调整。经2021年11月24日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表决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

  表决稿如获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建议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表决稿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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