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1年11月2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4月2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0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56936.8亿元,负债总额32659.5亿元,所有者权益24277.3亿元。全市国有企业年末平均资产负债率57.4%,低于全国地方国有企业平均水平4.8个百分点。其中,市级国有企业年末资产负债率56.5%,区县国有企业年末资产负债率58%。

  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2020年末扣除客观增减因素之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1118.7亿元,平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0.6%,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标。

  3.生产经营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有企业租金减免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体尚未完全恢复到疫前水平。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286.3亿元,利润总额371.9亿元,上缴税费283.2亿元。劳动生产总值1370亿元。全年平均职工人数45.3万人。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4亿元后收入总计10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45亿元、结转下年6亿元后,支出总计10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亿元,主要是市属重点企业上缴利润和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加上上年结转1亿元后收入总计4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0亿元、结转下年2亿元后,支出总计41亿元,主要用于国有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

  5.境外及市外资产情况。全市共18个集团企业在境外设立91个分(子)公司及分支办事机构,分布在全球43个国家和地区。年末资产总额64.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0.3亿元。全市国有企业在重庆市外投资设立子企业294户,主要投向采矿业、商贸物流、制造业等行业,年末资产总额1085.1亿元,负债总额790.8亿元,所有者权益294.3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总体情况。截至2020年末,全市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0657.1亿元,从业务范围看,主要分布在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板块。其中,银行资产总额占比93.7%,证券资产总额占比3.8%,保险资产总额占比0.4%。

  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2020年末扣除客观增减因素之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814.7亿元,平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6.7%,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标。

  3.企业经营情况。全年实现营业收入总额958.4亿元,利润总额198.6亿元。上缴税费106.7亿元,劳动生产总值353.6亿元。全年平均职工人数3.6万人。

  4.境外及市外资产情况。西南证券公司在香港设立了15个子公司及3个特殊业务主体,资产总额18.6亿元,全年营业总收入0.5亿元,亏损2亿元。在重庆市外投资设立子企业17户,主要为银行业,年末资产总额54.8亿元,负债总额34.3亿元,所有者权益20.5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总体情况。截至2020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9187.1亿元,负债总额2756.6亿元,净资产6430.5亿元。流动资产3197.9亿元;固定资产1822.5亿元;在建工程1128亿元;无形资产377.9亿元;公共基础设施2488.9亿元;保障性住房65.5亿元;政府储备物资等资产106.4亿元。

  2.配置情况。2020年,配置固定资产387.2亿元(账面原值,下同)。其中,配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14.6亿元,配置通用设备84.3亿元,配置专用设备73.6亿元,配置文物和陈列品0.3亿元,配置图书档案1.7亿元,配置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7亿元。配置无形资产35.4亿元,其中,配置土地使用权17.5亿元,配置计算机软件10.9亿元,配置非专利技术等7亿元。

  3.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末,自用固定资产2780.8亿元,自用无形资产402.1亿元。出租出借固定资产44.1亿元,出租出借无形资产0.1亿元,出租出借资产收益6.6亿元。对外投资总额59.1亿元。2020年,新增出租出借固定资产23亿元。新增对外投资30笔,账面原值5.2亿元。

  4.处置情况。2020年,处置资产47.5亿元。其中,流动资产0.1亿元,固定资产42.1亿元,无形资产1.9亿元,长期投资0.8亿元,其他资产2.6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国有土地资源情况。截至2020年末,全市国有土地资源总面积8304.2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农用地4668.8平方公里,国有建设用地2781.6平方公里。

  2.矿产资源情况。截至2020年末,全市已发现矿产70种我市保有资源储量在全国排名前十的优势矿产资源,包括页岩气、天然气、锰矿、铝土矿、锶矿、毒重石、重晶石、镁矿、汞矿、粉石英。2020年出让矿业权133宗,合同总金额34.6亿元。

  3.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情况。截至2020年末,全市森林覆盖率52.5%,国有森林面积3426.9平方公里,全市国有草地面积92.6平方公里,全市国有湿地面积124.9平方公里。

  4.水资源情况。全市水资源总量为766.9亿立方米,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总数510条,市内河道总长度为16849.6公里。

  5.其他自然资源情况。全市分布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800余种,无脊椎动物4300余种,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64种。全市共有各类自然保护地218个。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

  1.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医用口罩、防护服、测温仪、医疗药物等防疫物资采购生产调度和机场、高速公路、公交、轨道交通、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疫情防控。供水、排水、燃气供应正常生产运行,保障市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坚决稳定生产生活秩序。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全市国有企业直接减费降价让利65亿元,市属国有企业及在渝央企捐款捐物2.6亿元,市属国有企业给予全市中小企业租金减免11.4亿元,水、气、通行费优惠24.1亿元。

  2.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出台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抗击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全市国有企业深入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坚决稳住生产经营“基本盘”,以保促稳、以稳促进、以进促转、以转促好,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拉升恢复到疫情前正常水平的95%左右,逐月回升态势明显。聚焦“两新一重”建设全力稳投资促增长,城市提升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3.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筹集4亿元、累计24亿元资金对口支持4个深度贫困县,助力全市贫困区县如期“脱贫摘帽”。加强重大风险隐患“精准拆弹”,全市国有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债券违约,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强化境外国资监督管理,有力化解境外经营风险。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国有企业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正在加速形成。

  4.纵深推进开放合作。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签订川渝国资国企“1+12+3”合作协议,组建总规模300亿元的发展基金,开展川渝国资国企“遂宁行”和“万州行”活动,签约项目186个、计划总投资8147亿元。邀请17户央企参加线上智博会,签约项目17个、合同金额1078亿元,为重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注入新增量。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助力全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积极参与全市对外开放大通道建设和运营,拓展开放平台通道功能。开展“买全球、卖全球”经贸业务,推进优势产业项目,拓展国际市场,带动全市中小微企业“走出去”。

  5.加快转变职能强化监管。加强制度、机制、规划、业务、改革、项目“六个对接”,印发《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授权放权清单》并动态调整,加强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定、审查、清理,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健全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事项核实核查165项、处理责任人276人次。

  (二)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深化金融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市属国有金融企业有效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工具,“十三五”以来引资、引战,募集资本超过600亿元,资本实力显著增强。重庆农商行和重庆银行继香港上市后,分别于2019年、2021年实现A股上市,成为首家A+H农商行、西部地区首家A+H城商行。西南证券公司上市后进行三轮再融资,募集资金超过150亿元;安诚产险公司先后进行4轮引战增资,拟适时启动新一轮引战工作;融资担保公司、交易所等类金融机构也通过注资、转增、引战等方式不断充实资本金,合计新增资本约50亿元。市场化方式引入华润集团、中国兵装集团、国寿集团、平安集团等大型企业入股地方金融机构,提升整体实力的同时实现了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

  2.推动金融企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市属国有金融企业不断发挥金融支持作用、普惠作用和带动作用。3家市属国有商业银行各项存款余额约占全市的30%,各项贷款余额约占全市的20%;作为全市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3家银行涉农贷款和小微贷款分别占全市总量的36%、40%。累计为全市18个贫困区县投放扶贫贷款5000亿元,3家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增信1000亿元,西南证券公司助力发行脱贫攻坚专项债券27亿元,助力脱贫攻坚;为6130户防疫保供类企业发放贷款及提供担保增信229.6亿元,帮助因疫情受困企业3.5万户、发放贷款及提供担保增信982.5亿元,为全市疫情防控贡献金融国有企业力量。持续强化考核导向,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纳入相关企业经营目标考核。

  3.指导金融企业坚守底线防控金融风险。出台《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明确市属国有企业金融业务投资原则、风险管理和基础工作要求。搭建市属国有企业金融业务监管系统,根据行业分类,建立金融业务重点指标监控体系,实现市属国有企业金融业务常态化监控。针对网贷平台、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处置和专项整治,先后出台监管办法3个,关停全部8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办的网贷平台,完成国有担保公司整合,有效化解网贷平台和担保公司消费贷业务风险。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1.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对市级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资产种类和品目进一步细分,明确各类资产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突出资产配置与单位职能相匹配,资产存量与增量相结合,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地生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租用管理的通知》,根据租用办公用房位于中心城区内和中心城区外、租用清水房和已装修完毕、基本具备办公条件等不同情形,提出租金标准上限,严控一般性支出。鼓励部门逐步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固定资产进行智能化管理,准确掌握资产状况,提高资产管理、盘点效率。

  2.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分类推进、持续完善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常态化管理,全年新增房地资产确权面积11.6万平方米。印发《关于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委托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理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体制。严格配置管理,着力保障市级部门用房需求,全年为6个部门调剂办公用房7889.8平方米,为5个部门租用办公及业务用房9208.4平方米,整合、优化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面积2.7万平方米。开展市级部门办公及业务用房测绘,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申报审核,加强集中办公区维修改造和办公用房大中修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格办公用房巡检考核、专项检查,将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0年原则上暂停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购置,相关部门对急需购置车辆每2个月“一事一议”进行会审,疫情期间开通应急领域车辆配备更新绿色通道,特批20余辆抗疫特种车辆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完成市级事业单位车改方案批复,做好车改后车辆调剂划拨处置。着力解决偏远乡镇公务出行用车保障困难问题,在7个区县22个乡镇(街道)设立“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网点,配套安装充电桩,节能环保成效明显。加强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管理,平台服务出行1430万余次,服务总时长2.4亿余小时,行驶里程1.8亿余公里。

  4.完成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抓落实,三年改革成效凸显。打破过去部门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于一身的现状,剥离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管理职责,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改变过去企业普遍“小、散、弱”局面,通过同类型企业专业化整合,整合组建市设计集团、市地质矿产勘查集团等企业集团,增强企业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放大国资功能、优化经营机制、提高运行效率。截至2020年底,完成市级832户企业的改革工作。

  (四)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贯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出台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河长制、林长制、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文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立健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政策制度体系。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形成覆盖全域的1157万个图斑数据。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健全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2.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融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建立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重点区域空间格局优化协同,会同四川省高水平编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土空间规划》,全力保障川渝高竹新区、遂潼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等空间需求。编制完成綦江—万盛、万开云、“三峡库心·长江盆景”等一批跨行政区域专项规划。深化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强化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

  3.注重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防治水资源污染,筑牢地质灾害安全网,夯实保障安全的资源基础。对符合产业政策、节约集约、生态环保的项目应保尽保。利用城市边角地完成2020年度42个公园建设任务,累计建成开放92个社区体育文化公园。聚焦特色效益和紧缺急需矿产,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推进水资源领域重大工程,开展水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4.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加强长江流域重庆段江心生态岛链管控,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岸线一公里和第一山脊可视范围矿业权全部退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广阳岛生态修复、渝北区铜锣山矿区生态修复入选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全面完成三年国土绿化提升任务,启动“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全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3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较2019年减少30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持续提升。

  5.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推动出台《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印发《关于建立重庆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做好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配套制度。依法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对标对表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违建别墅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与此同时,国有资产管理仍面临不少挑战,审计监督中也发现一些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国有经济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不足,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不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与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差距,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进展比较缓慢,部分企业未建立起市场化差异化的薪酬分配体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投资风险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绩效意识不强,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结合不够紧密,一些部门和区县还存在资产会计核算、清查盘点不及时、维护管理不善的现象,办公用房等资产紧缺和闲置现象并存,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尚未全面建立。三是目前仅土地、矿产资源形成相对成熟的价格体系,整体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难以准确核算,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破坏自然资源行为时有发生,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三、上年度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9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综合报告,提出落实落细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水平、防范化解国有企业经营风险、进一步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等5个方面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细化整改任务分工,组织市级相关部门扎实有效整改。

  一是以深入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抓手,结合中央巡视组巡视重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国企改革攻坚,突出抓好一批标志性、突破性改革重点项目。二是深化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三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效能。四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五是着力夯实报告基础,充实报告内容,加大分析力度,抓紧抓早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编制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持续改进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推进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出资人监督等形成监督合力,加快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报告、监督”全流程闭环,全面落实市人大提出的各项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战略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促进国有资产配置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建工作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统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抓好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不断提高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企业党建责任制考核,巩固企业党委(党组)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在资产管理领域的指导性作用,以党建工作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效监管。

  (二)着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深化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快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剥离。着力抓好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创新整体效能,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强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见效,在深化分类改革监管考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强系统集成,激发整体效应。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持续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

  (三)持续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抓好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后的贯彻落实,督促单位落实好资产配置标准、出租出借规范等已出台政策,修订完善资产使用处置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督促执法单位建立健全罚没财物管理制度。推进资产绩效管理、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工作,探索推动长期低效运转和闲置国有资产调剂使用机制。建立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总分台账,指导区县权属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化。完善公务用车配套制度,加强川渝两地公务用车领域交流,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管理保障水平。

  (四)筑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不断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统筹全市地理国情、森林、草原、水、湿地等专项调查,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制度。优化国土空间总体布局,持续释放“一区两群”空间布局优化效应,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全面推行“林长制”,进一步落实“河长制”。转变国有土地资源资产利用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和节约用水,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不断完善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为谱写“十四五”重庆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而不懈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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