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初步审议意见

(2021年11月2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4月2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国资监督决定》)等相关规定,2021年11月18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五次全体会议,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初步审议,对《专项报告》进行了重点审议。市人大城环委委派组成人员参加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市委《实施意见》确定的分工,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分别牵头起草《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还起草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土地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资源报告》),市审计局起草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在报告起草过程中,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与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有关企事业单位密切配合,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梳理汇总,加强分析研究,做了大量工作,按时提交了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两个报告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国资监督决定》要求。一是《综合报告》较为全面地报告了各类国有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等主要情况。概要报告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重点改革任务进展、基础管理工作推进、上年度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等情况。报告还简要反映了国有企业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的担当作用。二是《专项报告》通过实物量数据,第一次较为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我市主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同时,按照国家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分类,报告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基本情况:包括国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以及野生动植物、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部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收益配置情况;比较全面地报告了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管理基础工作、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抓好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加强生态修复保护、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制建设等管理工作情况。简要梳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完善管理的工作措施。同时,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国有土地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通过增加的《国有土地资源报告》对国有土地的基本情况、管理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梳理,通过《审计工作报告》对近年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查出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了反映。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在前三年工作基础上,今年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质量有所提高,向“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迈进。但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反映不够详细,缺乏具体的案例支撑和对问题的深入分析,部分内容与上一年度报告数据存在较大偏差,对上一年度报告的工作措施回应不全,部分工作措施可操作性不够强。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建议:

  第一,进一步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整体系统、规范统一、标准科学、节约高效的原则,不断提升我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治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法规制度体系,理顺自然资源监管职责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关系,完善跨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形成职责明晰、统一协调、措施有力的监管体系。三是加强自然资源基础管理。扎实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方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健全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四是加强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监督监管。提高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加强行政、监察、司法、审计、社会等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并与人大监督形成合力,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第二,持续提高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扎实推进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守牢政策“底线”和耕地“红线”,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推进绿色发展步伐。一是提高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用地保障能力和审批效率,细化落实耕地补充任务,多渠道盘活征而未用闲置土地。加强重大蓄水、提水、调水工程建设,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加强矿产资源勘察,合理安排资源开发的空间、时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是扎实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工业污染和城乡生活污染治理,持续完善城镇污水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全力打好生态修复持久战,加快推进“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建设,实施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露天矿山整治,切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化“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大力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对产危量较大的企业和区域实行重点管控,对污染较重的区域,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内容。一是继续拓展报告范围。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公共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中的自然能源等国有资产逐步纳入报告,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进一步拓展报告范围。二是完善报告体例。充分吸纳各类资产专项报告的成果,完善和规范报告的体例,加强各年度报告管理情况和资产数据的衔接,既要体现往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政府管理情况报告提出的工作措施进展情况,也要注重报告中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延续性,以及与报表的一致性。三是规范报表体系。要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五年规划》和《国资监督决定》确定的重点内容,加快健全各类国有资产报表体系,更全面详细反映国有资产结构、行业和区域分布。四是加强报告的基础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统计调查、会计核算、确权登记等制度,加强国有资产、资源审计监督与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衔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评价指标体系。健全整改问责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第四,提前谋划,认真总结,为下一年度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打牢基础。2022年是市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第一个五年规划的最后一年,根据《国资监督决定》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前谋划,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同时,经过四年的市政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专工委日常监督,市政府在国资管理和报告的很多基础工作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展,要在2022年的报告工作予以充分总结。推动报告框架、内容和形式等方面有实质性改进,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以适应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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