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1年11月2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4月2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审计局副局长 戴 希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截至2021年10月底,审计反映的5个方面15类1045个具体问题中,87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0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有关被审计单位已按要求上缴及归还财政资金72.38亿元,推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405项。

  一、落实审议意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唐良智市长先后4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梳理各个领域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卡点问题,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对照审计指出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并注重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压实责任,形成市区联动工作格局。各区县政府和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通过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加强政务督查督办和内部审计指导督促等措施,推进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在全面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入分析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采纳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相关市级部门履行行业主管监管责任,监督指导整改工作,同时将审计整改与推动改革创新、加强管理相结合,将查纠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推动解决“屡审屡犯”问题。

  (三)跟踪问效,扎实推动整改到位。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市政府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范围,形成政府督查机构、审计机关、主管部门等协同督促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市审计局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职责,加大对查出问题的跟踪督促力度,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整改督办函86份,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委系统行业性审计整改情况全覆盖核查。建立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清单,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对各责任单位报送的自查结果,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逐项核查。

  二、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和区县财政预算执行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重点专项资金管控不力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拼盘”资金统筹管理,优化资金统筹管理工作措施,切实推进重点专项资金的政策协同、流程优化、资金互补;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在2021年支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安排时,对45个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对享受同类补助资金的对象予以取消;市住房城乡建委收回储备项目前期经费结余资金1.75亿元。针对预算管理不够精细、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不及时等问题,市财政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研究细化项目年初预算并加快资金拨付力度,涉及的资金8.73亿元已完成分配,并加大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存量资金严格按照规定收回统筹;市财政局督促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规范经营管理。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在安排布置2022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明确要求所有项目的预算编制、追加、调整、变动均需从项目库发起,要求预算单位规范编报项目概况、绩效目标等基础信息,通过年初公开评审等程序加大审核力度,提高项目支出预算质量。

  2.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依据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和出资文件等资料,将投资成本30亿元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决算报表编报的督促指导,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和日常财务管理,确保在2021年度决算报表中完整填报各项资产信息。

  3.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专项资金分配管理。3个单位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流程完成资金分配工作,4个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已重新分配资金8.33亿元。3个单位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已将7.37亿元补助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4个单位16个项目已加快实施进度。二是强化预算执行。6个单位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收回并统筹使用资金1.1亿元。5个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尽量准确预估当年结转结余并纳入预算。3个单位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和课题等“三项经费”,已清退长期租赁的公务用车。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4个单位加大一般性支出项目整合力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指标,并与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任务相结合,以便统计绩效指标完成情况。3个单位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更加严格的国库支付系统指标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5个单位针对性地开展信息系统大排查,对使用率低的信息系统进行关停或对在用系统进行整合,提升系统使用效率。

  4.区县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政预决算管理,有关区县已按规定将上年结转结余、政府采购预算、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编入预算;进一步将预算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或项目,规范预备费动用程序和使用范围。二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关区县已征收非税收入32.06亿元,已将滞留财政收入5.43亿元及时解缴入库,已统筹使用存量资金27.82亿元,已追回被有关单位骗取套取或挤占挪用的资金5.94亿元,已将专项资金30.14亿元分配下达预算单位支付使用。三是更加注重财政风险防控。全面清理招商引资政策和协议,严格依法对项目建设、运营、履约等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合同双向约束,5个区县收回财政资金386.94万元;27个区县已将闲置的37.06亿元债券资金安排使用,8个区县收回违规使用的债券资金2.75亿元。

  (二)重大战略落地和重大政策落实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11个区县通过退还、冲抵其他费用等方式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641.37万元。3个区县收回不应减免的租金22.98万元,5个区县收回超范围补助国有房屋出租人或金融机构的补助资金5294.45万元,27个区县收回违规用于基本建设等支出的直达资金6102.65万元。9个区县收回1.02亿元资金并重新安排资金用途,8个区县调整3.04亿元资金到具体项目,9个区县已将9515.31万元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到有关单位或受益对象。

  2.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16个市级部门55个系统已接入“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11个区县清退涉企保证金1.53亿元,9个区县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319.3万元,6个区县加大对象审核和政策宣传力度。3个区县已取消6项应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个区县精简1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和材料。3个区县已达到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最低进驻率80%的要求。7个区县增设“一窗综办”综合窗口,重新梳理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制定新的办事指南,确保服务事项办理线上线下一致。8个区县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规范实施。

  3.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有关区县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加转贷应急周转金银行账户,方便企业使用转贷资金,将应急转贷业务中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按市级标准差额部分予以补贴,帮助小微企业顺利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2个区县金融机构退回变相收取的费用568.93万元,17个区县32户企业已退回奖补资金411.82万元。2个区县追回逾期贷款资金4018.64万元,6个区县已及时拨付闲置资金1864.92万元。

  4.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审计查出的问题,3个区县通过重新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成立产业管理机构、落实资金和配套设施等方式促进24个项目产业落地,提升产业效益。3个区县向2510名搬迁群众发放稳岗拓岗补贴110.2万元。11个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消防设施的安置点已完善相关设施,旧房拆除后已对108.24亩宅基地进行复垦复绿,4所配套学校建设已完成并如期投入使用。5个区县已退回或调整被套取或挤占挪用资金1566.75万元,4个区县收回统筹结余资金7619.65万元。针对农业园区建设审计查出的问题,15个区县已建立农业园区管理机构或建设运营机制,17个区县55个农业园区重新编制创建方案或调整建设和发展规划,纠正主要区域或功能重复等问题,6个农业园区19个项目已盘活闲置设施设备。7个区县已制定相关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法,2个区县已建立农业担保风险补偿机制。10个区县已分解下达建设资金计划或编制资金使用方案到具体项目,涉及金额4.16亿元。3个区县5个项目建设单位涉及虚报套取财政资金293.4万元已全部退还。

  (三)创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市级和23个区县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3个区已编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或年度建设计划,6个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避免专项资金被改变用途。18个区县已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新增公办园、改善农村薄弱园等目标任务。7个区县已编制幼儿园专项布点规划,3个区县幼儿园已重新调整布点设置,9个区县已将49宗有配套幼儿园的土地无偿移交。

  2.11个区县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有关区县开展还房工作,逾期过渡安置费1756.52万元从优惠政策兑现款中扣回。5个区县5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5个区县闲置公租房已完成分配3716套,3个县1267套违规用于拆迁安置或经营的公租房已重新进行调整,5个区县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275户家庭已完成退房或按规定缴纳租金。针对公租房项目违规修建商业的问题,相关房地产开发公司按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43.46万元。

  3.中心城区城市提升项目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加强绿化项目前期论证,5个项目已完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9个项目完成绿化面积65.08万平方米。13条步道已按照技术标准修建应急救助、导视标识等便民服务设施,6条建设进度滞后的步道已完工,24个建设进度滞后的坡坎崖绿化项目已完工。20个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已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建设,明确运营监管单位,14个设施损坏的公园完成修缮,已重新开放使用。

  4.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教育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中,1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2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64个项目已达到计划进度要求,23个项目已建成投用。市政府百项重点关注项目中,2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2个项目已取消,1个项目已签订施工合同,1个项目正在实施征地拆迁工作,6个项目已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市级和15个区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加强部门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协同配合,已征收10户企业环境保护税82.05万元。加大监管力度,督促20户企业按照要求建立、完善可追溯可查询的固体废物流向管理台账。173户企业已取得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或完善废弃物转移备案手续,加强贮存危险废物防护措施并对危险废物进行了规范转移处置。7个区县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罚。2个区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773万元,7个垃圾处理设施加快建设进度。

  2.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7个区县已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多部门禁捕联合执法机制,3个区县出台相应方案细化补助标准,11个区县及时收回超范围列支资金1771.97万元,3个区县542艘退捕渔船在移交后已按要求完善资产登记手续。

  (五)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8户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审计查出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会计核算审核把关不严、企业财产物资监管较为薄弱等问题,4户企业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3户企业制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风险跟踪。2户企业通过调账处理、规范财务管理、成本收入抵消等方式完成整改,涉及金额9.52亿元。2户企业按权责发生制重新计提收入1046.98万元,2户企业将应计提未计提的坏账准备7696.52万元全部计提,4户企业清理长期往来款1.54亿元,5户企业明确接待标准,强化费用审核管理。3户企业部分资产已取得产权证明并积极处置闲置资产,有关固定资产重新规范入账。5户企业对违规发包的项目承包人进行处理处罚,修订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户企业完善采购业务流程,严格进行采购和验收。

  三、落实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情况

  市级有关部门坚持“治已病、防未病”要求,落实行业主管监督责任,在推动整改自身问题的同时,督促指导本行业的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指出的制度漏洞和缺陷,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机制,举一反三推动有关领域长效规范治理。

  (一)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制定《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解决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不够、使用效果不佳等突出问题。修订完善《重庆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重庆市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界定重点专项资金范围,明确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要求。市财政局推行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统一规范全市各级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和控制规则,实现政府、部门、单位预算无缝衔接,中央、市级、区县三级财政贯通。完善部门预算执行统计机制,通过对执行进度严重低于序时进度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与预算追加挂钩等方式,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跟踪督促。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用途调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债券资金项目调整程序,组织实施债券项目发行条件评估,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落实教育住房等惠民政策措施。市教委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规划、教师队伍建设和经费管理等相关制度,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全面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市住房城乡建委推动完善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将闲置的公租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使用,调整准入退出机制,保证居民租住需求。推动建设全市统一的住房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数据共享,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对象信息核查和管理水平。

  (三)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多部门共同研究完善全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规划,编制《重庆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2020—2035年)》《重庆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建立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综合收集、页岩气行业管理等多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制定《重庆市贯彻落实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重庆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点对点”实施方案》《重庆市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营管理指南》等,进一步提升工作管理水平。建设“固废云”管理平台,整合固体废物大数据信息,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督管理。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及渣土运输车辆治理,立案查处违法处置建筑垃圾工地295个,违法运输车辆1903辆,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改问题157个。

  (四)加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市国资委建立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对34户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常态化在线监管。修订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开展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核算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形成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提升管理效能。市财政局持续改进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探索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新机制,对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资产进行摸底分析,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逐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新增资产与资产存量挂钩机制,将市级部门和单位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配置标准、出租出借、处置等情况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四、移送违法违规线索的查处情况

  2020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6件。坚持定期跟踪办理情况,截至2021年10月,公安机关已立案1件,4名嫌疑人被提起公诉。市或区县纪委监委机关已办结11件。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8人,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人。其余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五、部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通过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工作,大部分问题得到了纠正。目前,还有170个问题事项尚未整改到位。

  (一)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

  一是涉及资金类问题事项95项。其中:23个区县18.96亿元非税收入仍未征收;20个区县13.49亿元财政资金仍未安排使用;8个区县8亿元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25个区县闲置的48.97亿元债券资金仍未有效使用。

  二是涉及项目类问题事项29项。其中:涉及建成1年以上的公租房仍有2830套未及时分配,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166户家庭仍在清退中;9个重大建设项目因涉及征地拆迁、选址调整、施工纠纷等因素仍未达到计划进度要求;3个单位14个信息系统接入或安全等级备案工作仍未完成。

  三是涉及工作推进类问题事项46项。其中:10个区县违规制定的招商引资政策措施仍在清理中;部分区县仍未有效建立农业园区管理运营机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布局规划仍在编制论证中;个别区县一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仍未按要求集中进驻行政服务大厅;一些涉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资金管理与项目运营等方面的问题仍在整改过程中。

  (二)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原因

  上述问题已在持续推进整改中,但要得到彻底纠正尚需一定时间。对此,审计机关认真全面地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县的意见,实事求是分析原因。

  一是有些涉及中长期改革的事项,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如区县违规制定招商政策、非税收入未及时征收、财政资金使用不及时等问题,审计连续多年指出类似问题,虽然相关区县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市级财政主管部门也逐年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但此类问题的彻底解决,根本上还需要不断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健全资金项目库,持续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

  二是有些涉及情况复杂或程序较多的事项,需要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如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统筹、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因涉及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缺乏有效衔接或相关项目立项时间长、历史遗留问题多等方面,个别项目还受市场环境、疫情防控等影响,需要对项目和资金具体情况全面梳理后,再根据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相关规定因时因势进行调整。又如违规享受住房保障、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主要原因是信息共享不充分,整改时涉及摸底核实、人员安置、追究处理等多个环节,需要有针对性推进整改、逐步规范。

  三是有些涉及多部门多主体协调的事项,需要多方协同合力推动整改。如建立农业园区运营机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等问题,需要相关区县政府加强统筹,组织财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机构编制等多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也需要市级主管部门加强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有关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针对资金类整改事项,制定后续整改工作计划,明确近期和远期的整改目标,采取必要的行政或司法程序加大资金追收力度,加快推动项目实施进度,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二是针对项目类整改事项,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难点卡点问题,加强督促指导,拿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实招。三是针对工作推进类整改事项,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沟通协作,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下一步,市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审计指出问题推动制定有关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具体举措。对改革探索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一些共性问题,将深入分析研究,找准症结所在,精准“对症下药”,切实推动源头治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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