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

(2021年11月2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4月2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做好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部分审计查出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基础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重点听取了市政府总体整改情况和6个市级部门整改情况汇报,并赴部分区县进行了调研。11月18日,市人大财经委第二十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跟踪调研报告。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后,市政府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促进审计整改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等相结合。截止10月底,审计反映的5个方面15类1045个具体问题中,87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0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整改率为83.7%,比去年同期高4.7个百分点,有关被审计单位已按要求上缴及归还财政资金72.38亿元,推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405项。

  (一)整改责任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审计等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认真落实陈敏尔书记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讲话要求,市政府统筹抓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四次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重点内容、任务分工和整改时限等要求,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市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监督督促检查责任,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更好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卫健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科协等被审计部门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到具体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监督指导被审计的所属行业部门和下属单位认真开展审计整改,将审计整改与推动改革创新、加强预算管理相结合,推动解决屡审屡犯问题。

  (二)整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政府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范围,形成政府督查机构、审计机关、主管部门等协同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市审计局加大对查出问题的跟踪督促力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实行整改台账管理,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逐个“对账销号”。被审计部门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措施,坚持边审边改,注重整改实效。市财政局完善部门间整改协调机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理顺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管理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跨部门项目联合会商会审机制,避免出现资金重复安排。市商务委建立委机关与委属事业单位、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联合整改机制,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季度通报制度。市卫健委加强重点督查整改,针对整改执行困难单位,赴现场调研了解情况,指导细化整改措施。市交通局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对局属单位的日常监督考核,立行立改。市口岸物流办、市科协明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限时整改。

  (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市政府被审计部门单位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努力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强化治理。7个市级部门单位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共出台或完善制度约27项,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政府债券、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预算绩效、支出标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车辆租赁、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公路补助、商务发展、会展、能力建设发展、口岸物流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从15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屡审屡犯问题。如针对部分区县债券资金的分配管理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完善分配管理制度,规范不能及时使用的债券资金的调整程序。针对项目预算超过实际需求导致资金闲置问题,市交通局制定了实施细则,优化计划下达,资金先预拨70%,剩余30%资金待项目完工后再清算下达。针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市商务委废止了《重庆市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发展实施细则》等制度。

  (四)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推进。市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国务院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推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市审计局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了审计,不断加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事后评价等环节的绩效监督。市财政局先后制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重点项目绩效管理等制度,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地方立法,加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加强重点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市级部门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针对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和绩效目标任务未完成或自评流于形式问题,市交通局出台《重庆市交通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认真清理调整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自评。市商务委将绩效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对各类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结果以及预算支出进度达标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机关处室年度考评以及区县切块资金分配中,加强专项资金绩效闭环管理。市卫健委修订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增加项目绩效指标管理要求,严格纳入市财政局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严格开展绩效监控和自评。

  (五)追责问责力度加大。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审计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予以严肃问责。2020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6件。截至2021年10月,公安机关已立案1件,4名嫌疑人被提起公诉。市或区县纪委监委机关已办结11件。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8人,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过加大追责问责工作力度,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发现,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尚需持续深化。有的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够重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部门单位整改措施不够具体、缺乏针对性,整改效果存在差距;有的单位就事论事,整改流于形式,缺乏举一反三从机制制度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二是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仍需不断提升。少数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非税收入预算与实际执行结果差距大;部分部门将给区县的转移支付编入市级预算,既影响市级预算准确性,又影响区县预算完整性;支出标准不够健全导致有的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细不实,需要二次分配资金占比较高;部分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繁冗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慢;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市级部门直接向区县财政或对口部门拨款的情况;部分单位的结转结余未全面编入年初预算。三是预算绩效管理还需加强。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合理,绩效目标调整随意性大;对绩效目标执行过程跟踪监管不够到位,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部分部门绩效自评流于形式,绩效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存疑,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四是资产资源管理仍有差距。部分资产资源家底不清,出租出借不规范,存在资产资源闲置的情况;部分行政事业性在建工程竣工结算、资产转固办理不及时,导致“在建工程”居高不下,资产资源管理与预算管理不够衔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未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情况。五是对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分析不够深入。有的部门单位注重对具体问题的整改,没有对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根源上进行分析,缺乏从体制机制上研究解决屡审屡犯等问题。六是对财政运行风险关注不够。在区县调研中发现,受全球经济衰退和疫情影响,部分区县财政运行十分困难,少数区县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甚至挪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三保”等民生支出的情况,加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区县政府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审计报告虽对区县财政运行风险有所揭示,但是关注的力度还不够,审计对防范风险的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意见建议

  市政府审计等部门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的重要性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切实强化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一)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对审计查出问题特别是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深入剖析原因,从政策、制度、机制、标准层面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构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力争做到“审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处理一个典型教育引导全面”。对涉及改革中长期目标的体制机制问题,要在深化改革进程中逐步解决;对相关制度措施不完善或修订不及时的问题,要在先行先试和探索试验过程中予以规范;对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较大的问题,要统筹考虑多方因素稳步推进整改;对已难以回溯、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同时,市审计部门要完善整改跟踪核查机制,加强跟踪督促力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把追责问责作为审计整改的重要内容,对审计揭示的涉嫌违法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线索,要认真调查处理、严肃问责,发挥好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

  审计发现问题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市政府财政等相关部门单位要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不断提升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各部门和单位要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如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财政部门要加快健全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做到“无标准,不预算”。预算单位要加强项目库建设,扎实做好项目储备,编实编细项目预算,切实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提高预算的精准度,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剂和调整。预算单位要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用于区县的转移支付原则上不得编入市级部门预算,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部门年初预算的审核,并尽可能将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区县,提高区县统筹能力和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要加强对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的预判,提高结余结转资金纳入下年度预算安排的比例。要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管,落实好对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预算执行的监督责任,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行预算一体化管理,规范和统一各级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和控制规则。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市政府财政等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中央加强绩效管理的要求,把使用绩效作为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的重要目标,紧紧盯住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全面总结分析审计查出的资金闲置、资产闲置、建成项目未产生效益等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及时整改。加快建立完善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健全科学规范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体系,加强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针对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和管理问题,要及时反馈纠偏纠错和调整处置,促进绩效目标按期保质实现。规范部门绩效自评,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

  (四)加大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力度

  相关市级部门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要强化国有资产底数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出租出借或处置等行为。审计部门应当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与市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年度计划衔接。要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力度,将对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形成审计情况专项报告,作为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子报告。加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衔接,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政府资产情况。

  (五)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要进一步重视审计工作,加大对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的支持力度。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跟踪“放管服”改革、创新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重大政策和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落实落地情况,推动加快进度、完善机制、提高绩效。围绕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和厉行节约,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密切关注财政运行风险、政府债务、区县“三保”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乡村振兴战略、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等方面的审计,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驾护航,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促进各级干部廉洁用权、依法干事和担当作为,在推动政令畅通、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维护财经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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