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11月2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4月28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唐良智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认真组织研究处理,梳理出5大类21个具体问题,针对性提出41项整改措施,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工作方案,逐一分解任务,盯紧抓实措施,督促落实见效。2021年10月12—1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七督察组对我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推动了审议意见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职能履行更加精准有效

  (一)持续简政放权。一是大力精减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47项、公共服务事项14项,压减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至563项,压减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至91项,取消证明事项902项。在北碚、江津、永川、云阳试点“无证明城市”,全覆盖清单管理52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二是精准下放权力。向重庆经开区下放103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将306项区县级行政权力赋予万州区分水镇等11个经济发达镇,相关区县制定承接方案,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组织对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自贸试验区市级行政权力承接运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全面分析评估承接运行情况,适时开展动态调整。食品生产许可、涉及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等全链条下放至区县,医疗广告审查实现线上办理,避免办事“两头跑”。

  (二)加强市场监管。一是稳步推进跨部门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19个市级部门参与,将电子商务、总部贸易等“四新”经济纳入跨部门联合监管范围,累计发布联合抽查任务91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26.14万户。二是加快推行大数据监管。市市场监管局依托情报信息监测平台,累计获取案件信息6.32万条,查办案件4.29万件。市交通局建成并启用重庆市驾驶培训监管信息系统,将全市所有驾培机构等纳入系统,处理违规驾培机构97所。三是不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开展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发现并移送风险线索32条,受理群众举报73条,约谈整改相关企业15家。加大网络传销监管力度,立案查处传销案件56件,涉案金额5.2亿元。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上线运行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完善房源核验、合同管理、租金监管等功能,核验房源13.36万套,备案租赁合同12.12万份。

  (三)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基本实现“一网通办”。推动30个市级部门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对接融合,完善“渝快办”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平台累计注册用户数超过2000万,办件量超过1.95亿件,网上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达99.9%。二是加速推进跨省通办。推进132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210项高频事项“川渝通办”、128项高频事项“西南五省通办”,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获得感不断增强。三是提升在线服务效能。加快全市统一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系统建设,持续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市级部门、区县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比例分别达73.22%、87%,群众办事平均跑动次数从1.01次压缩至0.28次。

  (四)强化制度保障。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加快制定《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配套规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正在对《重庆市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坚持改革与法治有机衔接,拟对23件政府规章、12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进一步扫清“放管服”改革制度障碍。

  二、践行为民宗旨,行政执法更加公正文明

  (一)理顺执法体制。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基本完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9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生态环境、农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动实现“一张清单管执法、清单之外无执法”。推进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项督察整改,进一步解决执法队伍组建、执法事项规范、执法协作顺畅等问题。完成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加速组建市级应急管理执法队伍。

  (二)促进执法规范。一是开展全市行政执法问题整改。梳理执法权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制度建设、监管措施、队伍建设7个方面20项突出问题,制定《全市行政执法工作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按期逐项验收销号。二是完善执法配套体系。继续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市公安、交通、经济信息等部门修改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9个。起草《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加快建设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规范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标准、格式。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化旅游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知识产权领域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三是严格规范委托执法。渝中、涪陵、永川、南川等区县全面规范委托执法事项、程序和方式,卫生健康领域委托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执法方式。一是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执法检查1.6万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600余个。二是探索“互联网+执法”。市公安局创新推出“交巡执法通”警务APP,通过大数据信息采集技术,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2万余起。三是实施柔性执法。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疫情防控容错容缺清单,暂缓处置疫情期间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1.02万户市场主体受益。沙坪坝区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建立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和涉企处罚报备制度,持续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四)加强重点执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预防接种等卫生健康领域10个专项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4599件。加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检查企业20518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75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121件,处罚金额6802.24万元。查处食品领域违法案件5336件,“两品一械”等药品领域违法案件177件。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处理违规违法机构1214家,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329家。

  三、聚焦重点难点,信用体系更加规范健全

  (一)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持续加强民法典宣传,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十大典型案例”“信用应用创投大赛”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社会氛围。全市公务员全覆盖开展政务诚信公需科目网络培训,举办职业道德、政德教育等专题培训班6期,调训公务员300余人。

  (二)规范信用监管评价。一是完善信用监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全面启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信用承诺规范等10余个配套制度建设。二是推行事前告知承诺。制定10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将承诺事项与证照库、“双随机、一公开”等业务系统对接,全程跟踪承诺事项履约情况,预防虚假承诺或违背承诺取得行政许可。三是联动事中事后监管。对全市近100万户市场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35个领域推行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落实信用奖惩,在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等290个事项中实现“逢办必查”,累计触发并实施联合奖惩32.1万次。四是开展信用约束措施专项清理。清理规范失信行为认定、归集、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促进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和信用评价。

  (三)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加强履约监管。探索建立政策性合同履约网,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合同纳入政务履约系统管理,实行线上电子动态监管。二是规范履约行为。严格征地补偿协议合法性审查,加快推动出台《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约。三是建立诚信档案。将全市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调任信用查询机制,累计查询340批次、9491人次。四是组织专项清理。开展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等专项治理,清偿有分歧账款3422.42万元。

  四、提升公开和参与度,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一)保障公众民主参与。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决策的途径,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市政府重大政策性文件征求意见稿21件、市政府规章草案16件。继续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措施多次征求公众意见,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在起草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出台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将群众和企业关注的劳动关系、物业管理、涉外贸易等作为普法重要内容,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印发“法润千里·治汇广大”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在人流量较大的公交和轨道交通枢纽、站点投放普法公益广告,在人流密集地段投放海报标语、开展宣传宣讲,在华龙网等媒体刊播系列专家访谈,增强普法的鲜活性。

  (三)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教育、医疗、就业等重大民生信息。修订《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对解读范围、解读发布、解读应用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363条,“政策直通车”栏目发布政策问答323条、图片解读275条。

  (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督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市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37次,265件市政府合同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合法性审核。

  五、夯实基层基础,政府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

  (一)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市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至市政府和区县政府行使,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由375个减少至42个。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规范》,健全行政复议立案、审理、听证、决定等办案制度。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全流程在线办案。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组织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稳步推进全市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启动编制“一乡(镇、街)一策”的事权目录。全面推行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度,命名市级联系点149个。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新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个。实施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6000余名。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日均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各类调解组织1.2万个,选聘专兼职调解员7.1万名,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0.1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2%。健全“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新建对接组织464个。完善裁审协调工作机制,人力社保系统与法院建立裁审衔接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发布《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会议纪要》6期、典型案例20个。

  (四)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加快建立事权与责任相适应的乡镇(街道)经费保障机制,深化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保障基层治理投入。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工作措施,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基层执法机构经费保障力度。

  六、完善推进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

  (一)强化法治督察。按照市委部署安排,认真组织筹备,全面自查整改,服务保障有力,圆满完成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各项工作。实地督察前,成立5个检查组,前往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9个市级部门和万州区、渝北区等20个区县开展实地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实地督察期间,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面展示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经验。同时,对督察组移交线索全面跟进、迅速整改,切实维护法治权威和群众权益。从督察组初步反馈情况看,对我市工作总体评价较好。11月1日,新华社刊登《践行法治为民的宗旨—中央依法治国办聚焦地方法治建设情况》,高度肯定了重庆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和成效。

  (二)深化示范创建。务实开展第一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各区县各部门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命名渝北、万州、沙坪坝等6个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和市人力社保局“构建全系统法治评估体系”等20个示范项目,有效发挥了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规范行政应诉。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府院协作机制,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指标,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今年上半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55.9%。

  (四)提升法治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组织4700余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1366名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审判。二是强化公务员日常学。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依法行政等各类法治专题培训班4期,调训公务员200余人。三是执法人员定期学。举办8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示范培训班和15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骨干培训班,培训行政执法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业务骨干2500余名。

  下一步,我们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及市委工作要求,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盯紧抓牢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持续深化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深入推进政府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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