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决算(草案)报告和2021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11月2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4月28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2020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1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4个方面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对照审议意见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系统谋划提出预算建议,优化政策供给,加强预算管理,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优化支出结构。更加注重节用裕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钱花在刀刃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今年1—9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4亿元,增长2.0%,社保、教育、科技支出分别增长9.5%、4.0%、2.8%,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项目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二)扩大政府投资。强化“项目池”与“资金池”对接机制,用好基建投资、政府债券资金,优化投资结构,重点用于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有序发展,探索发行公募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投资(REITs),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构建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今年1—9月,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共2500亿元,其中需市级财政筹集资金719亿元,市级财政已筹集资金约509亿元。

  (三)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区县倾斜,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今年1—9月,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3.2亿元,同比增长5.0%;脱贫区县整合涉农资金78亿元,集中财力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农业重点专项资金93亿元,支持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等。

  (四)加强创新引领。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出台《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撑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从支持基础研究、集聚科技人才、转化科技成果、推进区域协同等10个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实施股权投资奖励、川渝联合开展项目建设、组建科创投集团等政策,正有序落地见效。其中新增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重大项目、做大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3个方面。

  (五)强化生态保护。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坚持把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作为财政投入的优先保障方向,大力推动绿色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投入生态环保291亿元,积极支持各类环保项目。严格贯彻中央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探索构建绿色低碳的财税政策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监督、绩效评价、评审、信息化等基础工作,加快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印发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市级支出项目预算标准管理办法,推动财政管理从“控盘子”向“控标准”转变。二是实施预算一体化建设。加强流程控制、实时监控、动态预警,实现政府、部门、单位预算无缝衔接,中央、市、区县三级财政贯通,监控系统将于2022年1月1号起上线运行。三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开展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库建设,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方式,对评价方案质量进行公开比选,择优选出实施评价的第三方机构。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入实施总体改革方案,将医疗卫生、教育等八类18项纳入市与区县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已经完成了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交通运输、国防、应急救援、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文化、基本公共服务等10个领域的改革,下一步将按中央统一部署推进余下的改革工作。

  (三)规范征收土地收入。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数据交换等工作机制,切实优化提升非税征收管理和服务水平。今年1—9月,全市土地收入1338.87亿元,增长4.27%,全市土地支出841.50亿元,下降14.46%。将密切关注中央对土地收入相关改革和政策调整情况,全力保障征管体制调整平稳过渡。

  (四)完善预算编制管理。修订市级预算管理办法,将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严格贯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要求。将上级转移支付完整纳入年初预算,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将收入编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纳入预算审核重点,督促、指导部门规范预算编报,如实反映收入全貌。

  (五)完善政府财报编制。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衔接,夯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强化政府资产负债管理,扎实开展资产负债清查核实,细化规范日常会计核算,完善数据比对和差异分析。按照中央要求,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推动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报人大备案制度。

  三、严控财政运行风险

  统筹发展和安全,高度警惕防范涉及财政领域的重大风险,确保财政自身安全,全力维护全市经济安全,密切关注事关全局的其他领域安全。政府债务管理、区县“三保”、社保基金运行平稳,风险总体可控。

  (一)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完善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债券资金管理、债务风险预警等多项制度,建立隐性债务数据监测平台,开展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对新增隐性债务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探索编制专项债券项目绩效,压实项目主管部门责任,确保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到期足额兑付。目前,全市已基本建成政府债务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有效。截至2020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799亿元,低于财政部核定限额7542亿元,政府债务率87.0%。

  (二)兜牢区县“三保”底线。每年对所有区县进行“三保”压力评估,将评估压力较大的区县纳入“重点关注区县”范畴。建立预算审查、压力评估、倾斜补助、资金调度、跟踪监测、兜底救助、动态调整等基层“三保”保障机制,并根据评估结果,下达重点关注区县“三保”补助,且在补助力度上每年保持一定增幅,兜牢兜实区县“三保”底线。

  (三)完善社保基金管理。既不折不扣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办法,又针对基金结余少、可持续性弱的险种,探索建立风险预警和处理机制,强化社保费征收和支出监督,提升基金运行能力,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基金运行平稳,前三季度全市社保基金收入1670.5亿元,增长27.3%;支出1499亿元,增长5.2%。

  四、强化财政监督力度

  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部门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加大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推动重大财税政策在地方落实见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严格落实人大监督决定。调整优化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工作措施,构建审计整改闭环机制,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纳入市级党政机关和区县政府年度考核,对审计整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实行“审计+整改”方式督查整改。

  (二)加大多种监督协同力度。在市委审计委员会框架下,市审计局分别与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建立整改联动机制,针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定期进行会商,举一反三,明确财会监督重点领域和范围,推动实现信息和成果共享。结合审计整改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的跟踪管理和后续处理,持续跟踪巩固监督治理成效。

  (三)扎实开展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加大审计整改要求及成效的宣传力度,在重庆日报、华龙网等媒体深入解读审计整改工作最新要求,集中刊发个别部门、区县、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审计整改工作的理论文章,积极宣传正面典型,讲好审计整改“助纠错促发展”的事例,持续营造良好的审计整改环境,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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