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日期:2022年05月10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2021年12月30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邹  钢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2021年12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修改议事规则对完善人大议事制度和程序,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高质量高水平履职行权,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生动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二次审议稿较好地吸收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其他各方面意见建议,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代拟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代拟稿)》(以下简称代拟稿),并经2021年12月30日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常委会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文字方面的修改意见。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还将会同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警备区政治工作局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对修订草案进行集中研读,再次征求代表意见。

代拟稿如获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建议由法制委、法制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其他各方面意见,对修订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越向代表大会作说明。

代拟稿连同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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