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要点
(2021年12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体育工作实际,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我委的各项任务和常委会交办任务。
一、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工作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宗教领域执法检查,扎实跟踪督办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的落实,全力推动法律法规落地生根、彰显效力,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一)开展《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为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督促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推动新修订的《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在我市落地落细落实,我委协助常委会开展了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常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亲自参与,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多次召集我委研究制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检查工作,带队全程参加检查活动。在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委精心安排,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圆满完成了执法检查组织实施工作。一是采取前期调研、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多方位全面开展执法检查。2021年3月,赴部分区县、市级部门和宗教团体开展前期调研,在摸清基本情况基础上拟制了检查方案。4月,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汇报,赴万州等8个区县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30个区县(自治县)开展自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二是执法检查和法规宣传相结合。第一次全体会议时,组织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和全市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再次学习了条例,强化对立法目的、重要制度、创新条款的认识。细化34项检查重点,表格化70项检查内容,制作资料查阅清单和问题清单。检查组对照检查重点、问题清单座谈交流、现场查阅。各区县对照法规逐条检查,明确法定职责,梳理实施情况。三是执法检查和问题整改相促进。主动与市委统战部沟通,将中央宗教督查等发现问题及整改纳入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检查长寿道教城隍庙商业化问题,要求加强具体问题研究,做实做细沟通协调,切实推进问题整改。检查组对所涉区县佛教道教商业化、天主教地下势力、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起草执法检查报告。综合运用实地检查、工作台账查阅、资料收集、数据统计等获取的第一手资料,突出问题导向,客观肯定成绩,用较大篇幅逐条梳理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详细列出条例实施情况统计数据2300余项、列出问题清单145项,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报告提供了有力参考。
2021年7月,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给予充分肯定。我委认真梳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并及时交市政府研究处理。通过执法检查,积极推动了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全面贯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结合常委会听取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专项汇报,开展渝东南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发展旅游产业,是渝东南抓住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市域“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遇、建设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的重要抓手。建设渝东南武陵山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也是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推动渝东南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情况专项汇报,2021年10月,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我委会同市文化旅游委赴渝东南六区县对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当地旅游产业重点项目,详细了解渝东南旅游产业发展、产业保障、产业融合、产业创新、区域协同等情况。调研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加强市级统筹协调推动渝东南旅游产业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渝东南产业发展与生态红线矛盾、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渝东南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渝东南文化旅游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旅游配套服务水平等建议。调研报告印发了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书面报送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领导决策参考。调研报告受到市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领导批转给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三)督办市政府对常委会关于《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2021年4月,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带队专程赴市体育局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调研,面对面沟通交流,对体育局代拟的研究处理报告初稿提出修改意见。此后又多次召开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报告文稿,书面反馈修改意见,跟进和推动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查。市政府向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汇报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全民健身总体规划布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部分重点公共体育场馆池建设。
(四)督办市政府对常委会关于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工作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多次与市文化旅游委沟通协调,了解研究处理情况,对市文化旅游委代拟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初稿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并按照规定对报告文稿进行了审查。市政府向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汇报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把民族文化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重要内容,渝东南武陵山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已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加大了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和产业布局。我委再次提出进一步厘清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定位、进一步理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与文旅融合发展关系的建议,并将在今后工作中持续关注。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积极推进民族立法和对口联系领域立法工作
推进民宗侨台外体领域立法、指导民族自治县开展民族立法是我委的重要职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民族和地方特色,提前介入立法过程,切实加强立法指导,着力在提高立法质量上狠下功夫,积极稳妥推进各项立法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秀山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解决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近年来,我委指导秀山自治县开展了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2021年,该条例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完成了起草论证,经秀山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委依法对条例文本进行了审查,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了审查情况。3月,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该条例。在指导自治县立法过程中,我委始终坚持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与自治县共同商议立法进度、确定基本原则、研究难点问题,注重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把好民族立法质量关。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突出当地特色和县情实际,为保护和改善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指导对口联系部门和自治县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开展专项清理。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之际,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要求,我委会同对口联系部门对本领域相关法规进行专项清理,并指导4个自治县对相关单行条例开展了专项清理。共清理出9个单行条例24项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相违背的条款,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共同研究了处置意见。已将修订《石柱自治县西沱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纳入常委会2022年审查批准计划。
(三)协助全国人大社会委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草案)》的修改意见。受全国人大社会委委托,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体育局等11个部门征求了对《体育法(修改草案)》的修改意见,召开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对修改草案和部门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从强化社会监督、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以及文本文字表述等方面共提出15条修改意见供全国人大社会委参考。
(四)指导制定《彭水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彭水自治县启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后,我委跟进加强了立法指导工作。 建议自治县参照市级立法“双组长”工作机制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指导、协调配合;立足“有效、管用”,指导自治县人大在委托专家立法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严格把控文本质量。2021年9月,我委赴彭水自治县开展了条例立法专题调研,听取专家起草组关于文本起草情况的汇报和县级有关部门意见,并就文本起草提出原则性意见,建议自治县要抓住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兼顾长远发展,把握好立法进度,力争提出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的立法文本。目前,自治县已将该项立法列入县级立法计划,我委将继续加强指导。
三、着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紧紧围绕群众关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市域“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海外侨胞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等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全国人大和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积极推动民宗侨台外体领域重点问题解决落实。
(一)开展我市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实施情况调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2021年10月,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我委会同市民族宗教委赴渝东南民族地区对我市实施办法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听取区县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广泛听取当地人大代表和干部群众意见。调研发现,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落实不够,涉及免除项目配套资金、规划编制、税收减免、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干部人才等方面。调研报告针对这些问题,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民族工作的保障能力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印发了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书面报送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领导决策参考。调研报告受到市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领导批转给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二)开展进一步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专题调研。共建“一带一路”是新形势下扩大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海外侨胞发挥着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不断推动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重要作用,2021年7月,我委受全国人大华侨委委托,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常委会高度重视该项调研,组成由常委会领导为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民宗侨外委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等7个市级部门工作汇报,邀请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等4个涉侨单位介绍工作情况,深入到渝中区和两江新区6家侨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与市侨办、市侨联、重庆华商总会、致公党市委会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我市开展“一带一路”建设总体情况、基本侨情、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情况深入调研,基本摸清了侨务工作底数和工作现状。形成调研报告报送了全国人大华侨委,有力推动了我市侨务工作。
(三)与四川省人大联合开展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及华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情况调研。为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创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推进万达开三地一体化发展,积极引导华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021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黎明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波率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同前往四川省达州市、重庆市开州区和万州区开展专题调研,详细了解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利用、产业规划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开发等情况,深入了解华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情况。调研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就抢抓重大战略机遇和政策红利、做好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交通枢纽带动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华侨参与万达开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四)协助开展涉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我委对对口联系领域涉外立法及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对含有涉外事务的《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和《重庆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两件法规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两件法规涉外事务落实较好,为推动我市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着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积极协助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重点督办刘汉席代表提出的《关于把“中国白帝城国际诗歌节”纳入“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重点内容的建议》。与市文化旅游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督促办理单位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与代表本人沟通交流,突出办理实效。2021年7月,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赴奉节县进行现场督办,有力推动了建议落实。市政府拟将“中国白帝城国际诗歌节”纳入“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重点内容予以支持,并大力支持奉节打造中国白帝城国际诗歌节文旅品牌。常委会分管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和督办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建议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二)圆满完成委员会重点建议督办工作。我委负责重点督办冉靖代表提出的《关于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打造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建议》。接到督办任务后,我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督办责任,借助渝东南片区开展文旅融合发展情况视察调研代表活动,听取了参会代表的意见,与提建议代表面对面沟通,了解办理情况,并及时将沟通情况反馈市文化旅游委,督促完善办理工作。市政府将在建立片区合作机制、统筹专项资金、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我委将继续加强跟踪监督,不仅是书面答复让代表满意,更关注具体工作的推进开展,将建议办理后续工作纳入委员会工作安排,密切关注动态,推进承诺事项落实。
(三)充分发挥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和市人大代表的作用。主动邀请代表专业组成员和其他市人大代表参加我委开展的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渝东南旅游产业、侨务工作调研等立法、监督、调研活动,邀请代表共计40余人次。代表们在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委都积极采纳,充分吸收,促进了代表履职积极性,发挥了人大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重要作用,在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活动中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五、着力加强对口联系领域工作,切实加强沟通协调
(一)协助常委会审议市政府缔结友好城市的议案。协助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与乍得恩贾梅纳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依法进行了审议。2021年7月,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重庆市与乍得恩贾梅纳市结为友好城市的决定。
(二)圆满完成中俄立法机构地方合作视频会议服务保障工作。2021年7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同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副主席科萨切夫共同主持中俄立法机构地方合作视频会议,常委会主要领导出席视频会议并作交流发言。我委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外事局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市外办、市人大城环委、研究室和办公厅相关处室,认真做好材料报送、会场布置、新闻宣传等工作,圆满完成了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三)积极支持石柱自治县举办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席会议。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席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由石柱自治县承办,主题是“发挥基层人大作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常委会领导要求,我委给予积极支持,协助石柱自治县邀请全国人大民委领导出席会议,并负责在渝期间接待工作。委员会领导出席了会议,与参会的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县人大领导进行了交流。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借鉴交流了基层人大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向全国兄弟民族自治县充分展示了我市民族地区的良好形象。
(四)积极协调我市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列席市人代会。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海外统战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委会同市委统战部积极协调将“邀请我市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列席市人代会”作为授予荣誉事项,积极引导我市海外侨胞传承弘扬爱国爱乡光荣传统,增进对中国道路、中国制度的认同和支持。我委对各兄弟省区市工作开展情况作了调研,就相关情况及我市工作计划向常委会党组作了汇报。常委会党组已同意将我市海外侨胞代表人士纳入市人代会列席范围,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
(五)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协调配合。委员会走访了市民族宗教委、市体育局、市外办、市台办等对口联系部门,对接交流工作情况。深入到5个全市性宗教团体开展调研,了解宗教团体工作情况。参加每季度召开的海外统战工作协作机制成员单位会议,配合做好海外统战工作。陪同常委会领导出席瑞士国庆招待会等外事活动,参加市侨办、市台办、市外办组织的侨胞中秋国庆联谊会、华侨论坛、重庆澳门周、海外川渝籍社团会长联席会、台海形势分析讲座等会议活动,配合推动我市外事、侨务、对台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我委与四川省人大民委、外侨委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探索在民宗侨台外领域加强交流合作,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六、着力提升履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市委具体要求,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标对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要求,紧紧抓住“学讲看做”四个环节,广泛开展学习培训、主题宣讲、专题党课,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开展执法检查、民族立法、工作调研等工作中,深入工作一线开展普法宣传,了解社情民意,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困难。赴梁平区金带街道双桂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宣讲宗教事务条例。赴渝东南革命老区调研红色文化,与彭水自治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开展共建活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文减会,合理安排调研时间地点,努力为基层减负。扎实开展“以案四改”警示教育,围绕粟绿墙典型案例开展检视剖析,制定问题和风险清单,有针对性地分类推进“以案四改”工作。
(二)规范做好党建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三基”建设,抓牢抓实支部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政治学习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全面规范组织生活。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动态管理,确保党内活动规范有序,党务管理精确高效。一年来,共开展组织生活63次,其中召开党员大会28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生活会2次、支委会12次,开展党课9次。
(三)着力提升委员会履职服务水平。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积极参与我委组织的各项立法、监督、调研活动,认真开展单行条例审查、专项报告审议和重要事项讨论,并积极建言献策,在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侨务工作调研、民族工作调研、建议重点督办工作调研等活动中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不断提高委员会工作水平。委员会工作机构切实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争取全国人大民委、华侨委、外事委工作指导,主动报送委员会工作信息和调研成果,3条政务信息、1篇信息专报被市委采用,2篇调研报告受到市领导批示,1篇调研报告被全国人大民委刊发。进一步密切与市级对口联系部门联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进一步加强对区县人大相关专委会工作指导,确保民族立法、执法检查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能力,为委员会召开各次全体会议、开展各项立法监督活动服好务。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按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委员会领导要求,处室工作同志分领域强化学习,确保在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体育各领域都有相对专业的同志,努力做到“外行面前是内行,内行面前不外行”。完善处务会制度,做到每项工作有时间表、有线路图、有责任人,确保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体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强立法、监督、调研、代表、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委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立法工作
(一)指导石柱自治县修正《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已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审查批准项目。
(二)指导彭水自治县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继续加强立法指导和调研论证,根据自治县立法进展情况,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与四川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协同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川渝两地人大工作协同,就台湾同胞在成渝两地投资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共同开展研究,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适时提交常委会审议。
(四)开展我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调研。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海外统战工作要求,指导市政府侨办启动我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会同市政府侨办开展立法调研,为条例制定打牢工作基础。
(五)开展自治县协同立法研究。围绕我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和渝东南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会同自治县人大开展协同立法调研和探索,助推渝东南区域一体化发展。
二、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情况专项汇报。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推动建设“体育强市”,我委做好调查研究及相关工作,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汇报。
(二)督办市政府对常委会关于《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意见》要求,加强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的跟踪督办,协调市政府拟在2022年3月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
三、调研工作
(一)开展我市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情况调研。我市民族地区的酉阳、彭水自治县被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石柱、秀山自治县被确定为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云阳县清水乡、忠县磨子乡、万州区恒合乡等民族乡被确定为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将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
(二)开展我市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情况调研。我市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已列入我市“十四五”规划。为积极推进我市加快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将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
(三)开展自治县单行条例执行情况调研。对我市13个单行条例执行情况、产生效果、存在问题深入调查,同时指导各自治县对相关单行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汇总总体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
四、代表工作
(一)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突出办理工作实效。根据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要求和常委会工作安排,适时做好有关议案的审议和有关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重点做好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和我委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工作,着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二)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专业组的作用,积极邀请代表参加我委组织的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平台、创造条件、做好服务。
五、其他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做好缔结友城决定的有关工作。围绕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和我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加强沟通衔接,依照法定程序,切实做好常委会缔结友城决定的相关工作,扩大朋友圈,更好发挥友城作用。
(二)配合做好我市海外统战工作。我委作为我市海外统战工作协作机制成员单位,按照市委要求,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有关工作。做好我市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列席人代会相关工作。
(三)按照全国人大民委、华侨委、外事委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和相关专委会交办任务。
六、自身建设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牢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提升组织力,更好发挥委员会作用,依法有效履职。加强委员会办公室干部的学习和培养,注重能力建设,为常委会和我委履职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认真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研究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部署、我市“一区两群”战略布局与委员会业务工作关系,加强业务工作学习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转变作风,将我委相关工作做细做实。
(四)开展民宗侨台外体领域人大工作业务培训。针对各区县人大刚完成换届,区县人大有关专工委工作人员新人多、业务不熟的情况,拟在2022年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各区县人大分管领导和相关专工委负责人参加。
(五)在疫情防控要求允许的情况下,积极走出去,开展地方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经验,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