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3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财经委审议的代表议案1件,即石柱县代表团鲁磊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重庆市电子商务条例〉的议案》(第0003号)。代表在议案中提出:为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建议制定《重庆市电子商务条例》。
财经委十分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书面征求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对办理议案的建议意见,并与议案领衔代表进行沟通,听取代表意见。在此基础上,财经委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市五届人大财经委第二十八次全体会议,对代表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为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2018年8月,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合同、电子支付、权益保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等作出规范。2021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进行细化,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保障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2021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市为规范和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近年来先后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强化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促进公平竞争,推动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财经委审议认为:国家和我市在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方面出台的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作了详细的规定,基本解决了代表议案中提出的主要内容,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开展修改电子商务法征求意见工作,目前地方立法时机尚不成熟,建议暂不制定《重庆市电子商务条例》。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分析电子商务法施行以来我市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属于执法不到位,可以采取加强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措施加强对我市电子商务行业的管理和规范;如属于制度建设不健全,有必要结合我市实际补充细化相关制度,在调研论证基础上按照立法程序申报立法项目。我委将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地方立法调研论证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