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评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2年3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5月1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收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评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责成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认真对照梳理、逐项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推动整改落实。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还存在偏差”问题

(一)深化理论学习。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相关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家解读、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二)加强宣传引导。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纳入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知识普及,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6·5”环境日、“无废城市”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市农业农村委网站上开设“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专栏,通过“渝农汇”微信公众号发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信息20条次;“6·5”环境日图片展现场观展人员达到50万人次,全网关注量突破500万次,城乡居民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认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粮食安全、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攻坚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考核内容,以考核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认识。2021年8—9月,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全市涉农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开展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察,以督察促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关于“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不够扎实”问题

(一)抓细农业生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2021年采集土样9412个,遴选配方肥生产、销售合作企业192家(次),优化调整主要农作物施肥配方。持续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以果树、蔬菜、茶叶、粮油等为重点,继续在江津、南川、大足开展部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持续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在11个区县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示范。深入开展“护农安农”专项执法行动,加强66种禁限用农药监管指导,从严开展限制农药经营审批。举办农药安全使用培训150期(次),印发技术资料48万余份;在病虫防治关键期,派出专家3000余人次深入田间开展技术指导。2021年全市农业生产领域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0.3%左右。

(二)强化非农生产用肥用药指导。推动林业科学用肥用药,在造林栽植过程中推广有机肥、复合肥,合理控制施肥量,采用轻型直升飞机超低容量喷雾防治食叶害虫等新技术,减少林业发展农药使用量。开展园林绿化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加强园林土壤肥力监测,科学开展土壤改良,进一步减少化肥施用;在北碚、璧山、巴南等区县开展园林病虫绿色防控试点,部分示范园林农药减量超过40%。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限界内杂草采用人工或机械除草方式清除,2021年共投入人工3.34万人次,人工除草1634万平方米。 

(三)规范开展农药化肥数据统计调查。印发《农业生产条件统计工作清单》,多次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农药、化肥、农膜等统计规程。深入30余个区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统计调查和基层基础工作检查,建立“三审一评”数据审核机制,严格把关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础。

三、关于“养殖业污染防控存在短板”问题

(一)优化养殖环评管理。深化生猪养殖环评“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生态环境部门提前介入畜禽养殖项目选址,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识别,避免项目建设实施突破生态环境刚性约束。

(二)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105号)、《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渝农办发〔2022〕29号),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定期到场指导制度,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督管理要求,把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作为技术指导和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提升养殖场粪污治理能力。制定《重庆市2021年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运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渝农办发〔2021〕168号),全面摸排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对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闲置、利用率较低、损坏未及时修复等问题及时整改,提升养殖场粪污治理能力。

(四)加快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截至目前,共完成9905万吨整改任务,占整改任务总量的92%。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30万亩。启动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08万人次,检查涉水点位5426家次,发现并整改涉水环境问题1612个,处罚269起、罚款2862.49万元。

四、关于“农业循环发展利用还不够通畅”问题

(一)持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强化畜牧、水产“三区”管理,全市所有涉农区县均制定了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畜牧大县均编制了种养循环规划,促进养殖业以地定养、适度规模发展。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建设,成功创建柠檬、荣昌猪、榨菜、三峡柑橘等4个特色产业集群,创建第一批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生产基地4个、“三园两场”70个,在125家农业企业开展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试点,全市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1072万亩。2021年全市“三品一标”有效期内农产品总数达到5952个,年产量1375.19万吨。

(二)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组织璧山、开州、武隆3个区成功申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县,璧山区成功入选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2个家庭农场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生态农场。支持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主体开展收集、运输和利用等全产业链多环节服务,累计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298家,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9%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加强农膜回收能力建设。完善农膜回收网络,加快村级回收网点建设,全市累计建成农膜回收网点3798个,村级覆盖率达到47%,全年回收废弃农膜1.4万吨(其中肥料包装物2290吨),农膜回收率达到89.31%。出台农膜最低收购价政策,地膜不低于0.7元/公斤,棚膜不低于1.4元/公斤,提升农户回收积极性。同时,积极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在25个区县开展补贴试点,建立回收点3273个,其中12个区县已实现回收站点乡镇全覆盖。

五、关于“人才和技术支撑不够有力”问题

(一)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围绕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重庆大学、市农科院等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家技术团队,筹建农业农村环境监测分中心,在市农科院组建土壤研究所,将规模化绿色高效健康养殖作为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三大重点任务之一,组织开展丘陵山区农村污水处理及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农业氨减排创新与应用,启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前期研究论证。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农业科技人才下沉一线开展技术指导。

(二)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实现乡镇环保机构全覆盖,配备专兼职人员2500名左右,初步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环境监管网络。多形式开展基层人员技术培训,2021年全市举办水产尾水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减量、秸秆综合利用等市级专业培训班共11期,累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950余人次。

(三)制定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完成1998—2016年发布的农业地方标准复审,新增立项农业农村地方标准88项、发布67项,累计制定和修订农业农村地方标准515项,占全市地方标准的44.4%。组织编制和修订《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规范》《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常见病虫害防控技术手册》等技术标准,加快完善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标准体系。

六、关于“组织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一)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制定《重庆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工作方案(试行)》《重庆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联动协调机制(试行)》等,建立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供销合作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体系,形成组织有力、责任清晰、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逐步健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制保障。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写入《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以法律保障推动落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科学管理,促进绿色防控和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纳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和指导,为执法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三)系统梳理并兑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加强对农业生产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和辅导。税收优惠政策涵盖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4个税种9项税收,2021年全市享受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畜禽养殖企业达4032户次,减免税收6.22亿元;对8590户畜禽养殖企业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四)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设立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区县按相关要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动金融助力、政府债券专项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2021年落实市级以上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6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83亿元、市级资金3.84亿元,市级资金同比增加0.85亿元、增幅28%。2021年全市发行用于农业农村的地方政府债券60.66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镇村污水处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下一步,我们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统筹谋划、协同联动,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严格落实农业生产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二是持续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研究,积极开展绿色技术生产示范,培育市场主体参与专业化、社会化技术服务。三是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资金投入,不断完善绿色生态农业扶持体系。四是持续强化部门协作。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会商、信息沟通和执法检查,强化行业部门上下联动,凝聚更大工作合力。五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宣传活动,逐步形成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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