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府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评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2年3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5月1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评议市政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是常委会2021年度重点监督工作,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分组带队,各专工委积极参与,对全市37个涉农区县全覆盖开展深入调研和指导,2021年7月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本次评议全面梳理了我市农业面源污染及防治工作情况,肯定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指出了认识还存在偏差、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不够扎实、养殖业污染防控存在短板、农业循环发展利用还不够通畅、人才和技术支撑不够有力、组织保障还有待加强等问题,并提出了工作建议。为配合评议,市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市级相关部门边评边改。市、区县两级联动开展评议,有效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全市同频同向,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各级政府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评议意见》印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后,委员会根据监督法、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进行跟踪监督,赴南川、梁平、丰都、忠县、石柱等区县调研评议后续工作情况,听取市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局关于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汇报,积极推动评议意见落地落实。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意见》,现将对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评议意见,把评议意见研究处理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体谋划,逐条梳理剖析,逐项落实责任,制定专门方案,细化形成52条具体办理措施,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推动落实,研究处理工作政治站位高、责任担当强、办理措施硬,评议后半篇文章做得好、做得实,有力推动了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思想认识更加深化。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摆在了重要突出位置。二是工作机制更加顺畅。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联动协调机制(试行)》,推动形成组织有力、责任清晰、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三是污染防控更加突出。从规划编制、产业布局、标准化生产、绿色生态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构建农业绿色发展的政策体系,着力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四是污染治理更加有效。进一步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等重点任务落实,农业生产、园林绿化化肥农药减量,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逐步从规模以上向规模以下养殖场延伸,养殖尾水治理任务超额完成。五是支撑保障更加有力。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结合2022年预算编制加大相关项目安排力度。编制宣传手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试点和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加密水产养殖尾水、农膜残留等监测点位布控,加快构建监测数据支撑体系。大力开展执法培训,着力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六是宣传引导更加到位。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相关法律规定和防治知识技术,强化法律义务责任落实,增强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虽然评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基本完成,但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建议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切实把评议意见研究处理中确定的相关规划和方案抓落实、抓落地。特别是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健全调查监测体系,把农业面源污染底数摸得更加清楚;要进一步完善技术,加强物理、生物等技术集成推广,通过科技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能力;要进一步加强联动,深化部门间、市与区县间的指导联动协调机制,加快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梳理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防治积极性。委员会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跟踪监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助力我市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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