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2年3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通过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送市政府研究处理。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意见》的规定和审议意见的要求,市人大城环委强化跟踪监督,紧盯问题整改,推动落地落实,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审议意见要求,强化政治引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加快制定配套规章、标准和规定,创建“双牵头”牵总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深入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委员会总体同意市政府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同时,委员会认为,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多方协同的系统性工作,需要咬定目标、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一是要深化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沟通,尽快取得国家对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划定有关成果,依法依规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积极争取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和消落带治理等方面的政策与资金支持,提前研判、预先响应开发区绿色发展评估机制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二是要增进区域协同治理合作,强化长江保护工作的系统性意识,健全流域生态保护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跨界联合执法方案,推动区域协同治理形成更强合力。三是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双牵头”牵总协调机制的职责分工,健全信息沟通和协调决策制度。四是要充分发挥法律对我市绿色发展的促进作用,研究制定长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围内已建成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等污染风险的化解方案,加快推动我市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五是要补强基础设施短板与监管薄弱环节,总结用好城市污水管网排查改造等难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系统化整治,完善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体系,及早摸清底数,继续加大对法律禁止性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以上内容,委员会将持续跟踪,监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助力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走深走实,不断取得新突破。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