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共育 共护孩子成长——沈金强督办0057号建议
7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现场督办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57号代表建议——《关于切实做好家校共育工作的建议》。
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黄小恢提出了《关于切实做好家校共育工作的建议》。该建议被列为2022年市领导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由市教委主办,团市委、市妇联协办。
建议中称
家校共育还存在碎片化、分散用力的现象,家校共育工作还缺少相应的保障。
建议建立由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以学校和家庭为主体的家校共育格局,切实做好家校共育工作。
为切实了解全市各区县和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和家校共育工作情况,市教委开展了家校共育专题问卷调研。目前,市教科院正在对问卷进行分析。市教育评估院也研制了家校共育工作标准,并开展了专项评估监测,数据库已采集家长及教师数据40余万条。
目前,全市98%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家长学校”,90%的社区、80%的村开办了“父母学堂”。全市相继创建了9个国家级、20个市级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组建了专家库、讲师团,通过专家引领、名师讲座、优秀家长传授经验等方式,开展家校共育专题活动。
“建议提出后,承办部门认真办理,我市家校共育的共识已经形成,措施多元丰富,机制更加完善。”黄小恢表示,对建议办理情况“满意”。
沈金强表示,教育是民生之基,是关乎千家万户的大事,也是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家校共育的两大主体是家庭和学校,推动家校共育工作,其本质是形成合力,关键在“共”上,要形成共育意识和共育行为。
沈金强指出,要高度重视家校共育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协同育人合力。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体系,加强部门联动,从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强力推进,确保家校共育常态化、持续化、全面化。要加强阵地和平台建设,优化家校共育途径,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家校共育服务质量,不断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共同护航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记者|陈敏
编辑|朱苗 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