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84号

(2022年6月10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2年07月13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一、决定任命

  陈鸣波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明炬为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余国东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俊文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二、任命

  张鸣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华、熊萍、魏沙平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秦中军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赵纯建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彭冲为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亮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邹小莉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高一棚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杨洋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周扬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海瑞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高松林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光林、徐燕、陈萍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云鹏、方维、张程、曹忠鲁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唐漫江、李廷明、秦江泽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决定免去

  吴盛海的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李亮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高松林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职务。

  四、免去

  石诗龙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杰的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高一棚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邹小莉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谢玥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虹、陈国全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范白云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弘剑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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