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信访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日期:2022年07月13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重庆市信访条例〉的决定(草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6月10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邓炳国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信访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2022年6月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为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需要,有必要废止《重庆市信访条例》,对草案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常委会分组审议后,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表决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信访条例〉的决定(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
表决稿如获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建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表决稿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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