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年07月14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明朗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工作安排,现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2021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直接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全面深入学习领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结合、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相结合、同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相结合、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始终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全方位。

  二是切实履责示范带动。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及时安排部署,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工作21次,推动行政立法、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工作纵深发展。

  三是对标对表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10个方面79项重点任务,逐项细化落实措施和任务分工,推动任务落实落细。紧盯24项年度重点任务,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账。首次开展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引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创新发展。

  四是认真做好中央督察迎检和整改落实。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主动接受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受到中央督察组高度评价,新华社刊文介绍了重庆的成效和经验。严格对标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按时上报。召开全面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将抓实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首要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强化考核推动,开展专项督察,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是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大力创新体制机制,消除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加快推动建立成渝法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生态环保、城乡治理等重点领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探索投资贸易、客货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一体化协同监管机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维护区域安全稳定等方面跨区域合作。

  二是切实保障高质量发展。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实施《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法治护航”系列活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科技法治保障,制定《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管理试行办法》等政府规章。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制定发布《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跨区域联动执法协作机制,促进和保障本市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落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三是积极赋能高品质生活。实施交通通信、户口迁移、就业社保、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六大便捷行动,提高成渝两地群众便捷生活水平。依法实施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管理措施,高峰时段平均车速提升5.7%。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处理违规违法机构1589家次,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538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实体“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日均提供法律服务5000余人次。

  (三)改革引领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交流重点领域执法经验,研究部署行政执法15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顺利完成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9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9个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均完成组建。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综合执法权限。下沉执法重心,规划自然资源领域近60%的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到中心城区执法支队,交通运输领域一线综合执法力量达到95%以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73%的执法事项交由区县部门处理。

  三是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全市各乡镇(街道)均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开展经济发达镇赋权试点工作,赋权试点镇所在区县政府结合实际发布“一镇一策”执法事项目录。启动编制全市乡镇(街道)赋权清单,对接基层需求,依法下放执法事项。万州区、涪陵区等区制定乡镇(街道)法定执法事项清单和可委托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工作。

  四是提升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加强川渝两地执法协同,交通运输部门针对30种违法行为发布首批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你点名,我监督”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活动,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省级层面抓专项+毗邻地区抓日常”模式,开展跨区域交叉执法,整治跨界生态环境问题500余个。组织开展“十年禁渔”及长江保护多部门全勤联动执法——长江巡航行动,《法治日报》对该项行动予以专题报道。健全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生态环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获国家有关部委肯定和推介。

  (四)持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更加公正文明

  一是完善执法配套制度。启动修订《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和文书格式模板。全面启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切实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第三辑)》。出台《重庆市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推动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完成统一着装。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确保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范、依法履职。认真梳理执法权责、执法程序等7个方面20项突出问题,逐一整改落实。规范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14个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领域分别明确87项、15项和13类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情形。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清单内企业无事不扰。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换发、办理执法证件1.3万件。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建立预警劝阻、行刑衔接全链条打击处理工作机制,2021年全市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同比下降21.4%。全面实施长江干流、重点支流及其他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加大长江禁捕退捕执法监管力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查处违法案件13610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65件,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3.37亿元。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加深入

  一是简政放权释放活力。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587项、公共服务事项25项。向重庆经开区、永川高新区分别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03项、5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至91项,打造北碚区等4个“无证明城市”。建成告知承诺制系统,累计办理告知承诺事项42248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办理涉企经营许可44.06万件,惠及市场主体23.37万户。

  二是加强监管促进公平。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制定市级市场主体年度监管计划,推动136项监管项目规范实施。构建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累计触发并实施信用奖惩41.62万次。建立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依法查处行政垄断案件3件、市场垄断协议案件3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71件。

  三是优化服务利企便民。大力提升“渝快办”服务效能,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超过99%,“渝快办”平台优化市民政务服务体验有关做法获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通报表扬。区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综办”窗口比例超过90%,实现办事“只跑一窗”。发布3批311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实现跨省医疗结算、公积金异地贷款等“一地办”。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教育、医疗等重大民生信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167.2万条。

  (六)以良法促善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重点立法推进有力。科学编制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3件,制定或修订《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6件。

  二是重大决策科学依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规则,提高决策质量和实施效果。继续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充分征求公众对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事宜的意见。严格合法性审查,21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363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均经过合法性审查。

  三是制度规范统一协调。清理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620件,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19件,保障地方性法规有效施行。全面清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法实施、计划生育等领域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5910件,修改或废止830件。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两个集中公开”,有关做法在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七)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一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强化督查统筹,优化督查方式,督检考项目连续3年减少。严控督查频次和时限,建立季度统计、核查、提醒机制。强化督查结果运用,7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全面升级改造“互联网+督查”平台,督查质效不断提升。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启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渝北区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社会评议制度,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行政执法监督。

  三是督促负责人出庭应诉。2021年,全市办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314件,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8%,较2020年提升21.3%。

  (八)夯实法治基础,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深入推进

  一是提升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制定实施乡镇(街道)扩权赋能、法律服务提质增效、纠纷化解联调联动、重点人群精细管理、夯实基础固本强基“五大行动”。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推进信访“治重化积”专项工作。

  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统一行政复议职责,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由375个减少至42个。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828件,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终止结案2353件。率先在全国建立复议案件审理回避制度,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

  三是增强普法守法实效。抓住“关键少数”,全市组织4294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建立健全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2021年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别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2万余人次。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宪法宣传周”“全民反诈”等专题宣传活动3.9万余场次、覆盖1800万余人次。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个。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还需进一步提高。少数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研究论证不够扎实,公众参与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不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现象还较为突出,行政执法不到位、不规范、不科学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部门之间执法权责不清,对新型违法行为监管职责边界不清、协同不力。行政执法协作有待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区县部门派驻执法机构执法协作机制不够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智能化水平还不高。部分执法部门之间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力度不够,信息孤岛、条块分割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人员配置有待优化。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有待加强,执法队伍能力有待提升。

  (三)“放管服”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少数权力事项下放系统性不强,存在“明放暗不放”“放责不放权”等问题,导致基层接不住或者未按规定承接。政务服务中存在重复提交资料现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待深入推进,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等问题需要加大力度解决。“信访不信法”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矛盾纠纷排查研判、调处化解等工作机制还需健全优化。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少数行政机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内涵外延认识不清,起草时征求公众意见还不够充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监督检查还不够,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市实施方案,抓紧抓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加快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力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结合深化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强化督察督办,加快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今年上半年全面落实125项整改措施。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依法行政数据监测和状况分析。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首批改革事项。加强行政权力下放和承接运行情况评估,精准下放行政权力。优化提升“渝快办”平台功能,推动区县全面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渝通办”。

  (三)严格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制度。推进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建设。加快制定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公职律师工作的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监督检查,优化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公布和查询机制。

  (四)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加快修订《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出台全市行政执法标准和文书模板,加强证件和着装管理,今年基本实现执法文书、执法证件、队伍着装“三统一”。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推行非现场执法和移动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进一步理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区县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执法协同协作、争议协调工作机制。加大疫情防控、自建房安全、食药卫生、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

  (五)切实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快推动区县配齐行政复议编制、人员。深入推进“复调对接”,深化“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加大督促检查及考核力度,确保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80%。

  (六)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和“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深入实施基层治理“五大行动”,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出台行政调解指导意见,在重点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室。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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