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7月14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责成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照审议意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逐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方面

  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把持续抓好审计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市政府多措并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优化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督导,要求相关区县和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是全市被审计单位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区县和单位通过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加强政务督查督办和内部审计指导督促等措施,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深挖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倒排整改时间表,层层压实责任,逐项推动落实,逐件对账销号。

  三是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监督指导行业领域内整改工作。有关市级部门将审计整改与推动改革创新、加强管理相结合,将查纠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根据审计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57项。如市财政局修订工业信息化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市经济信息委完善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通过巩固整改成果,力争做到“审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处理一个典型教育引导全面”。

  四是审计机关切实履行整改督促检查职责,加大对查出问题的跟踪督促力度。市审计局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整改督办函46份,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开展2个市级部门和2个区县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现场督促指导整改工作,确保真改实改。截至2022年4月底,审议意见指出尚未完成整改的17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04个。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045个问题已累计整改到位979个,整改率93.7%,较去年提高1.3个百分点。

  二、关于促进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方面

  市政府督促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落实审议意见要求,努力纠正预算编制不规范、资金使用进度慢、违规调整资金用途等问题,不断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

  一是不断改进预算编制管理。市财政局进一步要求各单位将各类收入和上年结转预计数全部纳入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将项目资金落实到单位预算,对纳入财政代编的预算一并实施预算公开评审,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将提前下达区县的转移支付比例保持在80%以上,做好市、区县两级预算编制的有效衔接。

  二是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制定《市级支出项目预算标准管理办法》,构建87类、339项支出项目类别体系,组织编制市级支出标准年度建设计划,将支出标准和测算明细作为项目预算申报的必要条件,对执法办案、志愿服务、咨询服务、地质调查等新标准实施专项评审。

  三是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制定市级预算调剂办法,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管,季末关键节点通报部门支出进度。对未及时细化分配的预算资金及时收回,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和其他刚性支出。同时,持续加大项目库建设,实施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

  四是利用信息化推进预算一体化管理。开发建设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2022年起运用到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中,实现各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支付等预算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

  通过对相关问题的整改,18个区县持续加大财政资金征缴力度,已补征非税收入4.73亿元;10个区县统筹使用存量资金6.09亿元;4个区县追回被骗取套取或挤占挪用资金61.86万元;33个区县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督促有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已拨付使用闲置债券资金33.26亿元和财政专项资金6.57亿元。

  三、关于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市政府督促有关区县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全面分析审计揭示的资金闲置、建成项目未产生效益等问题的原因,及时推动整改,进一步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

  一是加快绩效管理标准化进程。在已构建由共性绩效指标、个性绩效指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组成的绩效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市财政局牵头分批次推进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和建设标准体系工作,2021年度已完成教育、科技等6个行业领域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正在加紧实施。

  二是强化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市政府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市级部门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2021年市级部门综合评价结果已与2022年预算安排进行挂钩。各部门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绩效公开等工作质量及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情况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

  三是加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以来,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开展了口岸物流发展专项、“以奖促治”专项、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点绩效评价,通过比选方式择优确定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利用专家学者参与市级预算绩效评估评价等工作。市审计局已将部门单位的绩效目标编制、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情况纳入审计关注内容。

  四是推进绩效管理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有序开展《重庆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正在充实和完善《重庆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内容,将进一步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刚性约束机制。

  四、关于加大国有资产资源审计监督力度方面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增强用好国有资产、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采取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化金融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措施,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市审计局从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着手,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金融企业、自然资源四个方面均安排了重点审计项目,持续关注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在对全市2838户区县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中,反映了部分国有企业公益性资产比重高、实体经济薄弱、经营风险高,主管部门存在监管缺位、重复监管等问题;在对2个区、1个市级部门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中,反映了未严格执行土地资源管理规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市政府已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持续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并安排市审计局整理汇总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的专项报告,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子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关于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方面

  市政府及市审计局按照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减税降费等重大政策和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落实落地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一是聚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在财政审计中围绕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和厉行节约要求,加大对重点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密切关注部分区县财政运行风险、政府债务、“三保”支出等方面的突出矛盾,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发挥“审”保障“稳”的作用。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对重点民生事项的审计。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义务教育资金、养老托育服务等项目审计,切实把审计监督跟进到民生项目和资金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注重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客观分析审计发现问题。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着力稳定经济大盘、稳住社会大局,对改革探索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一些共性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找准症结所在,精准“对症下药”,切实推动源头治理,以高质量、高效能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政府将通过分类督导、跟踪检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并适时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努力推动问题整改“清零”。同时,进一步健全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贯通协作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并以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刻剖析、梳理查找各行各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风险隐患以及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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