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市政府关于检查〈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2年6月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印送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根据监督法、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1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跟踪督办市政府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先后赴中科计算技术西部研究院、重庆大学实地调研,分别听取了市科技局,重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中科计算技术西部研究院3所科研主体,重庆吉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中科超容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中元汇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个市场主体的相关情况汇报。在此基础上,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委员会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审议意见要求,逐项自查,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积极推进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政府落实相关职责方面,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大平台“易智网”,线下打造覆盖我市重点区县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出台《重庆市科研项目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将科技报告结果作为对报告单位绩效考核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在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方面,市国资委印发《2022年度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要点》,将“科技成果转化投入视同利润”纳入科技创新考核目标任务;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出台《重庆市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创新性建立了我市成果转化人员职称“双通道”评价制度。在成果转化主体转化能力提升方面,加快建设新获批的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快制定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估措施,壮大技术交易市场;深化高校科创体制机制改革、组建创新联盟,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完善全链条孵化体系,打造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载体。在完善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方面,健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和科技企业融资对接机制;指导20家试点单位加快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激励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新产品的服务保障措施。在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方面,积极开展技术转移人才的培养和企业引才育才工作;健全人才流动双向机制,促进成果转化人才在企业与高校间的流动;优化成果转化人才评价机制,鼓励高校建立健全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
委员会认为,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对我市加快建设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为契机,聚焦重点环节,补足关键短板,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快推进产学研合作平台的打造,持续优化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政策环境。二是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加大破除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梗阻问题力度,完善容错免责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三是首台(套)产品已经有政策,但难于落地,政府应加强部门协同、政策协调,确保我市科技创新企业生产的在国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能优先在重庆落地。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才改革和市级统筹,解决区县(自治县)间人才政策差异导致的人才流动受限及生活和工作不便等问题。
委员会将持续跟踪监督,推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依法履职,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地落实,促进条例规定落实落地,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助力。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