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8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永利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情况。
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基本情况
全市40家基层法院中,除渝中、大渡口、铁路运输和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外,其余36家基层法院共设有人民法庭151个,目前已实际运行的有147个,另有4个法庭已批待建。其中城区法庭4个、城乡结合法庭33个、乡村法庭110个。2018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打造落实强基导向主战场,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分别在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交流法庭工作经验,4个人民法庭、9名法庭干警共得18项国家级荣誉表彰,巫溪法院下堡法庭廖子怀法官荣获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并受邀参加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
2018年至2022年3月底,全市人民法庭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4.6万件,审结43.7万件,占全市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收结案的比例分别为21.3%、21.6%。年均收案10.5万件,审结10.3万件。全市人民法庭法官年人均结案数336件(2018-2020年全国人民法庭法官人均结案约231件),位居全国第四。结收比98.8%,民事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86.8%,服判息诉率96.2%,调撤率64%,主要案件质效指标均好于基层法院对应均值,有效突显和发挥了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第一线的桥头堡作用。
(一)心系“三农”发展,着力护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司法服务保障“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找准人民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着力点,聚焦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农业产业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司法服务机制。2019年,市高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庭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对创新机制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列出20项清单。立足重庆“大农村、大山村”实际,从规划设计上注重增强乡村地区司法资源供给,已运行人民法庭中有97.3%承担服务乡村的功能,保障了乡村区域司法服务全覆盖。二是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妥善化解“三权分置”改革中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纠纷11401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特色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案件1417件,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妥善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民事案件281件,有效守住耕地“红线”。石柱法院各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良性互动,及时化解纠纷119件,实现当地120余个脱贫项目无一因纠纷延工,扎实助推乡村振兴。三是深化工作措施,助推法治乡村建设。全市人民法庭每年开展“进乡镇”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2000余场,南川、潼南、城口、忠县、酉阳等地人民法庭设立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站、示范点,巫山、合川、綦江等地法院人民法庭法官定期为辖区村社党员和干部开设法治讲堂,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不断拓展司法服务乡村的深度和广度。
(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市高法院出台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具体措施,大力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将“万人起诉率”“无讼村(社区)”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加强诉调对接,近三年来全市人民法庭依靠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调解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委派调解、委托调解4万余件次,办理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3.2万件,多元解纷取得阶段成效。二是贯彻落实强基导向工作制度。全面推广“一镇街一法官”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共选派1116名法官,联系1093个乡镇、街道、园区;其中有295名法官来自人民法庭,占26.4%,共开展对接活动2043次,提供基层治理和纠纷化解法律意见1872次。北碚法院复兴人民法庭与复兴街道合力打造“万家法律驿站”,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作用,全市人民法庭协同司法所、派出所共化解纠纷6159件。荣昌法院盘龙人民法庭联合四川省隆昌法院界市人民法庭与两地派出所、司法所签订“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跨界联调合作协议,推动毗邻区域联合治理。三是创新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忠县法院翠屏法庭发挥女法官亲和力强、心思细腻的特质,推动“柔性解纷”,将真实案例改编为微电影、情景剧、歌谣等,在当地广泛传播,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女子法庭”。大足法院人民法庭在巡回审判中邀请农村“五老”参与调解,共同解纷。秀山、彭水等地法院人民法庭从土家族“梯玛”和苗族通晓“贾理”等传统精英中选聘人民调解员和便民诉讼联络员。永川法院人民法庭与该区56个“乡贤评理堂”对接,源头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三)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着眼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司法服务的新需求,着力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更好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一是推进在线诉讼服务。将人民法庭纳入“1+10”在线诉讼服务体系,2018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网上立案12.8万件,占收案总量的28.7%。全面推进跨域司法服务。2017年以来,市高法院以人民法庭为支点在三峡库区地区开展“全域立案”改革试点,共办理跨域立案733件。20个人民法庭配备“云上共享法庭”,开展跨域庭审、接访46件次。二是强化便民服务网络。着力打造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共设立便民诉讼站346个、便民联络点1321个,拥有便民联络员4411人,近三年办理协助送达两万余件次,协助执行三千余件次,协助调解案件一万余件。三是探索直接执行机制。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实现诉讼权益、提高执行效率,2018年以来,市高法院在15个人民法庭开展办理执行案件试点工作,累计办理诉讼保全和执行案件3805件,涉及金额35.85亿元。四是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将“马锡五审判方式”精神内核融入法庭建设,联合长安汽车公司研发推出车体更小、功能更强、造价更低的5G“3.0版车载便民法庭”,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2021年6月首车下线后,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覆盖全市38个区县,行程超万公里,2022年1月首批20台车辆交付20家基层法院。相关经验做法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和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四)优化管理考核,全面提升法庭工作效能。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全面统筹促进平衡发展,细化制度优化管理考核评估体系。一是健全监督指导管理体系。市高法院结合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规律和特点,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监督指导的工作原则、职责和要求。指导中级法院成立、调整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架构、完善职能机制。指导基层法院设立人民法庭专门管理机构,形成由“一把手”抓全面,分管院领导抓落实,各部门相互配合的管理运行模式。二是建立院领导驻庭调研工作机制。完善院领导定点联系人民法庭工作机制,推进院领导驻庭调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2021年,全市三级法院院领导深入人民法庭开展调研528人次,参与调解案件246件,召开座谈会336次,化解群众矛盾纠纷41件次,协调解决法庭干警实际困难29件次,指导17家法院73个人民法庭对照建设标准规范名称、优化布局。三是优化考核指标体系。2021年市高法院修定了《人民法庭工作评估办法》,今年3月份又进一步修订了《人民法庭建设专项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优化调整“三个服务”以及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等综合性工作评估权重,科学促进法庭发展符合时代要求。开展民生法庭、示范民生法庭创建活动,近年来共评选出民生法庭118个、示范民生法庭27个。
(五)夯实基层基础,法庭建设迈上新台阶。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标准要求,不断提升软硬实力,为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一是加强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全市人民法庭经费和物质装备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十三五”时期法庭经费保障净增长32.59%。人民法庭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达到三类(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及以上标准的法庭共107个,配备审判业务用车、巡回审判车共196辆,绝大多数人民法庭实现了网上立案、在线庭审功能。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全市人民法庭配备员额法官304人,法官助理230人,书记员328人,法警195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比91.56%。全市人民法庭平均配备员额2.07个,高于全国人民法庭平均员额数(1.76个)。健全法庭轮训制度,市高法院每年组织2次人民法庭专项业务培训,提升法庭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坚持人才向法庭倾斜、干部从法庭提拔的用人导向,全市基层法院院领导具有法庭工作经历的112人,占基层法院院领导总数的35.78%。三是加强专业化建设。立足辖区发展需要、治理需求和自身资源禀赋,打造特色法庭。沙坪坝、九龙坡、长寿、永川、荣昌等地法院围绕服务科学城、国家级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园区法庭”;万州、合川、武隆、城口等地法院围绕基层治理创新、文旅产业发展、传承红色精神建设“生态环保法庭”“旅游法庭”“红色法庭”等一批特色法庭,形成重庆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的靓丽“名片”。
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长期以来的监督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高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情况报告作为今年司法监督工作的重点,3月份以来,对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情况开展了全面深入调研。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保障,定期报告人民法庭工作,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奋力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法庭布局与新形势新变化还不相适应。在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区划调整、人口变迁、科技进步等因素带来的新变化上还有欠缺,有的法庭管辖区域设置不科学,没有综合考虑受案数量、诉讼方式、交通条件等因素对法庭布局的影响。
二是对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工作内涵把握还不够准确。有的法庭在发挥审判职能落实“三个服务”方面举措不多、作为不够,在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实效方面创新思考还不够。有的法庭功能定位与法院本部还存在同质化现象,对专业化发展的理解还不够深入,专业化发展仍然滞后。
三是诉源治理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一庭两所”等诉前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运行效果不够理想,法庭案件数量仍在高位运行。
四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人民法庭发展需要。法庭审判力量配比、业务能力与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案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部分法院在人员安排上还存在重本部、轻法庭的情况。有的法庭人员年龄、学历等结构不合理。有的法庭人员岗位轮换机制不健全,不利于干部培养成长。
五是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和物质保障仍有待加强。部分老旧法庭的扩建、迁建以及个别已经批准设立的法庭,由于立项审批暂停,无法满足新的建设标准。有的老旧法庭改造存在经费困难,办公环境无法得到改善。有的法庭信息化建设仍滞后,不能满足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工作需要。有的驻庭调解员工作经费保障还未得到有效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新时代人民法庭发展方向。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发生的新变化,从执法办案、“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系统集成发力,将工作原则实化为司法为民举措。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的新导向,根据必要和可能,着眼辖区发展和需求探索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专业化人民法庭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开展诉源治理的新要求,加强诉源治理法治保障,围绕建立“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治理格局开展立法调研,推动诉源治理纳入明年人大立法计划。
二是注重因地制宜,优化新时代人民法庭功能布局。市高法院强化统筹人民法庭建设主体责任,主动争取各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充分调动中、基层法院积极性,推动把加强法庭建设、优化法庭功能设置作为强基固本重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总体工作格局。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辖区面积、人口数量、交通条件、案件类型等因素,科学调整全市人民法庭功能布局,坚持综合性和专业性相结合,为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提供精细化、精准化司法服务。
三是聚焦“三个服务”,突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重点。护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结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三变”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基层治理体系,认真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积极参与“无讼村(社区)”创建。满足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向往。一体推进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网格,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民生案件。
四是增强使命担当,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指导管理。加强党建引领。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法庭辖区红色资源,广泛开展“赓续红色血脉、传承英烈精神”系列教育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人民法庭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健全完善院领导定点联系法庭和驻庭调研机制。充分发挥三级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职能,协调解决问题,统筹推进工作。强化业务指导。定期开展法庭业务培训和工作调研,结合各地实际,区分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乡村法庭,开展分类指导。积极打造宣传典型案事例,提升重庆法院人民法庭的品牌影响力。
五是筑牢基层基础,提升新时代人民法庭保障水平。加强基础建设。将已批待建的4个法庭以及老旧法庭的扩建、迁建纳入市级项目规划,分批立项建设。对服务两江新区工业发展先行启动区和港口物流集散地的江北法院两江鱼复法庭等长期租房办公的法庭,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建设进度。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审判重心下沉,推动编制、员额配置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探索建立新入职人员派驻法庭、新任法官和后备干部下派法庭挂职锻炼、干警定期轮岗交流等机制,在干部提拔使用、表彰奖励、晋级晋升等方面向法庭倾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