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94号

日期:2022年07月25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一、决定任命

  岳顺为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二、任命

  李媛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袁胜强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剑波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

  贺付琴、陶米玲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卿倩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向亮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张琼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张红梅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谭中宜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丁咏梅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何庆华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郑斌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飞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张丙霞、郑兆龙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三、决定免去

  常斌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四、免去

  胡能兵的重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媛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晓东的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剑波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袁胜强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裘晓音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卢伟的重庆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职务;

  余华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继雁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冉景红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泽端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何庆华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红梅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谭中宜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丁咏梅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黄飞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勇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邓小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召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昌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朱苗 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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