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201号

日期:2022年09月29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一、决定任命

  詹文渝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

  二、任命

  黄谷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揭诚渝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李方政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田晓梅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曹晓锐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艾春玲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刘志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王桂荣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永华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彭国萍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戈光应、徐春鹏、顾鲁晓、蓝天、蒋明军、阳路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波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何小辉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奕玮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三、免去

  康纪强的重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田晓梅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彭国萍、赵永华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艾春玲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浩、李世平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孟琼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余梅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肖波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职务;

  张衍路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四、批准

  詹文渝辞去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编辑|朱苗 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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