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7月20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商 奎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全市和市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形势,全市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切实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5亿元,增长9.1%,加上中央补助、调入资金、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等,收入总量为629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35亿元,下降1.2%,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6297亿元。
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2021年执行数(以下简称2021年执行数)相比,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总量增加27亿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增加5亿元;区县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增加17亿元;区县在办理决算时正常对账调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总量相应增加2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58亿元,下降4.1%,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470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53亿元,下降5.7%,加上调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4705亿元。
与2021年执行数相比,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分别减少5亿元,主要原因是区县在办理决算时的正常对账调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4亿元,增长5.6%,加上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11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亿元,下降22.7%,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118亿元。
与2021年执行数相比,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无变化。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60亿元,增长32%。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4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6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03亿元,增长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09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5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5亿元。当年结余457亿元,历年滚存结余2264亿元。
与2021年执行数相比,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分别增加14亿元、30亿元。在收入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增加5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增加9亿元,主要为决算办理时的正常对账调整。在支出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增加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增加28亿元,主要是年初医保新系统完善后,将部分区县预付金额转入基金支出。
二、市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760亿元,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调整预算数)为760亿元,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变动预算数(以下简称变动预算数)为760亿元,决算数为798亿元,增长10.4%,为预算的105.1%,加上中央补助、区县上解和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等,收入总量为4221亿元。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1亿元,调整预算数为1714亿元,变动预算数为1696亿元,决算数为1625亿元,增长12.8%,为预算的95.8%,加上补助区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等,支出总量为422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028亿元,调整预算数为1028亿元,变动预算数为1028亿元,决算数为1419亿元,增长23.1%,为预算的138.1%,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3610亿元。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3亿元,调整预算数为1144亿元,变动预算数为950亿元,决算数为942亿元,增长36.8%,为预算的99.2%,加上补助区县、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3610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4亿元,调整预算数为27亿元,变动预算数为27亿元,决算数为29亿元,下降26.3%,为预算的107.2%,加上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40亿元。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亿元,调整预算数为16亿元,变动预算数为24亿元,决算数为23亿元,下降20.8%,为预算的94.6%,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40亿元。
三、重点报告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市对区县转移支付140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86亿元,主要用于均衡财力、激励引导和体制结算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81亿元,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专项转移支付335亿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住房保障、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
(二)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中央下达我市直达资金876亿元。我市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至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为保障基层财政运转、夯实民生基础提供了财力支撑。截至2021年末,完成支出828亿元,支出进度为94.5%,结转资金按要求纳入今年预算继续使用。同时,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及资金台账,完善全过程、全链条资金监控机制,确保资金下达、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
(三)“三保”情况
2021年,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积极落实“三保”市级主体责任和区县保障责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年初,加强区县“三保”预算审核,督促区县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将责任落到实处。年中,加强区县“三保”动态监控,积极开展“三保”压力评估,将压力较大的区县纳入重点关注并给予相应财力补助,着力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8610亿元,在核定限额之内。按类型分,一般债务余额306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545亿元。按级次分,市级债务余额2571亿元,区县级债务余额6039亿元。按财政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办法计算,我市政府债务率为109%,风险总体可控。
2021年,全市发行政府债券251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341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建设764亿元,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251亿元,交通基础设施152亿元,保障性住房76亿元,农林水利61亿元,生态环保37亿元。再融资债券1177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457亿元,其中,市级273亿元,区县1184亿元。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初,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27亿元,年度执行中,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统筹结余资金、从政府性基金调入等方式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8亿元。2022年初,动用266亿元用于平衡预算。年度执行中,为应对减税退税等政策性减收,预计还将动用50亿元用于平衡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09亿元。
2021年市级预算安排预备费25亿元,动用6.2亿元,主要用于电力电煤专项补贴5亿元、区县应急救灾补助1.2亿元,剩余18.8亿元按规定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72亿元,按原使用方向继续用于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疫情防控、住房保障等。
(六)“三公”经费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级“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2.2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减少1.1亿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5亿元。“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减少,主要是市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基本停止,费用相应减少。
2021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493亿元。其中,市级88亿元,区县405亿元;中小企业采购占81.5%,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占16.8%。通过采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政府采购服务宏观调控和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有效发挥。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夯实管理基础,扎实推动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完成教育、科技、交通、水利、卫生健康、法院等6个行业(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确保一个行业(领域)共用一套指标标准,为绩效目标编制、评价、运用夯实基础。拓展管理范围,首次对工伤保险基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对部门整体、重点专项、一般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和运行监控,实现市级预算单位和项目支出的全覆盖。优化管理机制,首次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对“环境污染防治”等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推动绩效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同时,积极探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新模式,将市经济信息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与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融合。强化结果运用,对全过程绩效管理成果,采取上报、挂钩、公开、考核等方式进行应用,首次将150个二级项目自评情况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将综合评价结果与市级部门和区县预算安排挂钩。
(八)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上半年,市审计局依法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进行了审计,指出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个别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分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部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融资担保基金监管不到位、公共租赁住房履约保证金和租金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报告编制不规范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处理意见,相关审计结果已纳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目前,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比如,加大各类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及时清理存量财政资金;又如,优化专项资金清理评估机制,对政策到期或资金效益不佳的专项资金,及时完善资金分配办法或清理退出;再如,统筹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细化各项支出标准,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从体制机制上着手,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决算(草案)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