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年7月20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商 奎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重庆市2022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8.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39.9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分别下降6.1%、10.9%,按自然口径计算分别下降16.2%、25.5%,主要是受疫情散发、经济下行和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378.7亿元,增长6.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7.3亿元,增长5.9%,主要是落实稳住经济大盘政策措施,提早发挥政策资金效应等原因。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2亿元,下降50.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91.8亿元,下降50.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2.3亿元,增长15.1%。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2亿元,增长46.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9亿元,增长65.1%。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46.5亿元,增长4.9%。分险种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7.4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4.4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09.5亿元,增长12.4%。分险种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77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09.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6亿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08.6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分别下降2.6%、增长0.3%,按自然口径计算分别下降23.7%、29.8%。非税收入118亿元,下降9.8%。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数,若无调整,则为年初预算数,下同)为822.4亿元,完成预算的39.7%。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7亿元,增长7.9%。预算数为1651亿元,完成预算的52.6%。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2.1亿元,下降51.9%。预算数为1075亿元,完成预算的33.7%。其中,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4.5亿元,下降53.1%。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亿元,增长7.5%。预算数为1065.7亿元,完成预算的22.2%。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亿元,下降19.5%。预算数为26亿元,完成预算的25.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亿元,下降21.3%。预算数为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经济面临下行压力。3月份尤其是4月份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影响,给经济恢复发展带来了不小冲击。面对复杂严峻考验,市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领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市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市政府加强调度,先后对财政运行、债务管理、产业投资基金等进行安排部署,着力抓收入促平衡、抓支出保重点、抓风控防风险、抓改革提质效,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落实政策稳大盘。对标对表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出台细化方案,稳住经济大盘。上半年,兑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450亿元左右,其中办理留抵退税33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85万户(次),中小企业占比80%左右。加强资金调度,督促区县和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财政支出进度快于上年同期。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132亿元,基本实现了6月底前发行完毕的目标。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推广商业信用价值贷款,帮助中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降低参与门槛,落实预留份额、评审优惠要求,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比80%左右。提高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兑现稳岗返还和扩岗补助14亿元。
(二)聚焦重点促发展。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统筹财政资源,保障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地。落实“抓项目稳投资”专项行动计划,拨付市级财政资金342亿元,支持科学城、广阳岛、两江四岸和高铁、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农林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投入38.5亿元,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平台、重大科研项目落地。安排47.4亿元,引导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投入衔接资金64.7亿元,整合涉农资金60.6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投入90.4亿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锰污染整治力度,推动川渝跨境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
(三)统筹财力保运行。加强收入分析研判、支出统筹调度,妥善应对收支矛盾,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动态监测区县财政运行,督促区县落实“三保”主体责任,确保基本民生、工资、运转政策落实到位。推动财力下沉,下达区县转移支付1371亿元,增强基层财力保障水平。对困难区县实施特殊救助,支持区县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一般公共预算的80%左右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兑现生均公用经费和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孤儿等群体救助资金,促进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
(四)精准施策防风险。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力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抓好“借、用、管、还”关键环节。优化债务限额分配办法,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分配债券限额,增强发展后劲。改善债务期限结构,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200亿元,指导区县规范开展存量债务展期重组,缓释到期偿债压力。组织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完善市对区县的考核体系,压实区县主体责任。研究化债激励措施,引导区县加大化债力度,压减存量债务规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新增隐性债务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违法违规举借债务、化债不实的,发现一起、问责一起。
(五)强化管理提效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持续完善项目管理、转移支付、零结转、预算公开等“10+1”预算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生态环保、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区县健全“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坚持政府过紧日子,通过压减公用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调减市级支出预算50亿元,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同时,严肃财经纪律,紧扣减税降费、基层“三保”、国库管理、资产管理等七项重点任务,稳妥推进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总的来看,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平稳,呈“紧平衡”特征。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支柱产业税收增长乏力,对财政收入冲击较大。全市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一些区县收入形势更为严峻。二是财政平衡难度加大。教育、科技、社保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一些区县应对减收增支能力弱,财政运行困难,“三保”承受较大压力。三是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随着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还本付息压力持续上升,考虑到土地收入不确定、融资政策收紧,财力弱、还本付息任务重的区县违约风险较高。四是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一些部门“重投入、轻绩效”,绩效意识不强,绩效目标刚性约束不够。一些区县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慢,项目储备不足,存在“钱等项目”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前,尽管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财政承担着前所未有的平衡压力。但是,有中央对重庆发展的战略定位和政策支持,有市委的坚强领导,有市人大的监督指导,我们就有了破解难题的信心和爬坡过坎的底气。全市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大势没有变,预计下半年,随着稳住经济大盘政策落地见效,经济加快恢复增长,财政收入将企稳回升,全市财政运行情况逐步好转。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地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资金效益、提升政策效能、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力稳住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强退税资金保障,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大力培育经济税源。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持续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发挥财政资金稳住经济大盘的支撑作用。加强财政金融联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服务乡村振兴、中小企业、创业就业等领域。强化要素保障,做好电煤保供,降低企业水电气成本。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强化项目管理和储备,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扩大政府有效投资。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推动科技创新财政金融政策落地,高水平建设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等创新平台,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专精特新”企业等创新主体,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融通发展。推动重庆产业投资基金加快投资,组建汽车、“专精特新”、科创培育等专项子基金,支持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和重大战略性项目。整合专项资金,推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软件产业、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继续实施“以奖代补”“以消促产”“以旧换新”政策,巩固消费恢复回暖势头。
(三)盘活“三资”保障重点。围绕“资金增效、资产增值、资源提效”,深化政府投融资改革,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政保障能力。盘活存量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放大作用,进一步优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清理闲置、低效资产,协助主管部门落实价格调整机制,提高资产项目收益水平,支持通过基础设施公募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聚焦生态自然资源、经营性资源、特许经营权等,探索搭建资源市场化变现路径、平台,实现资源市场化价值。
(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健全全面促进区县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机制,压实区县“三保”主体责任,坚持“三保”优先保障顺序。加强对重点区县的运行监测,对土地收入降幅大、财政平衡压力大、历史负担重的区县,做好应急预案。持续推动财力下沉,重点向困难区县倾斜。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将“三保”困难区县纳入重点关注,完善特殊救助机制,帮助区县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五)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持定期开展债务风险排查,精准识别债务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严防债务违约。指导区县规范开展债务展期重组,协调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降低利息负担、缓释偿债压力。加强债务监测和变动统计工作,抓实存量债务化解,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六)深化财政改革管理。按照中央关于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在确保当前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和区县平稳运行的前提下,调整市与区县收入划分,规范区域财政扶持政策。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系统的全面整合,逐步实现财政资金全流程动态监控、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