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2年7月20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10月24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凝聚合力推动整改工作

2021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形成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胡衡华市长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等工作,促进他们身心健康成长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视频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吸纳审议意见,抓好问题整改。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项研究,要求对标对表梳理分类,对短期能够整改的事项,要尽快整改到位;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排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立足长效推进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未保办)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7大类问题逐条细化,分解任务;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吸纳建议意见,打表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落实整改

针对《审议意见》指出的7个方面问题和4个方面建议,市政府逐一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一)强化家庭监护,落实家庭保护责任。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心理和情感支持”“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够”等问题,一是指导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开展未成年人监护状况和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指导父母和委托监护人签订“两单两书”。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联动工作机制,成立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研究中心和家校社共育评估监测中心,开展全市社区(学校)家长学校的指导工作。建立专家智库和师资库,编写《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并向家长免费发放4万册。二是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三代共话好家风”活动,婚姻收养登记机构向办理婚姻、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宣传正确的家庭观、教育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培育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61个,印发《条例》单行本11.45万份,发放宣传手册70余万份。试点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发出64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近两年婚姻“家庭和谐计划”累计受益人群达30万人次。三是不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全面摸排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情况,建立数据核查比对机制,加强教师和“五老”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从思想、情感等方面给予关爱。2022年春节期间,为7195名父母在外“就地过年”的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亲情陪伴、心理疏导等服务。

(二)加强安全守护,建立安全防护网络。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中小学生存在学生欺凌”“寒暑假和节假日安全事故多发”等问题,一是明确责任主体。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未成年人安全守护工作的意见》,提出防溺水事故等十项重点任务,明确安全主体、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推进全市未成年人安全守护工作。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各学校设立法治副校长并组织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家校联动,学校在节假日、寒暑假前组织学生、家长开展1次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学生离校后的安全监管。设立青少年维权岗,组织1474名检察官和志愿者,实施“莎姐”进百个学校、社区、乡镇、企业的“四百”工程,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和引导,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三是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开展“共护未来”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深化强制报告制度和落实情况倒查机制。2021年以来,根据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群体报告线索立案73人、起诉54人、判决36人,倒查443件,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案件57件。印发《重庆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强化学生管理,建立校园预防欺凌情报信息网络,加强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摸排各种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坚决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市未保办、市教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防范未成年人暑期溺水工作的通知》,开展“预防溺水·平安相伴”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落实监护责任、加强河流和池塘等水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加强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健全完善应急处置等举措,尽可能避免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

(三)履行社会责任,加大社会保护力度。针对“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缺人员和经费”“文化产品缺质量”“旅馆、网咖等落实规定不到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低于全国人均水平”等问题,一是强化基层工作保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落实专人专岗,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儿童关爱项目,引导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二是提升文化产品质量。组织优秀作家、艺术家创作体现童真童趣、向善向上的优秀文艺作品,组织编写符合未成年人特点、具有重庆特色的党史教材或通俗理论读物。三是持续优化社会环境。印发《关于新设立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准入条件,加强审批管理。开展旅馆业未落实“五必须”要求专项整治和“护苗”专项行动等,加强排查整治。2021年以来,依法处罚违法违规旅馆200余家,其中警告、责令限期改正190余家,停业整顿并处罚款22家,吊销许可证3家。四是强化公共服务供给。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场所建设,落实免费或优惠政策,鼓励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出台更加积极的场地设施开放政策,常态化开展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情况绩效评价,促进其更好发挥公益性效用。

(四)完善协调机制,凝聚部门工作合力。针对“六大保护主体协同不够、部门联动不够”“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工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一是健全工作体系。强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调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督促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加强矛盾问题协调化解;推动建立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加强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加快推动乡镇(街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指导村(社区)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室)。二是完善政策法规。启动《条例》修订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1+6”调研成果转化,围绕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出台《重庆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跨部门、跨领域、管长远的政策措施体系基本形成。三是提升工作能力。组建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委员会,开展“专家话未保”系列活动,加强对基层社会工作者专业化指导,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推动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儿童工作者能力培训全覆盖。

(五)关注心理健康,全面提升服务能力。针对“未成年人心理问题呈上升趋势且低龄化、治疗机构分布不均衡、从业人员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督促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探索未成年人“五色预警、三级干预”机制试点,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督导。二是构建四级心理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目前已有19个区县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三是培养心理服务人才。成立重庆市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从业资格、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业标准,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建设。目前,全市社会心理服务人才信息库内专业人才达到3237人,较2020年增长74%。其中社会工作者1127人,心理咨询师404人,心理治疗师73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588人,心理辅导员、志愿者、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1045人。四是提升心理服务水平。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实施“心·希望工程”项目,持续深化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矫治、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和学生的心理矫治疏导工作。

(六)聚焦重点领域,筑牢网络保护防线。针对“互联网信息良莠不齐、网络沉迷问题突出”等问题,一是提高网络素养。编写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教材,建立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基地,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二是防范网络沉迷。升级“青少年防沉迷系统”,落实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及游戏产品分类、时长限制等措施。三是净化网络环境。部署开展“清朗·2022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强化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严厉打击网络犯罪行为。整治“淫秽色情”“饭圈”等网络乱象,累计清理有害信息1.1万余条。实施网络普法教育进课堂,累计开展“戒除网瘾”警示教育5000余场次。及时清理网课学习页面等网站弹窗广告信息3200条,关停违法违规网站62个。

(七)坚持综合施策,加大司法保护力度。针对“未成年人低龄犯罪”等问题,一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护校安园”等专项行动和校园安全防范三年行动计划。二是加强对问题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将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纳入派出所及社区管控范围,建立检察机关与学校、社区、家庭关爱帮助联动机制。三是积极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制定《重庆市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建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促进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有效转化和融入社会。

由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余问题的整改需要长期坚持和综合施策方能取得实质性成效。我们将加快推进其余问题的整改,久久为功、持续推进,聚“量变”为“质变”,确保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持续发力,高质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聚焦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完善政策举措,强化部门联动,实现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家庭保护。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联动工作机制作用,推动区县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健全家庭监护评估机制,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试点工作,推进“家校社共育暨家庭教育实践校”建设,抓好“家校社共育实践区”公益项目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学校保护。加大基础教育保障,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提升。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措施,强化校内减负提质和校外培训治理。深化“护校安园”工作,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及周边环境治理,持续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开展心理健康筛查,用好班级安全员,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风险隐患。

(三)进一步改善社会保护。推动建立村(居)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健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机制。丰富文化产品供给,严格落实旅馆业“五必须”要求,持续开展网吧和游戏游艺等场所专项治理。

(四)进一步推进网络保护。强化网络文明建设,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督促网络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相关规定措施。

(五)进一步优化政府保护。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能力建设,完善四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壮大未成年人保护人才队伍。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力度,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安全守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预防溺水等专项行动。

(六)进一步强化司法保护。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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