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修法强化水域治安 无成人陪同的未成年人游泳或被劝离
日期:2023年05月31日
来源:华龙网
受市政府委托,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罗勇作修正草案说明。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石涛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 《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修正草案》)5月30日提交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罗勇在作审议说明时介绍,现行《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于2009年制定,在推动全市水域治安管理工作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深入实施,水域生产生活活动日益增多,水域治安形势、治安环境日趋复杂,现行条例亟需依据上位法规定和水域治安新形势进行修改。
《修正草案》新增15条、修改17条、删除11条,建立起了联动机制,健全了信息共享制度,强化了防范监管措施。
针对溺水事故多发的情况,《修正草案》明确水域巡防人员对无成年人陪同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劝离等安全保护措施,并通知其监护人、属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和学校。
《修正草案》还明确在水域内开展的游泳、皮划艇、摩托艇、浆板等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体育主管部门、户外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协会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应急等有关部门和消防救援等有关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工作。
记者|赵紫东
编辑|朱苗
审核|曾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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