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正确处理人大监督与支持的关系

日期:2023年06月27日 来源:重庆人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监督权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发挥好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如何正确处理好新时代人大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监督“方向盘”。人大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的始终,才能保证人大监督职能的正确政治方向,这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必须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把牢监督工作的政治方向,围绕党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活动,使人大的监督工作与中心大局相统一,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为民监督。人大的监督,要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维护民利,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有制约、又有支持,推动“一府一委两院”的各项工作能够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顺利进行。

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实行全流程监督,做到有头有尾、善始善终,让人大监督落地有声,从而切实践行“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人大工作宗旨。

坚持突出刚性,做到敢于监督。敢于监督是人大搞好监督工作的前提,要做到不失职,就要首先解决敢于监督的问题。敢于监督,就是要挺直腰杆开展监督,敢于坚持原则,讲依法,不讲人情;讲真理,不讲面子,真正做到是就是,非就非,不被“人情、面子、关系”所束缚。

因此,人大一定要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想全局,抓大事。要根据监督的事项注意选择监督的形式和方法,协调处理好与有关方面的关系,讲求实际效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太空洞、太原则,要具体实在,切实可行。

坚持增强实效,做到善于监督。在人大实施监督过程中,还要注意讲求监督的艺术,要善于监督,要把动机和效果、需要和可能有机统一起来,既讲监督的原则性,又讲监督形式与方法的灵活性;既要依法开展监督,又要结合实际推动发展;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因此,在人大监督工作中,要注重“四个结合”:一是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既要对“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法律的情况、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任务与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有关方面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还要通过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二是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可以在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把互有内在联系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再进行全面的综合监督;三是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对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初次监督事项,在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务求一抓到底,见到实效。四是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手段,使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更佳效果。

 

作者|黄强 璧山区人大常委会

编辑|朱苗

审核|曾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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