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近五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3年3月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日期:2023年06月2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近五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研究处理总体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胡衡华市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强调要严格抓好审议意见办理落实;陈鸣波常务副市长多次专题研究,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将审议意见指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60项任务清单,并建立闭环管理机制。截至目前,60项任务均已办结或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定性和坚韧性不断增强。2022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优,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8.6%,比国家考核目标高1.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2天,同比增加6天,比国家考核目标多4天;土壤、地下水、声、辐射等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一)绿色低碳氛围更加浓厚。一是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推动市级宣讲团开展2022年度专题宣讲126场,组织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加强全市践行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效宣传,累计发布相关报道1500余篇。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绿色低碳发展理论知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累计60余万人参加考试。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纳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体布置推进,依托生态环境新媒体宣传矩阵开办普法专栏,综合采用图解、短视频、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网络普法宣传。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市级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普法、说理式执法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向企业发放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手册,组织295家重点企业开展守法专题培训,发布生态环保负面典型案例68个。五是大力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光盘行动”等10余项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细胞创建,获评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2022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6万辆、同比增长96%,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9.6%。

(二)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更加有力。一是市政府带头强化责任落实。胡衡华市长多次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陈鸣波常务副市长多次专题研究具体问题,压紧压实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属地管理、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二是深化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市级责任清单。2022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14项整改任务累计完成211项,约谈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的区县5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成效明显的8个区县、乡镇(街道)实施督查考核激励。三是依法引导市场主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责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加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推动企业规范自身环境行为,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动构建市级和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发布行业领域环境信息的工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落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专项执法,按季度对环评文件开展抽查复核,依法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不到位等问题作出处理处罚。四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行千里”青年生态文明宣讲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市环保产业协会、市生态环境监测协会持续提升对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步伐更加坚实。一是产业结构调整形成新动力。推进汽车、电子等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制定实施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加快推动卫星互联网、硅基光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产业智能化改造项目1407个,新建智能工厂22个、数字化车间160个,新创建市级绿色工厂78家、绿色园区5个。2022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6.2%,软件业务收入增长10.5%,绿色产业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0%。二是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取得新成效。印发《重庆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推动大宗货物和零散白货“公转铁、铁水联运”,万州新田港铁路集疏运中心正式开通运营。2022年,全市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14.8%,水路货运量同比增长1%,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11.8%,中心城区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4000余辆,轨道交通里程达500公里以上。三是能源结构调整形成新基础。制定实施川渝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协同行动方案,全市天然气产量达到145亿立方米,2022年全市清洁能源电量消纳占比超过47%,哈密至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和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工程有序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减量基础更加牢固。四是生态环境科技攻关形成新动能。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杰出青年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56项,中国环科院首个区域分院—西南分院落地我市,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基地等布局建设,川渝联合打造绿色技术创新中心,积极推进绿色智能环保、三峡生态环境、碳捕集与利用等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生态环境领域累计获批设立6个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站、1个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8个市级博士后工作站,2022年新增生态环境类科技型企业178家、累计达1570家。五是节能降碳管控形成新格局。碳达峰碳中和“1+2+6+N”政策体系基本构建,重点任务加快落实。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政策,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149个“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方面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聚焦火电、造纸、建材等领域重点企业实施节能改造专项行动,新增3家市级能效领跑者、15家市级节水型企业、1家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园区、2家国家级水效领跑者企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全市民用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60%以上。

(四)生态保护和修复更加深入。一是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措施。全面完成全市各区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印发《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实施细则》等文件。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立,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4.9%。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违建问题大检查大整治,全市涉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整改、涉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开发专项清理问题整改完成率均达99%以上。三是大力开展国土绿化。2022年落实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资金15976万元,全市疫木除治进度达90%,实施营造林500万亩,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50万亩,新增城市绿地1500公顷。四是加强岸线和消落区治理。修订《重庆市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消落区生态修复技术攻关。五是大力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累计完成修复4424公顷。修订《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成12654处监测预警试验工程,实现全市查明隐患点智能监测覆盖88%,累计开展319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六是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完成2022年度川渝长江干流和濑溪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结果核算,与湖南省签订酉水河第二轮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积极拓展补偿流域范围。印发《关于推动重庆市用水权交易的指导意见》,指导秀山县、荣昌区完成2例水权交易。七是打造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广阳岛生态修复主体工程完工,入选全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成功争取国家“十四五”规划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资金20亿元。新增6个区县通过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验收,全市创建比率达46%。深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公安机关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740件,办理涉渔行政案件1809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2022年全市节能环保科目财政支出达175.9亿元、同比增长7.4%。

(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有效。一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中心城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溢流问题得到缓解,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深入整治,2022年全市建设改造城镇排水管网1900公里,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规模35.3万吨/天,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68%、98%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96.9%。二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大交通、工业、扬尘和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强化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防控,修订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汽车检验机构、油气回收、机动车排放监管,查处超标车及冒黑烟车1.83万辆次,淘汰治理老旧车9.3万辆,坚持全市31家水泥企业实施错峰生产,新创建扬尘示范工地430个、扬尘控制示范道路106条,整治露天焚烧问题2753个,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21块、污染地块修复19块,提供净地面积2490亩,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认真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共建成投运70余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3.4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中心城区原生生活垃圾实现全焚烧、零填埋。加快推进赤泥、电解锰渣、钛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建成专业无害化污泥处置设施43座,污泥处置能力6952吨/天,全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8%,2022年中心城区污泥处置能力从30%提高到90%。四是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2022年完成有机肥推广示范面积10万亩、水肥一体化示范面积3000亩,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1.76%,化肥农药使用量下降0.2个百分点。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全面完成2813户养殖场、9.21万亩水产养殖尾水直排问题整改。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制度得到严格落实。五是统筹强化其他领域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噪声影响,轨道交通、建筑施工等领域噪声污染治理措施有力落实,群众反映的轨道6号线九曲河段、内环快速路重点路段、重点建设项目等噪声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编制《重庆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治理工作加快落实。

(六)生态环境执法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及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修改。推动《关于修改〈重庆市旅游条例〉等2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出台、《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改;有序推进《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制定。进一步明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制定实施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三年三步走”工作计划,截至2022年年底,已有27个区县完成规范化建设,执法编制、人员、装备等短板问题得到缓解。持续规范优化行政执法,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大力推广无人机、无人船、污染源自动监控等现代化执法监管手段,建立第三方社会机构辅助执法、社会监测机构参与执法监测等机制,赋权11个经济发达镇统一行使生态环境执法职权并加快推进全面赋权工作。三是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定期召开“公检法司环”联席会议,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工作衔接联动。严格落实违法案件移交和线索通报制度,及时移送生态环保违法犯罪案件,联合发布行刑衔接典型案例12个。切实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全市已登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7家192人;统一规范司法鉴定委托实施程序,有效缩短鉴定时间。四是严防生态环境安全风险。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一源一事一案”协同管理,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化渝川鄂湘黔5省市联防联控机制,连续2年实现突发事件响应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数双下降,连续16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的起步之年。市政府将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融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方面,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

(一)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号工程”,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大局中谋划实施,强化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的工作导向,唯实争先、真抓实干,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形成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加快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能级大幅跃升。  

(二)巩固深化审议意见办理成果。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绿色低碳浓厚氛围。持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各方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持续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主要制度措施,聚焦绿色发展、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迭代升级制度措施,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持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基础。

(三)全面扩大生态环境保护实效。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动力活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重要工作目标体系、组织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衔接贯通落实。建立争先创优、赛马比拼机制,推行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工作机制,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五色图”评价体系,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更加亮眼的生态环境保护成绩单,推动绿色成为现代化新重庆最靓丽的色彩。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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